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據質量提高機制分析論文

時間:2022-03-01 0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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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數據質量提高機制分析論文

一、統計數據質量的現狀

近年來,各級統計機構為提高統計數據質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和改進統計工作,并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績。從總體上來看,現有的統計數據,基本上能夠客觀地反映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結構復雜化,利益主體多元化,再加上體制轉化過程中經濟秩序混亂,人為干擾增多,統計調查對象的法制觀念淡泊,少數統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較差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使搞準統計數據的難度也就日益增大。傳統的統計方式與經濟社會不斷發展日益增長的統計信息需求已經成為統計工作的主要矛盾,現行的統計制度已不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存在部分企業、個體戶和城鄉調查戶等統計調查對象的違反統計法行為常有發生,這些違法行為盡管是極少數,但是必須引起我們各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的高度重視,我們必須采取及時、有效和果斷的措施加以糾正處理,防止這種現象的蔓延,盡量減少和避免這些違法行為的發生,進一步凈化統計環境,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確保統計數據能夠真實、準確、及時、全面和客觀地反映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實際

二、影響統計數據質量的主要因素

根據統計數據質量的現狀,我們分析認為,當前影響統計數據質量的主要因素有:

(一)統計體制影響,導致統計數據失真。盡管我國《統計法》及其統計條例和處罰辦法已頒布近二十年。由于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從上到下層層實行目標考核,而統計人員的人事權在企業或當地政府,統計員待遇不高,監管機制又不健全,上級統計機構不能實行有效的管理,干好干壞一個樣,因此基層統計員尤其是鄉鎮統計員往往不是考慮怎樣把統計數據搞準,而是首先考慮上報多少統計數據才能完成當地政府目標任務,讓領導滿意。因此,在基層統計工作中,統計制度不能得到有效實施。

(二)統計基層基礎工作薄弱,影響統計數據質量。主要體現在:

1、基層單位對統計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開展統計工作所必需的經費和辦公條件(計算機等)不能保證,統計人員專職的少、兼職的多。統計崗位形同虛設,統計人員兼多項工作,統計只能算是附帶性的工作,使統計人員不能專心搞統計,造成部分統計人員雖然在統計崗位上工作多年,但仍是對統計業務一知半解,不能熟練掌握搞好統計所必須的知識,難于按要求完成統計工作。

2、統計人員變動頻繁,穩定性差。部分單位不僅安排未取得統計從業證書的人員從事統計工作,而且頻繁更換。有的單位年年更換統計人員,甚至一年換幾次,剛換上來的又沒有參加過任何統計業務培訓,工作沒有交接好就匆忙上陣,做起統計工作來,不知從何著手,只能憑感覺隨便填幾個數字,就當作是統計數據,上報了事。

3、統計人員業務素質低,分析評估能力弱。目前基層統計人員,尤其是私營企業、鎮村統計人員的文化水平偏低,大部分只有高中(含中專)文化程度,有的盡管達到了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但實際能力仍然很差。文化程度低,必然造成對統計知識的理解和接受能力較差,對統計指標的理解出現偏差,其業務處理能力就存在困難,就不可避免地會影響統計數據的準確性,也就談不上對統計數據質量的分析和評估了。

(三)現行統計調查制度已不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一是現行的統計報表表種太多、指標繁雜,而且同一個指標在不同的專業甚至在同一個專業的不同報表中出現。二是有的指標的設置不科學、不合理,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不相符合,甚至沒有意義。三是有的專業報表時間太緊,沒有與基層單位(企業)的財務核算時間銜接,造成統計與會計核算脫節,只能預計或估計統計數據,造成統計數據與會計核算實際數據不一致。四是抽樣調查的代表性受到挑戰。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分層加快,貧富差距拉大,按抽樣調查理論確定的調查樣本,其隨機性難以保證,在實際中由于種種原因往往很難落實。

(四)利益驅動是影響統計數據質量的一個主要因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統計調查對象不愿提供真實的統計數據,其主要原因是其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與依法納稅間存在著突出矛盾。盡管《統計法》明確規定不公布個體調查對象的具體信息,統計數據也不作為征稅和處罰的依據,但因利益沖突,導致統計數據失真。一方面調查對象有“不愿露富”或是“怕繳稅”的思想,能瞞則瞞,所報送的涉及與自身利益有關的統計數據遠低于實際現象。如有的私營企業所報送產值明顯低于庫房中的產成品價值,聘請人員做假帳或做兩本帳,稅務等執法部門也無從查證;行政事業單位怕繳個人所得稅和向勞動保障部門交有關規費而瞞報勞動工作額和臨時工人數等情況時有發生。另一方面,個別單位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而虛報統計數據,甚至按目標任務直接按月或季度分解任務,故意偽造或篡改統計數據。

三、建立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的長效機制

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是統計工作永恒的主題,要做到統計工作所提供的產品——統計數據(資料)能夠準確、及時、全面、客觀、適用,得到社會各界和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各級統計機構和統計工作者責任重大,任重道遠。

(一)改革干部考核制度,完善干部管理體制。干部考核制度和干部管理體制不完善,是導致和助長統計數字造假的重要源頭。因此,必須進一步改革干部考核制度,完善干部管理體制。對各級干部的考核、評價以及相應的升遷、任免要建立嚴格、科學、規范的業績評估制度,不能僅從“數字”上看政績,要堅持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并賦予群眾監督那些用于考核干部政績的統計指標的權力。

(二)改革統計管理體制,實行垂直管理。為了鞏固和發展統計改革成果,必須改變統計機構的隸屬關系,實行中央、省(市)、縣統計機構垂直統計管理體制,鄉鎮統計員由縣級統計機構委派。實行統計垂直管理體制必須充分保障基層機構的經費,若經費無保證,仍然要依賴地方政府,就談不上垂直管理,統計數據質量就難以保證。

(三)依法開展統計工作。一是要嚴格執法。強有力的法律實施機制,使違法成本極高,從而真正杜絕虛報、瞞報、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等統計違法行為的發生。二是要加大普法力度,廣泛宣傳統計法律法規,增強社會各界的統計法制觀念。重點是加強對各級領導和調查對象的宣傳,增強其依法履行義務的自覺性。把常年性檢查與執法大檢查結合起來,加大統計執法的力度。三是加大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比較典型的統計違法案件進行曝光。

(四)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科學可行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是保證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的關鍵。首先是要對現行各種統計報表和指標,按照調查目的、對象、范圍、頻率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清理、精簡和整合現行各專業統計報表和指標體系。適當增加反映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農村建設、和諧社會、節能降耗、文化產業、新興產業等相關的統計指標。其次進一步完善統計方法制度。總的原則是:能利用現有資料進行科學推算的數據不再增加新的調查項目;能通過抽樣調查或其他非全面調查方法搜集到的統計數據不進行全面調查;通過一次性調查取得的統計數據能基本滿足需要的不進行周期性調查;能通過部門統計或行政記錄搜集到資料的就不增加新的調查項目。

(五)建立完善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制度。統計數據質量的監控與評估是一項復雜的、長期的系統工程,建立健全完善的統計數據質量管理體系,有利于提高統計數據的完整性和透明度,確保統計數據能夠客觀真實地反映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實際情況。

(六)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各級政府和統計機構要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有機構、有人員、有資格、有制度、有臺帳”的五有要求規范基層統計基礎工作,扎實做好統計源頭基礎工作。業務培訓和指導常抓不懈,不斷提高基層統計干部隊伍素質,加快統計信息化建設,提高統計工作效率,大力弘揚務實求真、忠于職守的統計精神。

(七)大力發展統計制度。統計制度是統計人員全面調查對象的統計事務,由統計人員按照統計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按時向統計機構提供被單位真實、準確、全面的統計資料。通過實行統計制度,統計調查對象不僅節省了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且履行了國家統計義務,統計數據質量也得到了有效的保證。

(八)加強全民統計意識教育。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全民統計意識教育,樹立誠信統計理念。開展全民統計意識教育要從小學生抓起,在全社會營造每個調查對象自覺遵守統計法、自覺履行統計義務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