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司法發展的實踐與思考

時間:2022-03-30 1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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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司法發展的實踐與思考

當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司法行政職能作用沒有得到充分彰顯。沒有完全找準服務大局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有時工作站位不高。例如,在服務經濟發展上,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業一般還停留在法律咨詢層面,缺少幫助政府、重大項目建設單位把好法律關、完善危機處理法律預案等深層次介入,還存在著法律服務的空間拓展不夠、法律服務的質量和效果不高等問題。(二)司法行政職能和資源沒有形成整體合力。司法行政工作職能相對獨立、關聯度比較低,工作中還沒有完全找準各項業務和職能間的契合點,沒有真正建立起部門聯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綜合性法律服務平臺。(三)在服務大局中創新能力不強。缺乏工作理念、機制和方法的創新,思想不夠開放,不能創造性地開展司法行政工作。例如,普法宣傳教育缺乏形式和機制的創新,存在重形式、輕效果的問題,普法范圍不夠廣泛,尤其是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相對薄弱。專業化人民調解組織在有效化解勞資、醫患、交通事故、環境保護等方面調處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四)基層基礎建設相對薄弱。監獄勞教場所和司法所建設存在“一長、一短”的問題。監獄勞教所監管執法、教育改造工作不斷強化和規范,而司法所職能任務重、人員少、機制不活,作用發揮受到掣肘。(五)干部隊伍整體素質亟待提高。對監獄勞教干警、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機關公務員“三支”隊伍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例如,部分機關干部、法律服務工作者服務能力較弱、業務能力不高,處理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不強;監獄勞教干警還存在著執法執紀水平不高,安全防范意識不強等問題。

推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對策和措施

(一)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制度,加大嚴格執法和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穩定研判機制,努力實現監所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確保監獄勞教場所持續安全穩定。要加強教育矯治評估工作,深入實施國學教育“育人工程”和技能培訓“溫暖工程”,不斷提升教育改造(挽救)質量。積極應對勞教工作職能調整,扎實做好勞教場所強制隔離戒毒的各項準備工作。(二)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作用,努力在助推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改善民生中展現新作為。圍繞我市“實施新戰略實現新跨越”的戰略部署,積極構建法律服務“咨政”平臺,整合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資源,建立與市發改委等大項目管理部門的協作機制,組建“法律服務團”,積極服務哈西客站、群力西區異地安置、哈南工業新城征地等大項目建設,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構建法律服務“助企”平臺,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法律服務聯盟”作用,引導法律服務機構為新材料、新能源等創新型企業開展特色服務和定制服務。構建法律服務“惠民”平臺,深入實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開展“法律援助服務為民創優年”活動為主線,探索開展法律援助“進信訪、進仲裁、進雙擁”活動,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三)全面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在優化城市法治環境中展現新作為。要實施法律素質提升工程。以開展“落實行政問責、推進依法行政”主題法律宣傳教育活動為重點,突出抓好領導干部、公務員和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提升黨員干部法律素質,增強青少年遵紀守法意識。要實施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工程。深化“法律六進”,探索推行“法律進軍營、進公交、進監所”活動,提高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水平。要實施區域法治創建工程。積極推進法治區縣市、民主法治村、社區、學校和企業的創建活動,提升區域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實施法治文化建設工程。圍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加強法治文化公園、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庭院和法治文化街道建設,積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要實施依法治理工程。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等專項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有效促進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四)切實提高對特殊人群的管理成效,努力在推動社會管理創新中展現新作為。要進一步推進社區矯正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積極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全面推開社區矯正工作。完善接收、管理、考核、獎懲、解除矯正等環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區矯正異地委托監管和銜接協作等機制,確保社區服刑人員無脫管、漏管。要深入推進安置幫教工作。構建安置幫教工作信息管理平臺,健全完善刑釋解教人員無縫對接機制,加強市級綜合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建設,建立和完善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安置幫教工作新格局。(五)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優勢,努力在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中展現新作為。要加強行業調委會建設。拓展人民調解領域,探索建立醫患糾紛、物業糾紛、環境保護、勞動仲裁、交通事故等不同領域的專業性調委會。要圍繞征地拆遷、棚戶區改造等矛盾易發領域,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預警三項機制,探索推行大調解、三級聯動、六方聯調和行業調委會專項攻堅“四大調解”模式,努力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六)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努力在增強司法行政事業發展后勁中展現新作為。要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積極爭取黨委和政府支持,加大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力度,創新建立聯系群眾、預知預警、民愿疏導和社會維權“四大”機制,真正為基層群眾排憂解難。要加大業務經費保障力度。加強溝通和協調,切實將普法、法援業務經費和人民調解經費全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要加快落實司法所長職級待遇,切實提高基層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七)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努力在提升社會管理能力上展現新作為。要深入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提高干警公正廉潔執法水平。充分利用“送理論下基層”、“黨委書記(處長)上講壇”、“百部法律學習”等載體和模式,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學習貫徹《廉政準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化獄(所)務公開和警務督察,有效預防和減少違法違紀案件發生,努力提高全系統黨風政風行風警風建設水平。

本文作者:張文靜工作單位:哈爾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