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政治文明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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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政治文明研究論文

同志在5.31講話和十六大報告中都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1]。并特別強調“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性,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優勢。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最根本的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和辯證統一”。(注:《論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304,328頁。)這個論斷是對社會主義運動和社會主義國家現代化經驗的科學總結,不僅蘊涵著對不同屬性政治文明的比較和分析,同時還蘊涵著對多樣化和曲折性發展的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考察和透視。這一思想不僅對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而且也是對世界文明發展的巨大貢獻,為其他民族的現代化也提供了一條可資借鑒的政治發展模式。

(一)

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發展理論認為,社會是一個從低級到高級發展的自然歷史過程:從蒙昧時代、野蠻時展到文明時代;從原始社會發展到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從封建社會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從資本主義社會發展到共產主義社會。原始社會及以前的社會是人類的童年時期,處于蒙昧和野蠻狀態。當人類進入文明時代以后,私有制的產生,階級和國家的出現,標志著人類進入了政治的社會和政治的時代。政治文明,也就同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構成了以后人類文明發展的三個方面。

現代政治文明是從資本主義開始的,與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孕育的古典文明成果相比,資本主義創造出了高得多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形態。在物質上,“資產階級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階級統治中所創造的生產力,比過去一切世代創造的全部生產力還要多,還要大”。(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256,255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在精神上,資本主義建立了以理性和科學為基礎的大廈。在政治上,資本主義構筑了以自由、人權、民主、法治為核心的政治思想體系,發展了民主政治制度核心的一整套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政治制度,包括政黨制度、選舉制度、代議制度、司法分立制度等等。特別是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公民科學文化水平的提高和自主性的增強,當達資本主義國家普遍擴大了公民參與政治的權利,普遍樹立了憲政和法治的觀念,充分利用和調動了民主政治的合法性[2]資源,在現階段表現了比較強的適應性和比較高的文明程度

但是我們必須看到這種西方的主導資本主義文明是建立在極其野蠻的掠奪和壓榨基礎上的。不僅有對本國的工人、農民進行殘酷剝削和壓榨進行原始積累,更有瘋狂的海外擴張,建立殖民地,對其他民族的侵略和掠奪,中斷了其他文明的進程。“資產階級……把一切民族甚至野蠻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來了”。(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256,255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從本質上講,資本主義政治文明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仍舊是剝削社會的政治文明。政黨、人民主權和法治是現代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產物,雖然最早產生于資本主義社會,但是我們必須看到,資本主義的政黨制度是一種權力的分贓制,其黨員僅僅是黨派利益的集合,不具有代表性和先進性的特征,資本主義的法是以保障私有權和保障有產者的自由為終極目的的法律,資本主義的民主并不是真正的人民民主,只是通過民主的形式和選舉制度賦予權力以程序合法性。就因為如此,在制度安排上,資本主義政治文明總是不可避免的產生內部的沖突,在沖突中浪費了許多寶貴的政治資源。以美國的三權分立政治為例子。一方面,是標榜“議會主權和主權在民”,另一方面,卻是總統可以對兩院的決定行使否決權,聯邦法院也可以通過司法審查權,對國會的立法進行否決。但是,從理論上講,國會是立法和授權機關,集中體現人民的意志,是主權在民的根本體現,具有至上的權威,總統和聯邦法院憑什么推翻“人民的決定”呢?要么國會不是人民利益的最終代表,要么法院的權力有背于人民主權的原則。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當代所謂的“對抗性民主”資本主義國家權力的運作模式表現的是資產階級內部利益協調和權力分享的制衡關系,人民主權的至上性跟本無從體現,雖然我們某種程度上要肯定這種制度在抑制集權和權力腐化方面有效的功能,但是它的基本制度的設計原則不是社會主義國家能夠接受的。

從另一個視角分析,今天資本主義之所以有所發展,并且表現了較強的自我調節能力,也是和社會主義對資本主義的批判,應對社會主義的張力分不開的。資本主義從堅持自由放任到強調注重政府和市場的雙重作用,從僅僅注重競爭和效率到關注社會協調、社會公正和社會公平,從僅僅關注公民的政治自由到關注公民的社會文化自由,經歷了一個復雜的演變過程。就是資本主義政治文明中重要的普選制度,也是工人運動和廣大民眾積極斗爭,爭取普選權的結果。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在資本主義政治文明進行合理揚棄的基礎上發展的,是比資本主義更高的文明形態。首先表現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能更大程度上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更快的促進物質文明的發展。以前蘇聯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模式為例。十月革命前的俄國是一個落后國家,1913年的人均國民收入為美國的1/8,法國的1/4,工業產值僅占世界工業產值的4%,主要機械工業產品靠進口,文盲占總人口的2/3。[3]從1926年到1941年,蘇聯執行了3個五年計劃,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與1913年相比,1940年蘇聯工業總產值增長7.5倍,機械制造業和金屬加工業增長40倍,已成為世界的工業化強國,工業生產居歐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4]同樣,現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的中國,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綜合國力節節攀升,人民生活得到極大改善。其次,表現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上是要“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從發展的途徑和目標上,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更實質地體現了人類文明的基本價值趨向,消除相互的奴役狀態,實現以財產平等為基礎的人人平等,獲得人的徹底解放。另外,我們還必須看到,現實的社會主義,并不是按照馬恩早期的設想,從資本主義發展最充分的國家自然過渡,而是在資本主義發展最為薄弱的環節尋求突破的。迄今為止,社會主義國家無一例外的都是在比較落后的國家建立的,而且走的都是由一個強有力的無產階級政黨整合了社會方面的力量,依靠貧苦大眾(主要是工農),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奪取國家政權,建設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的道路。這樣在社會主義國家的初期就面臨著在資本主義的包圍中維護意識形態和建設民族國家以及在后發國家發展現代化的多重任務。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主義充分利用了自身的制度資源,依靠自己的政治優勢,克服各種先天不足和后天障礙,仍然在很短的時間內確立了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初步完成了建設民族國家和現代化的任務。“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比較,它的優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國一盤棋,集中力量保證重點”。(注::《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02年11月8日,《經濟參考報》第2版,2002年11月18日。)集中力量辦大事,集中有限的資源保障最大的利益,這是在落后國家搞現代化的必然選擇。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性之所以能夠成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優勢,就是因為這種統一性可以把無產階級政黨的巨大社會整和功能,同人民民主的現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以及現代國家建設的共識有機結合起來,實現政治制度的高效運作,最充分的發揮制度的功效,體現出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其中黨的領導是核心和關鍵,人民當家作主是本質要求和目標,依法治國是基本方略。

(二)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與資本主義政治文明都屬于現代政治文明的范疇。政黨政治、民主政治、法治政治都是二者題中應有之義。但是正如上文所分析的,資本主義有政黨、有民主、有法治,卻沒有真正和諧統一的民主政治。只有社會主義能把黨的領導、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國內在的有機統一起來,形成巨大的政治優勢。這種統一性是建立在無產階級政黨的先進性、人民民主的本質要求和法治的功能三者高度統一的基礎上的。

黨的領導和人民民主是高度統一的。黨的領導與人民民主的統一性源于黨的先進性同人民民主的本質相吻合。黨的先進性集中表現在“代表先進的生產力發展要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而“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和合法性基礎。“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注:《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6-17頁,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因此代表、維護、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為黨的領導和人民民主相統一的邏輯起點。

依法治國與人民當家作主在社會主義的政治中同樣是高度融合的。這兩者的統一扎根于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基本的運作方式。民主政治是按照人民意愿進行統治和治理,而不是人人都要成為政治的決策者,所以民主政治在現實中是民意政治。人民的意愿要能夠進行統治,必須使它強化為國家意志,即轉化為治國之“法”,當這樣的“法”被貫徹和落實,民意就得到了實現,民主也就成為現實。這正是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所做的工作。人民代表大會的至上性在法律的至上性,即憲法和法律的最高權威中體現出來。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也沒有任何人可以制衡人民代表大會這一代表人民意愿的機關,這兩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民主的本質就是這樣在社會主義的政治中得到了空前的展現。

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是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寶貴經驗和嶄新成就。毋庸諱言,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社會主義國家并沒有處理好黨法關系。黨對行政事務的包攬,在實際的運作中就體現在直接以黨內的指令、文件管理國家事務,這不僅大大影響、阻礙了法律對國家的治理,同時也分散了黨對大政方針的關注。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進程中,中國共產黨人對正確處理黨法關系作出了重大貢獻。首先是鄧小平同志完整地提出了依法治國的16字方針,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注:《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147頁,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第1版。)這16字方針,闡明了共產黨治國的基本方略,為處理好黨的領導和法律的權威之間的關系指明了方向。其后,彭真同志用三句話更直接地對這一問題加以明確闡述:“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也領導人民遵守、執行憲法和法律”,“黨的組織和黨員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注:《彭真文選》,第493-494頁,人民出版社,1991年。)從而厘清了長期以來存在的黨和法之間的不明確關系。中共十三大的報告第一次規范地表述了黨的領導和法律權威的關系: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通過黨組織的活動和黨員的模范作用帶動廣大群眾,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十五大以后,黨法關系在理論上得到了更為系統、準確的闡述。同志在黨的十五屆二中全會上指出:“堅持黨的領導同堅持依法治國是完全一致的。我們黨的主張,我們國家的法律,都是代表和體現人民的意愿與利益的。黨領導人民通過國家權力機關制定憲法和各項法律,把黨的主張變為國家意志,黨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各級政府依法行政,這樣就把黨的領導同依法治國統一起來了。”(注:《論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304,328頁。)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統一,一方面源于社會主義道路艱辛開拓的經驗總結,無論是蘇聯東歐的歷史軌跡,還是當代中國不斷續寫著的進程,成功經驗的指向和失敗教訓的反襯,在政治上都離不開這三者,離不開這三者的和諧統一。另一方面則源于無產階級政黨的宗旨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作進一步的分析就可以揭示:只有把人民的利益作為唯一的奮斗目標的政黨,把人民真正作為主人的國家,把人民的意愿真正法律化、制度化的機制,才可能使三者同一融合。在這里,人民的利益和意愿是三者交融的內在機理。缺損了這一內在的機理,政黨政治、法治政治和民主政治的沖突是不可避免的,而這正是當代西方政治文明的固有缺陷。

將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有機地統一起來,是社會主義對當代政治文明的偉大貢獻。這一機制的突出優勢在于,它聚合了政黨在現代國家治理中的強大功能、人民在管理自己的事務所煥發出來的自主精神、以及法治規范現代社會不可替代和逾越的重要功能,所釋放出的巨大能量是資本主義政治機制,乃至傳統社會主義的政治機制不可比擬的,它是我們在現代化的進程中的根本動力所在。

(三)

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我們社會主義現代化政治建設的目標,其核心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我們承認從文明演進的邏輯講,政治文明建設應具有一定的普遍規律性。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任何民族的政治發展從長期來看都是一種社會理性選擇過程,都具有一種合理性。這種合理性,與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與社會發育程度緊密相連。并且當今政治的發展,再也不可能離開“全球化”這個大背景的影響,一個民族的政治發展不在是本民族文化的自主發展,而是始終處在一種與其它民族的交互影響的過程中。對經濟和文化強勢的民族和國家來說政治發展模式也具有“擴張”態勢,對落后民族和國家的政治發展產生壓力。對現在的中國來說,由于經濟上和文化基礎的相對落后,政治發展必然要承受已經高度發達了資本主義政治文明的壓力。但是,中國不可能走與之相同的發展模式。除了意識形態的因素還因為:(一)中國歷史就是一個大國,具有連續悠久的東方文明傳統,在基本價值觀和心理構成,以及社會構成上有別于西方。(二)近代因為身受外患入侵而形成了強烈的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將成為構建中國未來民族特色政治文明中的獨特心理基礎。(三)建國以來的實踐證明,雖然遇到過發展中的挫折,但是現有的政治體系擁有巨大的適應性和創造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民主專政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一國兩制和特別行政區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已經接受了實踐的檢驗,適合中國國情,得到了人民的認同。所以,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只可能在借鑒和吸收人類歷史上一切優秀政治文明成果,借鑒和吸收各民族政治發展中具有共性的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礎上,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發展之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和辯證統一。如何推進這三個方面的共同前進和協調發展,將成為中國政治發展的嶄新課題。我們認為最為關鍵和緊迫的工作有:

(一)發展黨內民主,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促進社會民主和政治民主

發展黨內民主是促進黨的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有力舉措,也是增強黨的凝聚力,保證黨的活力,改善黨的領導的必由之路。對于一個擁有6600多萬黨員的大國執政黨,發展黨內民主的意義也許還不僅僅局限于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它對促進人民民主、促進社會和政治民主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實質推動作用。“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帶動作用”。(注::《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02年11月8日,《經濟參考報》第2版,2002年11月18日。)發展黨內民主,最為關鍵的是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從制度和體制的改革創新中,尋求推進和保障黨內民主的動力。主要內容包括:規范和改善黨的領導體制;建立健全普通黨員參與黨內決策的制度;改善黨的民主集中制;改進黨的干部制度;建立健全黨內監督和制約機制。

(二)加強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切實保障人民民主

民主,是一種政治理念,更是一種政治運作規范,是人類政治實踐證明了的有效制度安排。“從政治學的角度看,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意義在于能夠有效維護政治合法性”,它能夠“把統治秩序與具體的統治者分開,合法性由統治秩序即制度提供,而政績則與具體的統治者相關聯”。(注:胡偉:《民主政治的歷史趨勢與黨內民主的選擇》,《探索與爭鳴》2002.8,第10頁。)這就是說,民主政治的形式提供了人民認可的一種權力轉移的運作規則。人民可以通過民主的制度、民主的規范、民主的程序,自由選擇自己的統治者,可以自主表達自己的意愿。并且這樣的制度也迫使掌權者認識到自己的權力只是人民暫時授予的,是有限的,是要為人民負責,為人民謀取利益的。對社會主義的中國來說,不是缺少民主的政治制度和規范,而是缺少對政治程序的深刻認識。程序,不僅是規則,更是規則的規范運作,它本身就具有體現著法治的原則,它本身具有獨立的價值。程序的核心價值是公正和平等。人人都有機會通過既定的公開的程序,角逐政治權力,成功和失敗都是個人的原因,和規則無關。其實,我們批判西方的民主是虛假的民主,并不是否定這種制度安排,而是批判隱藏在制度背后的資本(金錢)和利益集團的黑手,他們實質上控制了這個游戲的過程和最終結果。人民并沒有真正的權力選擇自己的統治者。而我們要做的就是要使這種制度真正體現公正平等,切實保障人民的當家作主。

(三)規范黨、政府、人大關系,確立憲法和法律權威,推進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是我們的基本方略。要真正推進依法治國,首先就是要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按照憲法和法律規范權力主體各自的運作領域和運作方式,以及他們之間的相互關系。黨是領導和基本決策核心,政府是行政機關和執行者,人大是最高權力機關和權力授予機關。黨對政府和人大的領導主要體現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黨可以通過對人大的領導,依照法定的程序,實現對政府的組織控制,從而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但是,黨不可以對政府的具體事物進行干涉和包辦。這其實也就是說,黨要在新的時期實現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轉變,理順黨政關系,形成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國家治理模式。

(四)充分利用現代科學和技術的文明成果,提高政治能力,推進政治文明建設

同志在十五大報告中,站在人類社會總體發展的角度告誡全黨:“要充分估量未來科學技術特別是高技術發展對綜合國力、社會經濟結構和人民生活的巨大影響”(注::《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第30頁,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這就給我們考慮中國未來政治的發展和政治文明建設也提供了另一個思路。以新技術的采用來重塑政府以及政府與其他政治主體的關系,推動政治形式和政治制度的合理創新,從而優化政治結構和功能,提高政治能力和效率。國外新公共行政學的興起,就有一個理論基礎,認為當代科技的發展特別是信息技術的發展,將對政治社會產生極大影響。信息技術的廣泛采用,將孕育新的技術性政治——行政組織,淘汰一部分傳統部門;將對層級制管理體制提出挑戰,構件扁平甚至網絡化的管理組織模式;將促使政治公開,決策公開,促使政府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將促使政府遵循國際通行慣例,政治的全球影響加劇;將加大政府與經濟和社會的密切聯系,政府的經濟的、社會的管理和服務職能將越來越重要。因此,充分認識和研究新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在政治和行政中的創新作用,對促進我們的行政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具有極為深遠的意義。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同志也指出要“進一步轉變政府的職能,改進管理方式,推行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注::《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02年11月8日,《經濟參考報》第2版,2002年11月18日。)

中華民族是一個具有深厚歷史文化傳統和創新精神的優秀民族,中國共產黨是中華民族的優秀代表,我們完全有理由堅信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完全可以在借鑒和吸收世界及歷史上的優秀政治文明成果,結合本民族的實際,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發展之路,建設出嶄新的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出版社,1979,42,238.

[2]法,讓.馬克.夸克.合法性與政治[M].佟心平等譯.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5.

[3]陸南泉.蘇聯經濟[M].人民出版社,1991,7.

[4]金揮.蘇聯經濟概論[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