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變遷驅動問題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21 03:40:00
導語:制度變遷驅動問題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人們對需要和利益的追求是生產力發展和制度變遷的內在主體動因,生產力的發展是制度變遷社會進步的最終動力,只有以發展生產力為切入點才能從根本上推動制度變遷的進程。因此,制度變遷和具體制度安排的調整要以滿足人們的需要為出發點,以尊重每個人切身利益為主要手段,才能充分調動制度變遷主體的積極性和內在動力。
[關鍵詞]制度變遷;動力機制;動力結構;框架
制度變遷是制度存在的基本方式,也是制度研究的尖端核心問題。在這個廣闊的領域中,有關制度變遷動力結構和動力機制的研究,由于其研究地位的基礎性和重要性而倍受關注,幾乎任何一個制度變遷研究人員都無法繞開和回避對于制度變遷驅動問題的思考和探尋。
一、對制度變遷動力機制假說的一個簡單回顧
從人類歷史的演進角度考查,制度變遷發生原因是多種多樣且錯綜復雜的。理論界研究制度變遷動力機制的理論觀點也很多,不同的學派對此有不同的認識。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經濟增長推動說。以舒爾茨為代表的經濟增長推動假說認為,制度變遷是由經濟增長引起的,經濟增長是制度變遷發生的動力源泉。在《制度與人的經濟價值的不斷提高》一文中,舒爾茨指出,盡管不具有普遍意義,然而經濟學領域內的制度可視為是一種具有經濟價值的服務的供給者,是經濟領域里的一個內生變量,因對經濟增長動態的反應而發生制度變遷。類似地,拉坦也認為“制度變遷可能是由對與經濟增長相聯系的更為有效的制度績效的需求所引致的”。
2.技術決定論。這種假說將技術視為推動經濟增長與制度變遷的動態原因,認為新制度安排的出現是由于技術改進產生的成本收益變化導致的結果,主張技術變遷決定制度變遷。持這種觀點的有凡勃倫、阿里斯及馬克思。
技術決定論在老制度主義學派的著作中也是一個處于支配地位的觀點。凡勃倫和他的追隨者采用技術與制度的矛盾分析法,將技術視為經濟發展和增長的動態因素,認為技術創新過程是由其自身內在力量和歷史必然推動的,技術是社會進步、制度變遷、文明形成的根本原因;阿里斯更將制度視為靜態因素,認為制度是古代的、靜止的,并且缺乏技術創新所需要的組織上的可變性,西方經濟的發展不能歸功于市場制度,是技術的發展才使市場的發展成為可能。進一步地,凡勃倫和阿里斯提出了老制度經濟學研究的第一個主要綱領,“該綱領集中考察了新技術對制度安排的影響,考察了既定社會慣例和既得利益者阻礙這種變遷的方式”。正如埃爾文·K·青格勒所言,在凡勃倫的體系中,正是動態技術與靜態制度之間的辯證斗爭與沖突導致了經濟與政治被慢慢地置換與替代,經濟組織的體系經歷了歷史的變遷與調整。
有趣的是,不僅在老制度主義那里技術是推動經濟增長與制度變遷的動態因素,在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視野中,技術的變遷也是導致制度變遷的基本原因?!榜R克思比他的同時代學者更深刻地洞見了技術與制度變遷之間的歷史關系。”在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中,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變化推動了制度的演進和變遷,生產方式的變化主要是技術的變遷決定著生產關系的變化并導致制度變遷。科學技術的發展,導致社會分工和生產工藝的進步,而其所帶來的生產潛力卻不能在現有的經濟組織中得以實現,結果一個充滿活力的經濟組織去替代現有的體制并創立出能把新技術的潛力轉化為現實的新型制度形式。盡管馬克思強調了生產方式的變化(技術變遷)與生產關系的變化(制度變遷)之間的辯證關系,但是他們相信生產力提供了社會制度變遷的更為基本的動態力量,社會制度演化和變遷的根本動力在于生產力尤其是科學技術的發展。
3.制度自我循環累積說。制度自我循環累積說主張制度變遷本身是經濟發展的動態原因,具有自我循環累積機制,對經濟增長起決定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術性因素。這一學說的代表人物首推道格拉斯·諾斯教授和羅伯斯·托馬斯教授。在其二人的經典著作《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他們開宗明義地指出,“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個有效率的經濟組織在西歐的發展正是西方興起的原因之所在?!敝Z斯和托馬斯不同意將技術創新、規模經濟等看作是經濟增長的源泉,他們“反復強調了制度變遷比技術變遷更為優先且更為根本的觀點”,并進一步分析道,所謂經濟增長就是人均收入的長期增長,一些通常被認為是影響經濟增長的因素,如技術創新、規模經濟、教育發展和資本積累等并不是經濟增長的原因,而恰恰是經濟增長的結果和表現,近代歐洲經濟增長的真正的決定原因是私有產權制度的確立,只有能夠提供個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才是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是制度的進步刺激了技術的發展,因此是制度決定技術。
4.技術與制度雙線互動論。與技術決定論和制度決定論的“單線”說不同,技術與制度雙線互動假說認為,制度變遷是技術變遷與制度變遷之間的一個互動過程,“關于技術或制度變遷的相對優勢的觀點一般不具有生產性的”,不應該把二者割裂開來只強調其中的一個,而應該把二者統一起來看作為一個互動的過程。拉坦是這一假說的主要代表人物。拉坦認為“導致技術變遷的新知識的產生是制度發展過程的結果,技術變遷反過來又代表了一個對制度變遷需求的有力來源”。他主張,“技術變遷與制度變遷之間相互依賴性很高,必須在一個持續的相互作用的邏輯中來進行分析”。其實,熊彼特的創新理論也基本持這樣的觀點,其著作《經濟發展理論》中提到的解釋經濟變遷和社會演進的經濟學框架就既包含技術創新因素又包含制度創新因素。
5.預期利益偏好說。很多經濟學者都是從預期利益偏好角度來考察制度變遷的動因的,其中以戴維斯和諾斯1979年的經典文獻《制度變遷的理論:概念與原因》、丹尼爾·布羅姆利教授1989年的專著《經濟利益與經濟制度》和我國楊瑞龍教授于1998年發表的論文《我國制度變遷轉換方式的三階段論》為代表成果。戴維斯和諾斯從外部收益的來源人手,認為制度是經濟主體或行動團體之間的一種利益安排,外部收益的出現和變化“誘致人們去努力改變他們的制度安排”,是制度變遷的動因來源?!皬睦碚撋现v,有許多外部事件能導致利潤的形成。在現有的經濟安排狀態給定的情況下,有些利潤是無法獲得的,我們將這些收益稱之為‘外部利潤”。在1979的一篇論文中,戴維斯和諾斯分析了影響制度變遷的五種因素,即制度環境、制度安排、初級行動團體、次級行動團體以及制度裝置,并指出,制度變遷就是指由于規模經濟、外部性、風險和交易費用等制度環境的變化所導致經濟主體或行動團體之間利益格局的變化經各級主體相互博弈所達成的新的制度安排,“如果預期的凈收益超過預期的成本,一項制度安排就會被創新”。此外,諾斯教授也在其著作中明確指出相對價格和偏好的變化是引起制度變遷的誘因,這些論斷無疑是利益偏好說的最透徹的闡述。
丹尼爾·布羅姆利教授對制度變遷的動因分析是圍繞“制度交易”這一核心概念展開的。在他看來“當經濟和社會條件發生變化時,現存的制度結構就會變得不相適宜。為對新的條件做出反應,社會成員就會盡力修正制度安排(或者是慣例或者是所有權),以致于使它們與新的稀缺性、新的技術性機會、收入或財富的新的再分配和新的愛好與偏好保持一致。”“在對新的經濟條件做出反應的過程中發生的這些意在確立新的制度安排的活動,我們稱之為制度交易”。布羅姆利認為,“導致制度交易的偏好會增加特殊集團的利益,從而表現出,作為要求,它會反對現行的制度結構。這種要求企圖改變現存的制度安排,由此提出一種新的、與此不同的行為準則或所有權結構。”為此,布羅姆利提出了四種制度交易的概念,即提高生產率、直接增加貨幣化凈所得的制度交易,重新分配收入的制度交易,重新配置經濟機會的制度交易,重新分配經濟優勢的制度交易,同時明確指出“這些制度交易會作為對新的經濟條件和機會的自動反應而出現,或者它們會由于缺乏自動的變化以致于外部強制而出現”,“這類制度變遷的產生背景對于理解制度和制度變遷是至關重要的”。換句話說,在布羅姆利看來,使人們對于利益的偏好引起了對制度交易的偏好,進而引起了制度變遷。
類似地,我國學者楊瑞龍教授在1998年發表的《我國制度變遷轉換方式的三階段論》一文中指出,“隨著產品和要素價格、市場規模、技術等的變化,就會打破原有的制度均衡,出現新的獲利機會,從而產生制度要求”,“如果組織或操作一個新制度安排的成本小于其潛在制度收益,就可以發生制度創新。至于一個社會通過何種制度變遷方式來獲取這一潛在收益,則主要受制于這個社會的各個利益集團之間的權力結構和社會偏好結構”。顯然,楊瑞龍教授是從制度變遷的供給和需求雙方來考察制度變遷的發生的,雖然他沒有明確指出利益偏好是制度變遷的動因,然而我們不難看出,這里已經隱含了人們對利益偏好的追求是制度需求產生的誘因,進而會在制度供給方存在的情況下引起制度變遷。
6.利益集團論。奧爾森是第一個系統而全面地研究利益集團與制度變遷關系的經濟學家,確切地說,他的利益集團理論和集體行動的研究是圍繞國家之興衰而展開的。然而從他的《集體行動的邏輯》和《國家的興衰》兩部著作中,我們不難辨析出,在奧爾森眼中制度變遷的發生取決于利益的需要,利益集團給予利益一致性而產生。由于新制度給人們提供了比舊制度更好的利益,因而人們希望或采取行動使制度發生有利于自己的變化,而這種變化的行動就來自于聯合起來的集團。進一步地,他得出結論,制度變遷的根源取決于利益集團的形成和發展,“他既不認為制度完全是理性設計的產物,因為不同的利益集團的博弈,才是決定一個制度優劣的根本原因;也不認為制度完全是自然演進的,因為利益集團顯然是一個對制度變遷具有決定作用的,并且具有明確利益目標的主體”。
以上的諸種假說都只局限于從某個層面和角度對制度變遷的動力機制進行了分析,但大都未能揭示制度變遷的本質和根本動因,相比之下,馬克思的制度變遷理論——即生產力的發展是社會制度變遷的根本動力——這一論斷更具本質性、一般性和科學性,它闡明了整體意義上的社會基本制度或社會形態的變遷以及推動這些變遷的深刻社會經濟根源和階級力量,是我們進行制度變遷研究始終應遵循的科學范式。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馬克思所研究的是“社會經濟形態”的演進,亦即社會的基本規則框架的變革,對一般制度安排的變遷沒有深入闡述。而在這一點上,西方經濟學制度理論對于在既定社會基本制度或憲政秩序下的局部性的具體制度安排分析、對變遷直接利益根源的探究和對微觀主體力量的闡述就顯得有獨到之處。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能夠把馬克思制度范式與西方制度理論結合起來的話,就能夠找到一套較完備的制度變遷動力框架。實際上,制度變遷是錯綜復雜和多種多樣的,其發生動因不可能只有某幾種原因,也不可能僅存于某幾個領域之內。這里我們將制度變遷的動力分為內因與外因兩方面:內因主要取決于以人們的需要和利益不斷得到滿足和由預期利益引起的利益沖突不斷得到緩解為內在動力的生產力的發展;外因則主要指誘發性環境的變化,如新技術的發明、人口的變化、自然資源稟賦的改變、意識形態的沖擊、文化傳統的變遷、政治法律軍事環境的變動以及來自國外的影響等外部因素。我們認為,生產力的發展是社會制度變遷乃至人類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人們的需要和利益是人類一切歷史活動的內在動因,二者利用利益自身的雙重結構實現動力傳遞。利益機制是制度變遷動力結構中動力傳遞機制,而利益沖突是誘發制度變遷的最直接動因。外部因素的變化通過改變各級主體的效用和預期、引發利益沖突并借助利益動力機制影響制度變遷的生發和進程。這里,我們暫不考慮外部因素,僅對制度變遷的內部動力機制做以分析。從社會動力學的角度,社會動力的做功順序是:最終動力一思想動機一歷史活動一社會現象,對此,恩格斯也有類似的論述。首先,生產力的發展是社會制度變遷的根本動因和“最終動力”。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理論認為,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相互矛盾作用是推動人類歷史前進的最偉大力量,其中生產力的進步是社會制度變遷的原動力。在某個社會發展階段上,當物質生產力與它們一直在其中活動的生產關系發生矛盾,生產關系嚴重束縛生產力發展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一個充滿活力的經濟組織和制度安排替代了現有的體制并創立出能把先進生產潛力轉化為現實的新型生產關系形式。因此人類社會歷史發展包括社會制度變遷的“最終動力”在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其次,人們的需要和利益是社會主體力量——人——進行社會活動包括發展生產力和推動制度變遷在內的內在動因和“思想動機”。按照馬克思的需要理論,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質,它與生命同一,是與生俱來的人的“內在規定性”。人的需要會以意識和思想動機的形式指導人的活動,成為其行為的欲求動因?!熬蛡€別人說,他的行動的一切動力,都一定要通過他的頭腦,一定要轉變為他的愿望的動機,才能使他行動起來”。因此,人的需要是人們進行歷史活動的內在動因,是社會生產發展的基始推動力。同時,根據馬克思的利益理論,利益,以人的需要為前提和基礎,是人與人之間因對需求對象的依賴而產生的相互關系。在社會生活中,人的需要采取了利益的形式,利益是人的需要在社會生產關系中尤其是經濟關系中的體現。因此在社會關系中,“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利益是我們唯一的推動力”。進而我們認為,對自身需要的滿足和利益的追求是人類一切社會生活實踐的最深厚內在動力和“思想動機”。當然人們對利益的追求和需要的滿足并不是隨心所欲的。需要內容和利益客體的發展水平、實現方式及實踐程度是由生產力、生產方式以及實踐水平決定并隨著其發展而不斷豐富發展的。
再次,外部利潤的出現和預期利益驅使下,利益的沖突與矛盾是制度變遷主體動力產生的直接原因。
外部利潤是指一種在已有的制度安排結構中主體無法獲取的潛在利潤,其出現由相對價格變化引起,是一種制度的不均衡的表現;外部利潤的出現,又通過影響人們對新制度的預期效用變化而導致社會各級主體利益沖突的加劇。這樣,在預期的凈收益超過預期的成本的條件下,追求自利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面對來自于制度不均衡的獲利機會和劇烈的利益沖突,就會產生為獲得潛在利潤的制度創新行為,一項制度安排就會被創新。因此,可以這樣說,是對外部利潤的追逐和利益沖突的刺激直接推動了制度變遷主體動力的產生。
最后,既然利益是推動制度變遷和進行一切社會活動的動機,那么就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作為推動主體活動的動力的利益如何轉變為在整個客觀的社會歷史發展中起作用的動力,即利益的動力傳遞機制問題。我們認為,利益作為人們活動的主體動力同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作為社會發展的客體動力是一致的,是可以轉化的,這是由利益自身的結構所決定的。
一般認為,利益是一個關系范疇,是一個兩位一體的統一體,既包含有利益主體,又包含有利益客體。利益主體是指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下從事生產活動或其他社會活動以便直接或間接地追求自身社會需要滿足的人;利益客體則指利益主體追求并實現滿足的客觀對象。對利益客體的占有關系既決定了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同時又與利益主體關系一起構成了利益關系。換句話說,利益關系包括物與物之間的關系和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兩個方面,二者辯證統一于利益。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而生產關系的實質就是人們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即物與物之間的關系。因此,當生產關系與發展了的生產力不相適應,二者矛盾激化的時候,生產力對原有生產關系的劇烈沖擊會加劇物與物之間的矛盾關系,并通過利益自身雙重結構的動力傳遞,將之展現為人與人之間的矛盾關系,形成利益沖突。這樣,在利益追求的刺激和利益沖突的作用下,人們出于對舊制度的不滿和對新制度的期望,形成制度調整變遷的“思想動機”和主體動力,這種主體動力又通過利益機制傳遞給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實現了制度變遷的主客體動力即自身利益需要的驅動力與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的相互連接、統一與轉化。
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第一,制度變遷的客體動力與主體動力間的傳遞,并不是一次完成的,這種動力傳遞過程是循環往復、貫穿于變遷過程的始終的。主體動力作用方向對客體動力作用方向之間的“背離”、“回歸”乃至“逼近”,決定了制度變遷是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制度變遷就是在主客體動力之間動力傳遞的過程中向前推進的。第二,作為行動的“思想動機”,制度變遷的主體動力是各利益主體之間相互沖突、相互作用所融合成的一個總的力量,“是從許多單個的意志的相互沖突中產生出來的……無數相互交錯的力量……融合為一個總的合力”,是“歷史的合力”,并非各種社會力量簡單的相加和統一。從歷史發展的最終結果看,這個合力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支配,服從于總的客觀歷史發展規律,也必將與生產方式總的運動規律相吻合。
三、制度變遷內部動力機制分析的現實啟示
以上就是我們在馬克思主義需求一利益理論視野下對制度變遷內部動力機制的全部理論演繹。這個動力框架模式只是我們的一個初步構想和嘗試,雖然它不夠精致,但我們不難從中得到以下幾點有益啟示:
1.生產力的發展是制度變遷社會進步的最終動力,只有以發展生產力為切入點才能從根本上推動制度變遷的進程。
2.人們對需要和利益的追求是生產力發展和制度變遷的內在主體動因。因此,制度變遷和具體制度安排的調整要以滿足人們的需要為出發點,以尊重每個人切身利益為主要手段,才能充分調動制度變遷主體的積極性和內在動力。
3.不是制度變遷主體的任何動力和努力都可能推動制度變遷的進程,制度變遷內部動力結構告訴我們,只有能夠正確反映社會歷史演進趨勢的主體動力和努力才存在實現或部分實現的可能。主體動力作用方向與客體動力作用方向的差異與調整,決定了制度變遷是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制度變遷就是在主客體動力之間動力傳遞的過程中向前推進的。只有制度變遷的主體動力與客體動力相一致才能最大限度地推動制度變遷的進程。
4.利益機制是推動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有力杠桿,利益沖突是導致社會革命和社會制度變遷的具體動因和直接主體動力。因此,利益是我們推動制度變遷進程的重要操作工具和強大發動機。然而,利益沖突具有正負效用,它既是生產力發展的重要杠桿,也可能是經濟衰退和社會不穩定的直接原因,我們在充分發揮利益的動力機制作用的同時,需要啟動社會利益協調機制,以最大限度地克服利益沖突的負面影響。
制度變遷研究是一個前景廣闊且關系人類利益的課題,我們只是從一個側面對其中的動力問題做以初步的分析嘗試,遠沒有涉及問題的關鍵和精要,只希望我們的研究嘗試能夠為理解制度變遷的生發動因和演進規律提供一個可資借鑒的理論框架并對推動我國改革進程有所裨益。最后,我們以恩格斯關于如何正確探討人類歷史活動奧秘的一段論述結束全文,“如果要去探究那些隱藏在——自覺地或不自覺地,而且往往是不自覺地——歷史人物的動機背后并且構成歷史的真正的最后動力的動力,那么問題涉及的……是使廣大群眾、使整個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間又是使整個階級行動起來的動機;而且也不是短暫的爆發和轉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歷史變遷的行動。探討那些作為自覺的動機明顯地或不明顯地、直接地或以意識形態的形式、甚至以被神圣化的形式反映在行動者的群眾及其領導即所謂偉大人物的頭腦中的動因,——這是能夠引導我們去探索那些在整個歷史中以及個別時期和個別國家的歷史中起支配作用的規律的唯一途徑。”
- 上一篇:分配與所有制關系研究論文
- 下一篇:社團與城市的現代化研究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