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專利制度與科技創新
時間:2022-09-17 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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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勵科技創新,創新促進技術產業化
專利制度的最大意義在于,其即保護了發明人的利益,又保證了社會的技術發展,利國利民。18世紀中期,瓦特蒸汽機的出現標志著第一次工業革命的開始,這次革命使得英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步入現代化大門的國家,也使得英國成為當時世界的第一強國。工業革命發生在英國縱有各種原因,但專利法提供的制度保障無疑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如瓦特主要的財富來源不是生產和銷售蒸汽機,而是對蒸汽機這個發明專利廣泛許可后帶來的許可費。英國作為第一個制定真正意義上專利法的國家,通過法律的保護和鼓勵,使得當時英國人幾乎陷入了一種對發明和創新的狂熱崇拜中,在那一時期新技術新發明大量的涌現,極大的改善了社會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可以說工業革命的實質就是不斷累積的技術所產生的規模效應。這也證明專利制度的激勵作用已經對英國經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激勵著科技創新,促進了產業化的發展。
(二)保護科技創新,取得市場優勢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人是趨利的動物,如果一項新發明在市場上能帶來豐厚的利潤,那么市場主體肯定會選擇去模仿這樣的技術進行生產,從而占有相應的市場份額,但如果模仿的人多了,則技術發明人所占有的市場份額就越來越小,甚至可能不能收回研發成本,也就是說在沒有專利法保護的前提下,創新的動機甚至可能消失。所以專利制度最為基本的功能就是對技術的保護作用,通過賦予發明人一定時期的專有權,保障發明人利益的實現,從而使得發明人可以合法的占有市場份額,保持市場優勢。
(三)引導創新發展,推動創新知識的傳播和利用
專利制度在設計時為了保持發明人與社會利益的平衡,在賦予發明人以壟斷保護專有權的同時,規定其必須公開技術信息作為對價,且在一定保護期后,該技術將變為社會公共財產,為世人所用。沒有專利制度,很多新技術得不到公開,無益于整個社會技術進步。當然,有觀點認為專利制度的雖可以鼓勵發明,但是它也會由于授予發明者以壟斷權力而使技術成果的擴散過程過于緩慢。我們認為并不能因此否認專利制度本身產生的積極影響,專利制度的壟斷效應導致的效率損失,并不足以阻卻對技術創新的激勵。我們可以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對這種壟斷權力的強度進行相應的調整,從而使專利制度更有利于我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將一項技術提高到新的高度。通過信息的公開和期限限制,專利制度推動了技術信息的傳播和利用。綜上所述,技術進步有其內在動力,它的發展是制度變遷的根本動因,而新的制度安排又會反過來促進技術創新的發展,但創新最終還是要通過技術進步來推動社會的前進,所以二者是在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下發展的。但自專利制度產生以來,一直有關于其存廢與否的爭論,爭論關鍵的問題就在于專利制度是否可以促進科技創新,從而促進經濟增長。
二理論研究對專利制度存在的爭論
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是英國1623年的壟斷法案,自專利制度建立以來的三個多世紀以來,一直有關于專利制度存廢與否的爭論。
(一)反對派觀點
1.國外研究現狀自專利制度建立以來,歷史上不斷有人置疑這種制度安排的合理性,擔心其設定的壟斷權利會過度損害社會福利、技術的傳播以及市場的有序發展。以FionaMurray(2007)為代表,部分學者對專利制度的存在持懷疑態度,Murray分析了專利制度與科學傳播之間的關系,通過實證研究得出結論,認為專利授予的時間越長,科學技術傳播速度也就隨之下降,也即專利制度對科學技術的創造和傳播會產生阻礙作用。RichardStallman(1991)則徹底的否認了專利制度存在的意義,認為應該對專利制度進行限制甚至廢除專利制度。我們認為這些觀點是不正確的,從專利制度建立以來對社會經濟起到的積極作用毋庸置疑,即使在這過程中會出現制度制約經濟發展的問題,也不足以否認專利制度存在的積極意義,我們需要做的是適度調整制度安排,使其更符合社會的發展,如DanielJ.Gervais(2002)認為現在的專利制度只是缺乏靈活性,需要做的是對其加以相應的調整和改變。2.國內研究現狀國內學者只有少部分人認為專利制度的作用不大,吳欣望等人(2006)對相關的理論文獻進行了研究后認為,不管是理論研究還是實證研究,都不能支持“增強專利保護一定能夠促進技術創新”這一結論。接下來,通過科技活動的投入和產出兩個方面的實證模型揭示出,盡管從產出角度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的專利申請明顯提高了,但從投入角度看,我國的研發投入傾向卻受到了負面影響。該研究只能表明,不能僅僅依靠專利制度的激勵作用來引導企業走向自主創新之路,但并沒有指出專利保護不能促進技術創新,創新能力的提高,確實還需要從更廣泛、更深入的角度來著手,包括對現有科技、經濟體制的改革和相關政策的實施等,但不可否認的是專利制度是促進科技創新的重要激勵因素。
(二)支持派觀點
1.國外研究現狀國外大部分學者觀點還是肯定專利制度對科技創新的作用的,如SunilKanwar,RobertEvenson(2003)通過多個國家在1981-1995年相關數據的分析,認為專利制度是促進創新非常重要的激勵因素。PetraMoser(2005)對問題的研究更為深入,他通過對1851年英國倫敦世界工業博覽會十幾個國家的相關數據進行研究后認為,沒有專利法的國家,其創新通常只會集中在傳統、范圍很小工業類別,而有專利制度的國家體現了創新的工業類別則非常廣泛。專利制度可以改變技術變革的方向,同時可以決定一個國家的競爭優勢。JoshLerner(2009)認為專利制度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其通過豐富的例證表明經濟的發展需要創新,因為創新的投入很大,如果巨大的研發投入不能帶來相應的產出回報,那么沒人會繼續創新。因此需要有這樣一種制度,可以保護創新研發的期待利益,而專利制度正是這樣一種制度,通過授予創新者以獨占權,排除他人對技術的模仿,從而保證發明人利益的實現。因此專利制度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JoshLerner教授的觀點被英國政府采納,作為支撐英國專利政策的理論依據。DuncanMatthews(2010)通過實證研究和數據分析后認為專利制度對世界經濟的增長和對創新水平的促進都起著很重要的作用。雖然有學者不認同Mat-thews教授得到的結論,但Matthews教授的觀點同JoshLerner一樣,最終被英國政府采納,作為對其國家政策的理論支撐。KnutBlind,LukeGeorghiou(2010)以歐盟2020戰略為背景,分析了創新對國家經濟的積極作用,同時肯定了專利制度存在的必要,但認為現行的專利制度需進行改革,否則不合時宜的制度會阻礙創新的發展。2.國內研究現狀國內理論研究普遍認為專利制度對科技和經濟的發展有積極作用。張宗慶(2001)認為沒有制度支持的創新將是稀缺的,專利制度為技術創新提供了許多新的機會,它的作用甚至遠遠超過了專利對創新主體的激勵;袁曉東,戚昌文(2002)認為技術創新需要專利制度,專利不僅具有保護權利人的作用,而且還具有更重要的功能———促進發明創造產業化和商業化的作用;曹新民(2007)以“權利弱化與利益分享理論”作為專利制度存在的原因,認為專利制度有存在的合理性,但應當對其進行相應的修改,應當對專利權的壟斷性有所弱化。從以上國內外研究現狀來看,大部分學者還是肯定專利對科技和經濟的積極作用,同時考察世界上各專利強國的政策導向,也是對專利的作用持肯定態度,而即使那些持否定態度的研究,我們也可以看到,這些研究僅是得出結論認為專利制度有阻礙作用,或者有負面作用,或者作用很小,但沒有任何研究認為專利制度對科技和經濟社會沒有一點關系。
三結語
綜合上文分析,本文觀點認為專利制度與科技創新有著密切的聯系:科技創新催生專利制度的建立,而專利制度在建立后對科技創新起著激勵、引導和保護的作用,同時專利制度又隨著技術創新的發展而不斷地發展和完善。可以說科技創新不是促使專利制度建立的唯一因素,但卻是極為重要的原因之一;專利制度不是激勵和保護科技創新的唯一方法,但卻是目前最為行之有效的手段。
本文作者:賈菁菁工作單位:上海同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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