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歷史視角下的憲法
時間:2022-11-14 08: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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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居于一國法體系的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的基本功能就是確定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則,從宏觀上和總體上確定控制、分配和保障國家權力運行的規則,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母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它的法都是根據它所制定,而且不得與之相抵觸。對國家和公民來說,憲法是如此重要,那么憲法究竟是如何在滾滾的歷史長河中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并且不斷續寫輝煌的呢?運用比較分析的方法,細細觀察歷史上的憲法文本,我們可以從其間的邏輯關系和歷史事實,比較分析出憲法究竟是如何產生的以及憲法所具有的獨特屬性。
在英美法系,英國1215年的《大憲章》是世界上最早的憲法文獻。它是貴族們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限制國王權力而簽訂的。1689年的近代憲法性文件《權利法案》,也是貴族、資產階級為限制國王的政治權力,實現自己的政治權力而出臺的。1787年,美國在獨立戰爭后制定了《聯邦憲法》。它雖只有7條,卻確定了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三足鼎立的局面。在大陸法系,經過法國大革命的洗禮,《人權宣言》規定了法國公民享有各種各樣的權利。二戰以后,法國通過建立憲法法院、行政法院以實現權力的分立與制衡。德國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在頒布《基本法》,建立憲法法院后進入到法治國家之列。權力得到制約,才能保證權利的實現。在中國,清政府于1908年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可謂是中國史上最早的具有現代意義的憲法。其后,于1912年頒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4年《中華民國約法》,《中華民國憲法》(1923、1946),新中國成立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1975、1978、1982)及82憲法的1988、1993、1999、2004年的修正案。中國在保障權利的憲法條文方面,確已相當的完備。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憲法得以產生并風靡全世界呢?第一,憲法的產生是革命的正當化、合法化的需要。憲法是革命斗爭的產物。取得政權的階級必然建立新的法律制度,以昭示自身的正當化、合法化。在這一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規定革命所要達到的最根本的制度,以防止封建勢力的復辟,協調階級內部不同集團的關系,從而制定了憲法。因此,憲法就是對革命勝利成果的合法化固定。第二,權力分配及制約的需要。一個階級取得政權后,為了讓這個國家長久地發展下去,協調階級內部的關系,權力如何分配就顯得十分重要。第三,制定憲法是參與革命的人的愿望和要求,以求保障權利。革命的成功需要無數人的艱苦奮斗。他們加入革命的最基本目的就是追求自身權利的最大化。革命勝利后,誰都不愿勝利成果被篡奪。這時人們迫切地需要一份類似于契約的文本來保障自身的基本權利。憲法應運而生。為了更好地理解,我們可以類比公司的設立、運行。一個公司的成立,不論是發起設立還是募集設立,首先需要有股東。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為了投資理財獲得利益,可以投資公司成為股東。然后由股東通過各種形式的出資即讓渡自己的財產權而設立一個公司。
在公司的設立過程中,除了股東的出資外,公司的基本章程也是至關重要的。在公司章程里,會規定公司的主要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十分重要的內容。公司必須能夠獨立地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并獨立地承擔責任。再經過工商登記部門的登記后,一個公司就成立了。對應到憲法中,股東就類似于一個國家中的公民。公民為了更和諧美好的生活而讓渡出自己的一部分權利給國家,與國家簽訂了一份保障自己權利的契約。而這份契約可以看做是股東們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而在公司設立中制定的公司章程。在國家層面,這份契約就是我們的根本大法———憲法。為了確保公司的有序運行,公司設立了具有決策權的股東(大)會,具有執行權的董事會和具有監督權的監事會,它們分別對應于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股東(大)會是其它一切權力的來源。董事會負責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的運作。其根本目的就是讓公司可以長久地運行,保障每一位股東的權益。我們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分工合作,也是為了保障每一位公民的權利。憲法的屬性是多重的。憲法從其產生,就具有政治屬性,憲法本身就是政治斗爭的產物。憲法具有根本大法的屬性,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最嚴格。其三,憲法同時也具有部門法的屬性,主要以國家與公民之間這一特殊的社會關系為調整對象。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國家和公民的基本行為準則,涉及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理清憲法的歷史淵源,梳理憲法的歷史脈絡,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憲法的含義,理解憲法為什么能在滾滾浪濤中風靡全世界。
作者:明小蘭 單位: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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