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信貸結構與對策履行
時間:2022-09-01 04:37:58
導語:鄉村信貸結構與對策履行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按照Adams和Fitchett的界定:受到中央貨幣監管部門或者金融市場監管部門監督與管理的金融行為或組織,稱之為正規金融,而把所有處于中央貨幣監管部門或者金融市場監管部門監督與管理之外發生的金融活動或組織稱之為非正規金融[1]。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農村金融市場上,正規金融通常是政策決策層所關注的焦點,并被確定為農村金融市場的主力軍,然而,農村正規金融往往面臨著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的雙重約束[2],這種雙重約束導致了農村金融市場萎縮,金融機構經營效率低下,廣大農民和中小企業得不到必要的發展資金。除正規金融之外,在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上,還存在著與正規金融平行的非正規金融。盡管非正規金融資本進入正規金融領域的合法途經存在障礙,但眾多研究者發現,在經濟轉型期間,非正規金融在我國農村經濟領域內活動相當普遍,并且對當地經濟發展影響越來越大[3][4][5]。針對這種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并存的農村二元金融結構現象,金融抑制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政府為了推進工業化,對金融部門采取金融抑制政策,或者政府出于糾正市場失靈等原因對農村金融體系進行干預和抑制,從而導致廣大農民和小企業無法從正規金融獲得貸款,而求助于非正規金融組織[6][7][8];只要*該標題為《改革》編輯部改定標題,作者原標題為《正規與非正規借貸合約的微觀結構:一個比較分析》。基金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非正規金融在完善農村金融體系中的功能及機制研究”(批準號:08BJY146);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國有商業銀行改制為上市股份制公司后的風險防范研究”(批準號:2007-JJ10)。解除金融抑制,實行金融自由化,就可以消除非正規金融活動,但是目前發展中國家的實踐并沒有支持這一理論假說。不完全信息范式認為,由于信息、交易成本、壟斷和外部性等原因,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無法運用市場機制配置信貸資金,而農村非正規金融機構恰恰具備了正規金融所不具備的諸如抵押、信息和交易成本等優勢[9][10][11],使得非正規金融具有頑強的自生能力。因此,運用信息經濟學、現代合約理論等分析工具來考察正規與非正規金融運行機理是重要的研究方向,應用這些分析工具關鍵在于分析正規與非正規借貸合約的微觀機理,從而揭示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并存的微觀原因。
一、現代合約理論視角的借貸合約安排
現代合約理論認為,所有的市場交易可以還原成合約關系(并以此作為經濟分析的基本要素),這樣任何一個經濟活動就離不開合約,并且對一項經濟交易的調節可以通過顯性或隱性的合約來實現。簽定合約時,合約內容確定了某種狀態下參與人應該采取何種行動,且在參與人之間如何分享該行動所產生的收益和分擔該行為所帶來的風險。相應地,各類金融交易也可還原成金融合約,并通過這些金融合約來調節金融活動。諸如借貸協議、債券、股票和保險單等顯性金融合約,實質上就是規制金融交易行為的憑證或文件協議,除運用這些顯性的金融合約來調節金融活動外,還存在著各種隱性金融合約來調節金融交易。從合約權利與收益的配置狀況來看,金融合約可以分為權益型、債務型、衍生型和混合型四種類型,正規與非正規金融交易的合約形式主要表現為以上四種類型(卓凱,2006)。
探究不對稱信息下合約不完全的根源問題,以及如何在不對稱信息條件下,設計一種合約來約束或規范合約參與人的行為問題,是現代合約理論探討的核心內容。因此,一項有效合約所必須的兩個基本要素———充分或較充分的市場信息和合約的履行機制,就成為現代合約理論重點關注的內容。20世紀70年代,研究者們開始運用信息范式來分析金融(借貸)合約的結構及效應,運用不對稱信息概念來剖析信貸市場上的信貸配給問題,使人們對信貸配給所產生的機制及效應,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
Stiglitz和Weiss證明,在信貸市場上,如果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信息存在著不對稱,則貸款人因為借款人所存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行為而實施貸款額度的配給,因此,在信息不完全的信貸市場上(即使沒有人為的干預),信貸配給將作為一種長期均衡現象而存在[12]。Williamson證明,簽定合約后,貸款人必須付出一定監督成本,才能獲知投資項目所實現的收益,而這種監督成本的付出會引起貸款人的期望收益降低,當期望收益降低到某一臨界值時,貸款人將拒絕向一部分借款人發放貸款[13]?,F代合約理論所關注的另一個領域就是合約履行機制問題?,F代合約理論認為,如果簽定合約后,合約所確定的行動結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履行,則任何事前的合約將變成一張廢紙。借貸合約亦不例外。當借貸合約的履行和違約懲罰的相關制度安排不完善,甚至執行相當困難時,則借款人選擇策略性的故意違約的動機將增加,有時可能會選擇欺詐手段[14]。因此,現代合約理論指出,由于交易參與者的機會主義行為,以及經濟現實的不確定性與復雜性,一項經濟(金融)合約的有效性,取決于兩個基本條件,即充分的或較充分的信息和合約的有效履行。因而,對任一借貸合約的設計,必然面臨著(簽約前或簽約后)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和(簽約后)合約的履行機制問題。具體來講,一項運行有效的借貸合約要處理好甄別、激勵、監督和合約履行問題[15][16]。一是甄別問題。
借款人風險類型存在差異,而貸款人沒有充分的、系統的信息來區別借款人類型;另外,借款人在貸款償還能力及意愿上亦存在著差異,并且償還能力主要取決于借款人生產能力及積累財富的能力。由于信息不對稱,貸款人面臨著逆向選擇而不能利用價格機制(利率)來出清市場。二是激勵問題。給定信息不對稱條件,借款人也許具有機會主義行為,從而使貸款人面臨道德風險,為克服這一問題,貸款人將引致較高的成本,因此,借貸合約的設計必須滿足借款人的激勵相容約束以及貸款人的要求。三是監督問題。一旦貸款發放后,諸多因素均可能導致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及還款意愿發生變化,貸款人必須花費成本來觀察這些因素變化可能引起還款率的變化,以及誘使借款人從事合同約定的生產活動。四是合約履行問題。借貸合約到期后,強迫借款人償還貸款通常比較困難,特別是制度及法律基礎設施不健全,以及按照法律程序操作費用較高的發展中國家;而傳統式的抵押(即使存在)也不可能保證貸款及時償還。
二、正規與非正規借貸合約的微觀比較
由于信息獲取、借貸合約設計及履行合約均要花費成本,因此,貸款人依據其借款人自身特征、信息稟賦狀況等,對借貸合約中的甄別、激勵、監督與合約履行機制等關鍵性因素進行安排,設計出滿足借、貸雙方需要的借貸合約。正規金融機構將主要運用標準的信息來甄別借款申請人,審查財務報表、定期檢查借款人,以及依據正式法律機制保證合約履行。相反,非正規金融組織(友情借貸、關聯貸款、儲金會、私人錢莊等)運用各種創新方法向潛在借款人來擴展信貸。因此,由于甄別、激勵、監督與合約履行機制等差異,正規與非正規借貸合約設計及治理表現出諸多差異,見表1。從表1中可以看出,正規借貸與非正規借貸合約安排的微觀差異主要體表現在:
(一)甄別策略
在給定跨期金融交易和異質的借款申請人條件下,甄別有助于貸款人決定是否發放貸款以及在何種條件下發放;甄別允許貸款人確定申請人的還貸意愿與還貸能力,并以此決定發放貸款的額度,或者可能拒絕申請人的貸款申請。由于小企業或者農戶風險類型存在較大差異,而貸款人沒有充分的信息來區別這些類型;同時,他們在貸款償還意愿與償還能力上亦存在著差異。基于這種信息不對稱,貸款人面臨著逆向選擇而不能利用價格機制實現市場出清。因此,在甄別策略上,非正規貸款人(組織)可以依據社會關系,或者基于地理相近或職業聯系因素而獲得本地信息,或者用重復交易等方式的試錯法,以及互助成員之間的自我選擇機制,來作為甄別借款申請人的機制;而正規金融機構更多的是通過審計財務報表、審查投資計劃書、信用記錄及報告和信用評級得分等標準信息方法,來甄別潛在借款人的類型。
(二)監督策略
監督有助于貸款人確保借款人是否改變初始的還貸能力和還貸意愿,這種改變要么是通過改變自身努力,要么是外生的變動。一旦貸款發放后,諸多因素均可能導致借款人的還款意愿與還款能力發生變化,貸款人必須花費成本來觀察這些因素變化可能引起的還款率變化,以及誘使他們從事合同約定的生產活動。如果借款人差異大,則貸款人的成本將很高。于是,非正規放貸人(組織)可通過隨時走訪借款人來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通過借款人定期開會、定期償還部分貸款等作為一種監督策略;另外,基于聯合負債的借貸合約就是以團體成員集體承擔還款義務為條件而向個人發放貸款,因此該方法可以誘導團體中的借款成員相互監督,從而緩解道德風險。相反,正規金融機構的監督方式比較標準,例如定期檢查借款人經營狀況、審計借款人財務報表和監督其貸款支出等方式。
(三)激勵相容機制
借貸合約設計確保激勵相容約束,通過這種機制使得借款人償還貸款享有某種好處。如果不及時償還貸款,將失去抵押(擔保)品,或者與貸款人關系因此而惡化未來再也不能獲得貸款。給定信息不對稱條件,借款人也許具有機會主義行為,從而造成貸款人面臨道德風險,為克服這一問題,則貸款人將面臨較高的成本。因此,如果要避免有成本的監督問題,則借貸合約的設計必須滿足借款人的激勵相容約束條件。例如,借款規模的逐漸增加將作為一個償還激勵機制,當借款人沒有及時償還貸款,則削減其未來可能再貸款及相關金融服務項目,這對沒有其他選擇的借款人而言,是一個較強的合約激勵機制。非正規金融組織可以通過重復性交易方式、社會關系及其相互作用、動態激勵機制和向借款人提供存款等金融服務便利,甚至向其他組織或個人公示違約者等,來保證借貸合約在設計上的激勵相容。而正規金融部門則通過真實資產抵押、第三者擔保等方式,確保借貸合約的激勵相容。
(四)合約履行機制
借貸合約執行機制能幫助借款人對其違約責任負責。一般來講,在制度及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法律等第三方裁決制度相對薄弱的、或者法律執行成本較高的地區,強迫借款人償還貸款通常比較困難;即使存在傳統的抵押也不可能完全保證貸款的及時償還。因此,非正規放貸人(組織)可以利用社會道德、聲譽機制促進借貸合約有效執行。特別是生活在同一社區的交易雙方,聲譽作為一種行為約束規則,通過動態的激勵約束機制保證了借貸合約的履行。其作用的機理是:履行諾言的借款人能得到連續的、更大的和更優惠的貸款,而不守信用的借款人會受到未來不能獲得貸款的制裁,并且隨著信息的擴展,其他潛在貸款人也不會向其發放貸款,從而不履行諾言的借款人就會失去未來獲得貸款的機會,這種長期利益的存在約束了借款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另外,利用關聯交易可以把信貸支持納入農業生產鏈,將還貸能力控制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從而促進借貸合約有效執行。而極端的情況是非正規放貸人(組織)還可能利用非法手段,來保證借貸合約的履行。而正規金融機構,則主要利用法律強制手段,或者出售借款人的擔保品等方式,保證借貸合約的有效執行。因此,在許多發展中國家,與城市信貸市場相比,農村信貸市場所面臨的信息、激勵與合約履行機制約束問題更為嚴重,從而導致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面臨著甄選、監督、激勵與合約履行約束等問題,并且成為農村金融市場構建的微觀障礙。因此,在正規金融不完善的情況下,非正規金融發揮一定的替代性的經濟功能,有助于小企業經營者獲得外源性融資,從而分散經營風險。非正規金融之所以具有這種優勢,其關鍵在于:非正規金融能通過借款申請人自身、家庭和社區等特征變量,系統地運用信息和經濟激勵辦法,設計出適宜于借款人的借貸合約,從而克服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和借貸合約履行問題。
三、結論與啟示
通過上述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和啟示。
(一)結論
在許多發展中國家,尤其是農村地區,由于信息、激勵與合約履行機制約束的存在,從而成為農貸市場構建的微觀障礙,這必然導致:一是甄別借款申請人成本過高,因而貸款人面臨著逆向選擇問題;二是貸款發放后,由于缺乏有關借款人的行為信息,即沒有充分有效的機制來約束其行為,因而,貸款人面臨著道德風險問題;三是由于缺乏有關借款人償還貸款決定及其機會主義行為的信息,貸款人需要花費較高的成本來證實其能否償還債務及履行貸款合約。現代合約理論將借貸活動還原成借貸合約關系,進而分析借貸合約的簽定及履行問題。基于此,對任一借貸合約的設計,必然面臨著(簽約前或簽約后)不對稱信息問題和(簽約后)合約的履行機制問題。具體來講,一項運行有效的借貸合約要處理好以下問題:一是甄別問題,二是激勵問題,三是監督問題,四是合約履行問題。而不同貸款人對借貸合約中的甄別、激勵、監督和合約履行問題所實施的策略不同,便成為正規與非正規借貸合約的微觀差異。這種差異的原因在于信息獲取、借貸合約設計和履行合約均要花費成本,因此,貸款人依據自身特征、信息稟賦狀況等,對借貸合約中的甄別、激勵、監督與合約履行機制等要素實施對應的策略,從而設計出滿足借、貸雙方需要的借貸合約。對正規金融機構來講,主要運用標準的信息來甄別、監督借款人,以及依據正式法律機制保證合約履行。相反,非正規金融組織運用各種人格化的信息來甄別、監督借款人;運用動態激勵機制等來改進未來借款條件,并以此作為激勵相容機制;通過道德機制、信譽機制,甚至非法手段等私人治理方式來保證合約執行的實現。
(二)啟示
從正規與非正規借貸合約結構來看,非正規金融在一些地區活躍的微觀原因在于:非正規金融不僅對信息有著深刻的把握與理解,而且能給出特殊治理機制與其合約相匹配。對于存在著身份差異的需求群體而言,他們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不盡相同,因此,應注重內生型金融體系的培育,尤其是在底端信貸市場上,潛在的金融服務不僅包括正規金融,而且還包括一些非正規金融。正規金融具有處理標準信息的合約優勢,從而可以跨空間調劑資金,這一點在農村地區亦相當重要;相反,依賴本地資源的非正規金融部門不能在更大范圍內調劑資金,但其比較優勢體現在可獲得身份各異的借款人的私人信息。因此,將這兩部門的比較優勢綜合起來,可以得出深化、整合農村信貸市場的策略。例如,可以誘導正規金融向非正規金融學習,從而進行金融產品創新、借貸技術和程序等方面的創新。另外,政府應積極改進借貸合約履行的法律環境、貸款擔保品的運用,以及建立貸款人之間的信息分享網絡等基礎設施。
- 上一篇:綠色信貸對產業結構的約束
- 下一篇:信貸渠道選擇及制約原因
精品范文
5鄉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