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明建設問題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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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建設問題論文

其實,早在1844年馬克思已有“政治文明”的提法(《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2卷第238頁)。“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的用法,我國在20世紀初就通行了。列寧于1920年曾分別有“民主文明”、“政治文化”的提法,隨后又將“文化”分為“純粹文化方面”和“物質方面”(《列寧選集》第2卷第578頁,第4卷第306、774頁),可以認為這是對“文化”采用三分法的開端或探索。論新民主主義,分為新民主主義的政治,新民主主義的經濟,新民主主義的文化,指明這里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在觀念形態(tài)上的反映”,也就是我們現(xiàn)在常說的“精神文明”或“思想文化”。鄧小平主持起草并于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總結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道路的十條中,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幾條之后,分別列了“逐步建設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社會主義必須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十三大制定的基本路線中“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實際上就是兩個文明加民主的三位一體的目標。十五大制定的基本綱領有三大方面: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文化。同時說明“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文化”就其主要內容來說,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是一致的。以上都是使用三分法,又從觀念形態(tài)意義上講“文化”。

2001年1月,同志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的講話中明確提出:“法治屬于政治建設、屬于政治文明,德治屬于思想建設、屬于精神文明。”不僅正式使用了“政治文明”的概念,而且把它同“精神文明”并列起來。十六大報告進一步將三個文明并列使用,表明我們黨已從對文明的兩分法發(fā)展到三分法,既在社會文明系統(tǒng)中為政治建設、民主政治定了位,又理順了它同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的關系。對我們中國人來說,從“五四”前后先進人士想超越前人制造的“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機械割裂與絕對對立,舉起民主和科學兩面大旗,到我黨進入新時期后提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搞好,再到本世紀初正式使用“政治文明”,提出三個文明協(xié)調發(fā)展,前后經歷了一百年左右的時間,是多么來之不易啊!

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理論創(chuàng)新

十六大報告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間增加了“政治文明”,又用很大篇幅論述了“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文明”與“文化”究竟有什么區(qū)別呢?“文明”與“文化”在中西文里是兩個不同的詞。但英國泰勒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稱:“文化或文明在人種志學中是一個復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倫理道德、法律、風俗和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通過學習而獲得的任何其它能力和習慣。”這里“文明”與“文化”指同一對象,同我們說的“精神文明”或“當作觀念形態(tài)的文化”差不多。英國馬林諾夫斯基上世紀30年代出版的《文化論》,主張把“文明”與“文化”區(qū)分開來:“文明”專指“較進展的文化中的一個特殊方面”。“文化”則包括“器物,貨品,技術,思想,習慣及價值”,直到“社會組織”,即從物質到精神的廣義文化。美國克羅伯和科拉克洪1952年發(fā)表《文化:一個概念定義的考評》,在考察100多種文化定義后認為,“文化存在于各種內隱和外顯的模式之中”,“包括他們制造物品的各種具體式樣”,強調文化“基本要素”是傳統(tǒng)思想觀念特別是價值觀。我國《周易》中的“天下文明”指國家和社會的面貌“有文采而光明”。古籍中的“文化”含文治與教化的意思。發(fā)展到今天,“文明”和“文化”一般都有物質的和精神的兩個方面,因而也都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用法,其中狹義指精神、思想方面。“文明”和“文化”既可通用,又有區(qū)別。講區(qū)別時,“文化”側重指經過人類加工制作的東西。如石器是文化,石頭卻不是。西方源于拉丁文的“文化”一詞,原指人對土地的耕耘和對植物的培育。“文明”則側重指文化的進步方面,是相對于“野蠻”而言的社會的進步狀態(tài)。如人群都有文化,但不一定有文明。西方源于拉丁文“文明”一詞,意為公民的、有組織的。18世紀法國的百科全書派用“文明”一詞表達對未來社會發(fā)展高級階段的向往。19世紀德國學者卻稱社會的精神成果為文化,物質成果為文明。這種用法在馬恩著作中也可找到。美國學者摩爾根1877年發(fā)表《原始社會》,將文明階段提前到從使用文字開始。恩格斯把蒙昧時代、野蠻時代稱為“史前各文化階段”,而將有文字有商品生產和階級剝削的社會(從奴隸社會開始)稱為文明時代。現(xiàn)在人們已將社會發(fā)展取得的先進成果都納入“文明”一詞。十六大報告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礎上增加“政治文明”,就是要實現(xiàn)物質、政治、精神的協(xié)調發(fā)展。這三個“文明”都是從社會進步意義上使用的。只有先進生產力、先進政治、先進文化,才能充分顯示社會主義制度的先進性。這是對社會“文明”認識上的加深。報告中講的文化建設,是狹義文化的意識形態(tài)文化建設,即精神文明建設

我們現(xiàn)在講的“政治文明”同西方講的“政治文明”或“政治文化”有什么不同呢?報告講要“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有借鑒更有創(chuàng)新。當今國際上講的“政治文明”,是指人們改造社會所取得的政治成果的總和,通常表現(xiàn)為人們在一定社會形態(tài)中關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實現(xiàn)程度。1986年,黨的第一個精神文明建設決議中已明確指出:“在人類歷史上,在新興資產階級和勞動人民反對封建專制制度的斗爭中,形成民主和自由、平等、博愛的觀念,是人類精神的一次大解放。馬克思主義批判地繼承資產階級的這些觀念,又同它們有原則的區(qū)別。”我們的“政治文明”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政權條件下的新型政治文明,其名稱和內涵都有質的不同。國際上講的“政治文化”通常指人們的政治信仰、政治態(tài)度、政治感情及基本價值觀的總和。1996年說:“我們講的政治,是馬克思主義的政治,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他指出“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紀律、政治鑒別力、政治敏銳性”,又強調“領導干部在原則問題上要旗幟鮮明,要注意分清一些基本界限。比如馬克思主義同反馬克思主義的界限,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fā)展同私有化的界限,社會主義民主同西方議會民主的界限,辯證唯物主義同唯心主義形而上學的界限,社會主義思想同封建主義、資本主義腐朽思想的界限,學習西方先進東西同崇洋媚外的界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同消極頹廢生活方式的界限,等等”。如果再加上我們黨一貫堅持的四項基本原則和理想信念教育等等,所有這些表明我們雖然沒有在黨的最高文獻中使用“政治文化”一詞,卻在這方面有自己的特定內容和要求,是可以作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的。

十六大講的“政治文明”是不是從我黨原先講的“精神文明”中另列出來的呢?看來不好這么解釋。1979年9-10月“講話”、鄧小平“祝詞”分別提精神文明建設時,都先講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再講精神文明建設。后者是不包括前者的。十二大報告第三部分“努力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中,解釋“改造社會的成果是新的生產關系和新的社會政治制度的建立和發(fā)展。改造自然界的物質成果就是物質文明……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人們的主觀

世界也得到改造,社會的精神生產和精神生活得到發(fā)展,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現(xiàn)為教育、科學、文化知識的發(fā)達和人們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這里精神文明中的“思想、政治、道德水平”顯然屬于意識形態(tài),它是同“生產關系”和“社會政治制度”分列的。十二大報告第四部分“努力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不僅將“社會主義民主”單列,而且說“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是我們的根本目標和根本任務之一”。可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這一范疇中,一開始就不包含十六大報告所講的“政治文明”的有關內容,因而從“廣義的精神文明”中不可能另列出一個“政治文明”來。何況“精神文明”已是相對于包括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的“文明”而言的狹義“文明”,說它還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更使人不好理解了。

“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是我黨使用我國由來已久的提法而又賦予了新義,人們對它有各種解釋,這是不難理解的。歷史唯物主義將社會生產分為物質生產與精神生產兩大方面。前者生產人類生活所必需的物質資料,后者生產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學藝術、科學和哲學等精神產品。馬克思有“物質勞動”和“精神勞動”,“物資生產資料”和“精神生產資料”,“物質生產力”和“精神生產力”等提法。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各所取得的積極成果的總和,不就是我們說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對文明兩分法的由來嗎?但是社會結構、社會生活卻復雜得多。馬克思說:“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fā)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系,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fā)展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系。這些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層建筑豎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xiàn)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馬恩選集》1995年版第2卷第32頁)物質文明同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和經濟關系緊密相聯(lián)。精神文明同精神生活和觀念上層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學藝術、哲學等意識形態(tài))緊密相聯(lián)。政治文明則同政治生活和政治上層建筑緊密相聯(lián)。政治上層建筑在階級社會指政治法律的制度、組織和設施,包括政黨、政權機構、軍隊、警察、法庭、監(jiān)獄等,其中國家政權是核心。依據(jù)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原理對社會生活、社會結構的上述劃分,后來被簡稱為經濟、政治、思想(理論或意識形態(tài)文化)三大方面,這正是對文明采用三分法的由來。從兩個文明發(fā)展到三個文明,不僅反映我黨對社會文明認識的深化,而且是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實踐的需要。在兩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就的今天,只有進一步發(fā)展民主政治,建設政治文明,才能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chuàng)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新局面。

三、建設政治文明有新思路新舉措

十六大報告提出,發(fā)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對比十五大報告“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部分,可以看到十六大報告“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等相關部分,對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提出了許多新思路和新舉措。如“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zhí)政方式”、“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等幾個大項,都是新增加的,不僅很有高度,而且抓住了根本。講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時,從“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開始,重點放在擴大基層民主和黨內民主,說前者“是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后者“是黨的生命,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帶動作用”。又根據(jù)這些年的經驗增寫了完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擴大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等。這些都是切合廣大人民和廣大黨員心意的。在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方面,抓住了決策和執(zhí)行、選人和用人兩大環(huán)節(jié),提出實行決策的論證制和責任制,干部的任期制、辭職制和責任追究制以及政務公開制等。這些都是行之有效或切實可行的。在健全法制方面,強調黨依法執(zhí)政,政府依法行政,干部依法辦事,司法人員執(zhí)法公正,增寫了“黨員和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成為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模范”。

報告對執(zhí)政黨、人民和法治三者關系的表述,比十五大更精確。強調“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起來”,并指出“黨的領導”是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基本方略。在黨的建設部分新寫了“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yōu)勢是密切聯(lián)系群眾,黨執(zhí)政后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又吸收代表意見,在定稿時增加了“正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特別是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內容。這些對于建設政治文明都具有現(xiàn)實針對性和理論指導性。

四、政治文明建設要走自己的發(fā)展道路

十六大報告講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時,強調“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fā),總結自己的實踐經驗,同時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這是至關重要的。我們知道有些國家由于把改革變成“改向”,照抄西方一套,有的毀于一旦,有的導致經濟危機和社會動蕩。某些書籍和文章一講政治體制改革,就首先要改掉“執(zhí)政黨在國家政權之外另設相應的機構”的“權力結構”;一講法制和法治,就說一切人訂的法律之上還有時時處處適用于每個人的普世法律,根本否定國家和法的階級性和歷史性;一講發(fā)揚民主,就宣揚不分社會性質和不顧具體國情的“一般民主”等等。報告的上述論斷,實際上就是對這些做法和觀點的正面回答。報告提出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必須以四項基本原則為前提,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以及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而在民主、法制、人事制度和權力制約等具體舉措方面,既總結了我國的成功經驗,又借鑒了國外的有益成果,具有鮮明的時代氣息和中國特色。報告說“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對自己選擇的政治發(fā)展道路充滿信心,將堅定不移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推向前進”。這里使用的“政治發(fā)展”一詞,就是借鑒人類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一例。“政治發(fā)展”這一概念和有關的“政治發(fā)展理論”,是上世紀50年代后由西方首先提出的。有的學者宣揚政治發(fā)展就是政治現(xiàn)代化,不發(fā)達國家在現(xiàn)代化建設中趨向西方的國家模式才是“積極發(fā)展”,否則就是“消極發(fā)展”。我們黨始終堅持我國的現(xiàn)代化是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我國的政治發(fā)展絕不是照搬西方政治模式的“政治現(xiàn)代化”,而是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情況相結合,從中國的歷史和經濟條件出發(fā),走自己的政治發(fā)展道路。我們從十二大起就首先正式使用“政治體制”的概念,堅持政治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fā)展,絕不搬西方的三權鼎立、多黨競爭、輪流執(zhí)政那一套。我們講的民主、法制和法治國家,是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一切冠以“社會主義”一詞,以示與西方有根本區(qū)別。實踐證明,正是由于中國共產黨領導我們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fā)展道路,我們才能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之交“不管風吹浪打,我自巋然不動”;才能鞏固和發(fā)展報告中說的“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才能在當前國際風云變幻,世界很不安寧的大環(huán)境中,出現(xiàn)“這邊獨好”的社會穩(wěn)定和“一枝獨秀”的經濟增長。

十六大報告結尾部分有一段鼓舞人心的話:“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xié)調發(fā)展,推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聯(lián)系1949年9月21日同志莊嚴宣布的“占人類總數(shù)四分之一的中國人從此站立起來了”,“中國人被人認為不文明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我們的民族將從此列入愛好和平自由的世界各民族大家庭,以勇敢而勤勞的姿態(tài)工作著,創(chuàng)造自己的文明和幸福,同時也促進世界的和平和自由”。我們高興地看到,這一切正在一天一天地變成現(xiàn)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