淺談行政訴訟調解制度完善

時間:2022-01-10 0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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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行政訴訟調解制度完善

摘要:2017年修正的《行政訴訟法》規定了行政訴訟有限調解的原則,為在行政訴訟中的調解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從而能更好地解決行政爭議。但在適用范圍、程序問題上法律規定不完善或尚不明確,本文通過對當前行政訴訟調解現狀進行分析,提出適當擴大調解的范圍、程序構建等建議,以期對我國的行政訴訟調解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鑒。

關鍵詞:行政訴訟;調解;適用范圍;程序

一、行政訴訟案件調解的現狀

根據司法裁判網顯示,2013年4月至2014年,廣西南寧中院共審結一審房屋征拆行政案件129件,其中成功協調撤訴84件,協調撤訴率高達65.12%,可以看出撤訴率也相對較高。這說明調解已成為司法實踐的需求,在行政訴訟中是必不可少的,與學術界也達成了共識。

二、行政訴訟調解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訴訟調解的適用范圍不能滿足現實需要。目前,根據《行政訴訟法》第60條的規定,只有對三類案件可以調解。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就拿群體性糾紛案件來說,這類案件具有情況復雜,涉及人數之多之廣,關系著不同人群的不同利益,像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有的甚至存在幾十年前的歷史遺留問題,如果用統一的標準去裁判可能顯失公平,因此用調解的方式處理就顯得相當重要。(二)行政訴訟調解程序的缺失。訴前調解在民事訴訟領域運用較為廣泛,后來逐漸運用到了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我國《民事訴訟法》專門用一章的篇幅規定了“調解”如何進行。那么在行政訴訟領域,誰來啟動調解,什么時候調解,調解人員的選任、如何調解等程序問題是法律規定尚不明確,沒有做到有法可依。

三、行政訴訟調解完善的建議

(一)適當擴大行政訴訟調解的范圍。1.人數眾多的群體性糾紛案件。文章上述已提到這類案件具有情況復雜,涉及人數之多之廣的特點,關系著不同人群的不同利益,有的甚至存在幾十年前的歷史遺留問題,諸如農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資源環保等社會熱點問題帶來的群體性糾紛日益突出,如果能將之納入調解范圍,能更好地解決行政機關與相對人的爭議,提高行政機關的形象,對于緩和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穩定社會具有重要意義。2.行政合同糾紛案件。行政合同也稱行政契約,是指行政主體以實施行政管理為目的,與行政相對人就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①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肯定了理論界對此概念的闡述。此概念包含有四個方面的特征,只有滿足這四個方面才能稱之為行政合同,否則則是民事合同,或是其他契約。行政合同當事人雙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的,只是當事人有一方為行政機關,這樣的性質決定了雙方都可以享有自由處分的權力,行政相對人可以對合同內容提出修改意見等。那么在糾紛發生時,在不侵害國家、集體或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雙方進行調解也是符合行政法原則的。因此,將行政合同也納入調解范圍,能夠有效化解行政主體與相對人之間的爭議,更好地體現了自愿、平等、意思自治、誠實信用的原則。常見的行政合同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國家訂購合同等。3.行政確權案件。行政確權往往以解決民事糾紛為目的,此類案件都是由于民事權益糾紛所引起,在行政機關作出裁決的前提允許當事人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才由行政機關處理,那么在行政機關介入雙方當事人之間時,依舊采用先行調解,行政機關根據當事人協商的結果,作出確認、變更、撤銷的裁決,也能達到解決糾紛的目的。解決行政爭議的同時又解決了民事糾紛,能更大程度的減少當事人復議的可能,也節省了行政、司法資源,增強行政機關的公信力,從而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二)行政訴訟調解程序的構建。針對行政訴訟調解制度在法律規定尚不明確的問題,筆者認為,首先啟動的程序可以由雙方當事人根據自愿原則選擇是否調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法律規定的適用范圍內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提出調解建議;其次,訴訟中的調解可以在法院立案時直至法庭辯論終結前進行,這就包含了庭審前的調解和庭審中的調解,這樣的做法給雙方當事人提供了充足的時間,同時在調解中如果行政機關發現自己所做的行政行為不妥,及時改變或撤銷違法、不當的行政行為,得到行政相對人理解,避免承擔敗訴的風險,也維護了行政機關良好的形象;再次,對于調解人員的選任,原則上應由審判人員主持,也可以在法院內部培養具有專業調解技能、跨學科知識的調解員,特別是具有扎實民間基礎的人民調解員,作為重點培養對象,來輔助審判人員開展調解工作,為司法審判儲備人才,亦或者在有需要時請法院外部的有專業調解技能的人員協助審判人員進行調解。

隨著近年來城市化進程的加大,農村土地征收的行政爭議越來越多,農村情況復雜多變,對熟悉基層工作情況的調解員的需求迫在眉睫,因此必須注重調解員的專業化隊伍建設;最后,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參考文獻]

[1]姜明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解志勇.行政訴訟調解[M].北京:中國政法出版社,2012.

作者:陳旻 單位:廣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