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向論文
時間:2022-04-19 06:08:00
導語: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向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內容摘要: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必須要堅持合作制方向,這是由我國欠發達地區農村宏、微觀經濟發展的客觀實際決定的,更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在改革中,首先必須要按合作制原則來規范,其次必須堅持信用社服務“三農”的宗旨。
關鍵詞:農信社改革合作制
合作制的內涵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1994)定義,合作社是一個自愿組織在一起的民主的組織形式、一個具有共同目標的協會。社員同等出資、共同承擔風險、共同受益、并積極參與其活動。
國際公認的“合作社七原則”成型于1995年。主要內容是:自愿與開放原則;民主管理、一人一票原則;非贏利和社員參與分配原則;自主和不負債原則;教育、培訓和信息原則;社際合作原則;社會性原則(史紀良2000)。具體到我國的合作金融定義上,根據1997年版《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97規定”),合作制可理解為“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1998年的《國務院轉發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整頓規范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8]145號),基本沿用“97規定”的定義,把合作制原則解釋為“自愿入股、民主管理和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以上體現了合作制的自愿性原則、互助合作性原則、民主管理原則,以及為入股社員和“三農”服務的宗旨。
(一)從宏觀層面來分析
首先,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必須堅持合作制方向,是由我國經濟發展的非均衡性決定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得到了較快發展,但在發展過程中呈現出明顯的非均衡性,城市與鄉村、東部與西部之間生產力發展差距很大。一方面擁有生產力發展水平很高的大企業、大集團,也有為數眾多的小企業和個體經濟;既有發達的東南沿海地區,也有貧窮落后的西部內地。而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均衡及較大的城鄉差距,直接影響到我國綜合國力的提高、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所以,中央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創建和諧社會,縮小城鄉差距,而欠發達地區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業的發展、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就成為當前經濟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合作金融組織,與不發達的農村和個體農戶具有天然的聯系,因為合作金融組織是內生于農村經濟中的。
其次,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堅持合作制方向,與欠發達地區小農家庭的主體地位相適應。目前廣大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農村,農民一家一戶小規模分散經營,無力抵御巨大的市場風險;農民難以及時、準確、全面地掌握市場行情,在市場上又處于不平等地位;小規模農民生產經營具有外部不經濟弱點。通過合作制金融組織形式,既貼近農戶生活,又能夠根據農戶的實際需要,給予及時的金融服務。
再次,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為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也是由正式金融組織支農不足的現狀決定的。改革開放以來,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避免農村經濟出現困境帶來政治上的不穩定,國家對“三農”逐步重視起來,特別是近幾年來,國家在宣傳上加大了對“三農”問題的重視程度,并開始提高糧食的價格,減輕農民的稅負以試圖增加農民的收入。在金融領域國家一直強調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農業、農村和農民的支持力度。極力強調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能和農村、農民脫離,農村信用合作社無論如何改革始終不能脫離支農的任務。但同國家意愿不同,金融的本性使得其總是出于規模經濟和利潤最大化的考慮,在經濟發達之處聚集,而遠離經濟欠發達、信息不完全及交通落后的農村地區,從而,對于國有金融和商業金融而言,正式的金融組織從來就是遠離鄉村和底層的。從我國目前三家獨立的支農金融格局來看,中國農業銀行商業化改革,戰略的移位,使其對農業的服務功能減弱,對農業投入的資金總量大幅下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功能設計方面只是一個糧食收購資金供應的銀行,離政策性支農銀行的功能相差太遠,在農業產業化等方面的信貸投入遠未涉及。不僅如此,郵政儲蓄下鄉,農村資金大量非農化;農業保險基本上已退出農村保險市場等,國家的金融安排,使得農村資金凈流量沿著村—鄉鎮—旗(縣)—市區運動,資金通過儲蓄、信貸、投資等渠道不斷向外輸出到發達地區。
(二)從微觀層面來分析
首先,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堅持合作制方向,是欠發達地區農村牧區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走合作制的發展道路,堅持信用社辦社宗旨,也是農村牧區信用社生存和發展的必由之路。欠發達地區農村牧區經濟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和發達地區相比,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水平則普遍較低。農村牧區經濟尚處在市場化進程的初期,甚至還有許多地方仍處于自然經濟的發展階段。這樣的經濟具有較多的封閉特征,與市場經濟的開放性特征有很大差別。從經濟結構來看,農村經濟結構的主體仍然是傳統的種植業和養殖業,它們不但是絕大多數農民就業的主要領域,也是收入的主要來源。由于這種單一的經濟結構非農產業占農村就業和農民收入的比重微乎其微。盡管傳統農牧業是欠發達地區農村經濟結構的主體,但其競爭力卻很低,加之自然環境較差,欠發達地區農牧區這種低水平經濟結構將維持較長時間。所以只有建立合作金融組織,堅持信用社辦社宗旨,才能充分滿足經濟弱小者的金融服務需求,適應欠發達地區農牧區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
欠發達地區農村牧區信用社自20世紀50年代建社以來按合作制原則辦社,信用社發展比較健康。自“”開始,農村牧區信用社始終沒有回到合作的道路上來,其管理權有時在地方,有時歸國家銀行,而在這兩種方式下,農村牧區信用社無法辦成合作制金融組織,也不能堅持真正為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服務的宗旨。只有走合作道路,農村牧區信用社才能真正扎根農村牧區,服務于農村牧區經濟,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和作用。其次,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堅持合作制方向,也是農村牧區經濟形式存在和發展的客觀需要。經過近20多年的改革和發展,西部欠發達地區農村牧區已形成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體,廣大農牧戶、村辦鄉辦企業、大量的經濟聯合體和合作經濟組織并存的經濟發展格局。但是,農村牧區資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在現階段和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解決農牧業和農村牧區資金靠政府、國家銀行的大量投入是有限的。因為:由于缺少足夠的有效抵押物,加上商業銀行又收縮了縣以下的機構網點和部分縣支行,從商業銀行方便地獲取所需的資金十分困難;政策性銀行由于政策規定的限制,不能顧及大量的、分散的農戶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金融服務需求;農村合作基金會經過清理整頓后不再單設。這個任務只有代表合作金融的農村牧區信用社去完成。這不僅因為它能將農村牧區吸收來的資金用于農村牧區,而且通過它的資金粘合作用,能將農牧民自有資金、鄉村企業的自有資金等引導到農村牧區經濟發展中去,真正發揮出資金的聯動效應,壯大支農支牧資金實力。
再次,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堅持合作制方向,也是農村牧區信用社自身管理和發展的需要。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競爭日趨激烈,國有商業銀行采取收縮戰略,農村信用社有了一定的發展空間,同時又面臨著巨大的資金壓力。面對這種形勢,農村牧區信用社必須堅持辦社宗旨,通過產權制度和組織制度創新等,把社員真正當作信用社的主人,為他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務,讓社員切實感受到他們是信用社的主人,認識到他們有責任、有義務關心信用社的發展,支持信用社這個自己的“銀行”。
推進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建議
筆者認為,首先,必須按合作制原則規范農村信用社。一要恢復農村信用社組織上的群眾性。從明晰產權入手,改革股權形式,廣泛發動農民(包括各種承包戶、專業戶)和集體經濟組織(包括鄉鎮企業、經濟聯合體、社會化服務組織)入股入社,擴大信用社組織的覆蓋面,更好地支持經濟發展;二要恢復信用社管理上的民主性。社員享有平等權利,不能以入股資金多少決定管理權限大小,應由入社社員代表選舉產生理事會、監事會。信用社重大的事務如機構變動、經營政策、利潤分配等都要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監事會要對信用社經營活動和財務進行監督,保障社員的利益。信用社主任由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三要恢復信用社經營上的靈活性。通過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利用政策優勢靈活經營。
其次,信用社必須貫徹為“三農”服務的宗旨,在支農服務中要突出重點環節。第一,要把支持農戶作為主要的服務對象。農戶是家庭承包經營的主體,支持家庭經營首先要把農戶作為主要的服務對象。農村信用社扎根于農村,處在服務農戶的第一線,必須要落實好服務農戶的各項措施。一方面,要努力擴大服務面。通過合理設置股權,優化股權結構,使更多的農戶、個體私營組織、中小企業在信用社入股,成為信用社的社員,獲得讓信用社服務的資格,密切社群關系,把信用社真正辦成農民群眾自己的“銀行”。另一方面,要落實各項服務措施。社員貸款條件要優先,手續要簡便,利率要優惠,做到不違農時,要優先安排種養業貸款,農戶發展生產所需貸款要優先發放,產前要早調查研究,早安排資金;產中要適時放貸,用好貸款;產后要跟蹤服務,確保農戶增產增收,貸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第二,要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產業化經營要以市場為導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本地資源優勢為依托,依靠多種形式的龍頭企業的帶動,形成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和優勢互補機制。農村信用社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應根據地方經濟發展規劃,按照“高”(高產高效),“優”(名優產品)、“深”(深加工)、“外”(外向農業)的思路,積極支持發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競爭能力強的“名牌產品”、“拳頭產品”;支持農副產品加工企業,促進農副產品就地加工增值;支持發展“龍頭企業”,形成市場帶“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戶的生產經營機制;要積極支持鄉鎮企業的發展,重點支持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和儲藏、保鮮、運輸業;支持鄉鎮企業不斷改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競爭能力。第三,要支持以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本建設。農村信用社要立足行業特點,堅持開源節流并重,防洪抗旱并舉的原則,集中資金重點支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第四,要支持科技興農。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我國農業實現由傳統向現代由粗放向集約的轉變,必須要有農業科技的大發展作保障。農村信用社支持科技興農要立足于扶持運用農業機械、化肥、農膜等科技成果,突出支持“種子工程”和旱作節水農業技術的推廣,不斷提高科技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第五,要支持扶貧攻堅計劃。農村信用社要立足于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把扶貧工作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堅持開發式扶貧。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信用社要立足當地糧棉油和畜產品等資源優勢,積極支持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經濟相對較發達地區的信用社要立足提高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經濟聯合和合作,支持農業現代化等。
- 上一篇:農村信用社改革思考論文
- 下一篇:金融監管問題分析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