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探討
時間:2022-11-09 08: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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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社會市場經濟的不斷前行,國企模式不斷改進推新并逐漸的演化成當前的這種體制,滿足了現代企業所需要具備的基礎特點的需求。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中,國企經濟責任審計因為受制于歷史經濟,對于審計的評價正不斷的發生轉變。本篇文章中,我們將針對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這一核心課題展開探究,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實際提出可行性的應對措施。
【關鍵詞】國有企業;經濟體系;審計評價
一、如今在國企中關于經濟責任評價中體現出的問題
(一)評價指標表現出十分顯著的同質化特點,整體的適用功能太弱。就經濟責任評價這一項工作來說,其體現出十分顯著的時代性特點,并且該特點在國企本身的生存時期中表現的十分顯著,各個時期、各個行業的企業在進行經濟責任評價的時候都不是完全一樣的,都有著十分明顯的差異性。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在國企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的過程中所構造的系統通常都是根據《國有資本金績效評價規則》來實現,一部分的規模比較大的國企即使在內部構建起了比較完善的評價系統,給審計工作的進行帶來了更加充分的選擇性,不過在實踐中,因為單位板塊分布、所處行業特點和發展情況等方面的不同,審計評價的合理性依然難以得到保障。(二)規章制度沒有牢固的基礎保障,理論依據不夠充足。審計評價工作環節所涉及到的問題一定要有相關規章制度的制約,不過現在的情況是,《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這一類的文件都只是從大方面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相關事項加以了規范,不過還未特別針對性的點明哪一種評價要進一步細化,這就造成了目前審計內容不夠統一,存在爭議性和認知不清楚的情況,這在許多時候就會造成評價內容狹隘、評價太淺顯的情況。除了上述問題,現在在國企中,所設立的人事管理體系也不夠完善,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審計本身的權威性。從現有的情況來看,在國企中,領導者管控的問題還是很普遍,審計的獨立性不能充分體現,這非常大的概率維護了腐敗現象的滋生,帶來流失國有資產的大隱患。(三)針對性較弱,監督管理職能不夠明確。審計評價一直都是國有企業運作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起到了監督、激勵的作用,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帶動了企業的前行與進步?,F在,在我國國企中,審計評價工作的開展依然存在著很多的問題,比如針對經濟責任界定不夠明確,職能管理不夠明確,不管事實,一直扮演著和善的角色,奉承領導,阿諛奉承,或者是工作停留在表面階段,沒有將工作放在真正重要的點上,比如維護職工隊伍建設等,如此一來就不能充分體現出國企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作用,它的監督職能也不能得到充分體現。
二、進一步加強國企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一些改進意見
(一)著重突出工作重點,規劃出適用性更強的評價系統。要想做到在國有企業中規劃出適用性更強的評價系統,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內部控制體系的規劃以及執行評價上;對于單位財務紀律的維護情況給予重點關注;重抓經營管理及績效責任的評價(領導人);著重抓重大經濟決策責任的評價;重抓安全穩定責任的評價;社會及法律責任的評價等,以此完善國有企業的評價鏈條,而后按照企業特色,構建可持續發展責任、廉潔自律責任等評價,實現高針對性、高適用性。(二)構建國有企業特色的經濟責任評價,避免模糊化建設。國有資產及廉政是國有企業管理中最為明顯的特征。資產管理上,要明確資產質量變動與持續發展情況指標的建設與運用。指標設計上,可以從資產質量改善狀況、財務結構優化情況、資產運營效率提高情況、發展能力提升情況四方面設定指標。由于人事制度問題集中于領導層,因此要重視廉潔指標建設。由于此指標情況很難在財務資料中體現出來,這項評價的復雜程度及困難程度跟高。在解決這一問題時,一方面可以通過人事部門、紀檢機關等通報進行審計查證,另一方面可向職工及管理層發問卷調查表,以確定重點查證對象,進行針對性查證,從而確定企業相關負責人是否存在不廉潔行為。(三)定性定量結合,提高評價成果體現能力。只有定性、定量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才能真正貼合項目工作,在相關文件中,要明確指標制定原則與細化方法,要構建具備國有企業特色的、明確的評價方法體系。這里我們所提到的定量分析其實就是審計評價的關鍵措施,定量的去進行工作分析,要將工作重點放在對數據源頭的把控上,一定要保證整體數據信息的確切性,避免出現數據虛假、殘缺等情況,在采取評價標準加以充分分析之后,體現出量化的精確性,涵蓋評價標準及檔次,以上這兩個因素是最基本的。定性分析在審計評價中屬于一個輔助性的存在,因為定量分析不能展示非數據因素所體現出的客觀性,很多事情像是內部的管控狀態、領導人員的廉潔性都不能實現量化呈現,所以定性分析的采取十分必要,同時要注重對各個方面建議的分析討論。這里需要我們尤其關注的一點是,除去我們上面所提到的定性定量分析,評價的組織順序及措施,還有評價結果的使用手段及功效都是很容易在實踐中出現不明確的情況。這一情況的出現,我們要想辦法去完善。首先,作為國有企業內部領導,一定給予充分的重視,明確這一點的認知情況;同時,要促進多向審計承諾體系的實施,明確劃分會計、經濟和審計所擔負的不同職責,防止出現模糊化操作的問題;然后,應該把評價結果與績效相掛鉤,對那些領導者,要將評價結果和他們的升職、調動相關聯,而對于最基礎的員工,也要和他們的收入相關聯。
總而言之,在國企中,關于評價工作是整個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環節,是不可或缺的一項,進一步強化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這項工作的探究,進一步實現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作業的合理化,體現出十分關鍵的現實性意義。當前,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于過去審計工作的開展有了越來越嚴格的要求,那么相關工作人員就會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因此一定要不斷的進行探究,尋求出可行的處理對策,并確保國企經濟責任審計的平穩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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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谷元平 單位:甘肅省交通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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