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化解論文

時間:2022-03-01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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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化解論文

1治理信用環境

從全社會角度而言,社會信用環境的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和市場的作用,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利用素質教育、道德規范、輿論監督、社會倡導、行政管理、法律約束等各種手段實行綜合治理。

1.1加大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力度金融部門應該積極運用與地方政府支持經濟發展的共性,主動向地方黨政領導匯報和及時提供企業逃廢債資料,爭取地方政府、法院、公安和工商等有關部門的理解和配合,選擇一批逃廢銀行債務的典型,采取公開曝光、聯合制裁、依法起訴等措施進行嚴厲打擊,形成政府、企業、銀行三方共同努力清收不良貸款的局面。

1.2抓信用培育以營造良好信用環境要從正面入手抓信用培育,努力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首先要廣泛開展金融政策法規和信用意識宣傳,積極營造全民講信用的良好氛圍;其次要加強對企業法人和財務人員的素質培訓,促進企業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增強信用意識。

1.3抓同業溝通以共同防范信貸風險銀行同業之間應建立暢通的信息溝通渠道,做到客戶信用等級等資源共享,切實預防和減少不良客戶利用銀行同業間的激烈競爭而重復借貸或多頭騙取銀行資金現象的發生。

2強化貸款風險管理

商業銀行發放每一筆貸款,風險的防范和管理始終貫穿于整個貸款周期,這就要求商業銀行不斷完善和規范授信業務程序,牢固樹立風險管理理念,健全風險防范機制。

2.1科學測評客戶信用等級企業信用等級評價是貸款風險管理的重要基礎。采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財務因素與非財務因素分析相結合等方式,按照客戶的現金流量、財務狀況分析其營運能力、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根據客戶的行業、產品、銷售環境,企業經營者經歷、業績、信譽、能力等因素分析其發展前景、管理能力、信用狀況,綜合評定得出客戶信用等級。通過信用等級評定把信貸風險防范的重點從事后監督轉為事前防范,以風險分類的標準衡量潛在客戶,優化客戶選擇,不斷提高銀行基本客戶群的整體質量。

2.2建立有效的審批流程風險識別主要受制于審查部門對每個風險資產關鍵潛在風險的預測、監視、識別的能力,針對目前商業銀行信貸人員的風險識別水平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控制信貸風險最可行的辦法是建立一套標準化的貸款審批流程體系,通過定量分析對客戶財務資源的評估得出風險評分結果,再由貸審會進行貸款風險決策,合理把握貸款投放,最大限度上防范風險貸款的產生。

2.3強化貸后管理工作目前商業銀行信貸管理的薄弱環節就是對貸款的使用管理不嚴,筆者認為,一方面銀行要監督借款人是否按貸款用途使用貸款;另一方面要通過加強對企業盈利能力的分析,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現金流量、財務狀況,動態分析借款人的償還能力,預測企業發展前景和趨勢,從總體宏觀角度檢查企業財務狀況是否呈現不穩定的現象,一旦出現風險苗頭,立即采取相應保全措施,確保銀行資產安全。

2.4完善信貸風險控制的激勵機制商業銀行要將貸款風險責任落實到人,就必須建立并完善信貸風險控制獎懲機制,按各級信貸管理人員所負責任大小進行獎罰,將信貸人員發放和收回貸款的責任與其工資福利等個人利益緊密聯系,以此增加信貸人員的壓力和動力,使之能夠運用科學指標衡量發放貸款的風險性程度,提高信貸資產的安全性。同時也解決了責任不落實,處理走過場的問題,真正做到責任明晰、獎罰分明。

2.5健全信貸內控制度以防范信貸風險商業銀行從加強管理,防范內部風險出發,必須建立健全一整套的信貸規章制度,此外,商業銀行與法院、工商、稅務、經委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借款企業相關信息,對有效規避信貸風險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3切實提高信貸人員素質

當前商業銀行必須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本”的觀念,注重信貸人才的培養,要通過以老帶新、師徒幫教培養信貸人員的識別、把握和防范風險的能力,同時要做好基礎理論知識、業務技能的學習。

4采取多種措施清收不良貸款

4.1建立激勵機制并實行招標清收商業銀行必須通過分類考核、任務化解、招標化解等多種方式減少不良貸款。在行內對盤活不良貸款、保全信貸資產的有關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晉級、晉升工資、一次性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等激勵機制,以個人的創造性工作推動盤活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在行外引進社會經濟活動中成功的招標方法,制定出科學招標標的,向社會各界公開招標,利用利益機制刺激社會各界參與清收,發動社會力量清收不良貸款。

4.2實施制宜清收商業銀行應該加強領導,成立專業隊伍,確定專人抓好清收工作,“因地、因企業制宜”、“一戶一議、一戶一策”對不同的企業制定不同的清收盤活辦法。

4.3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債權對于那些故意拖欠的賴賬戶,盈利轉虧或虧損加大的虧損戶,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逃廢戶,建議商業銀行行使以下權力維護債權、保全資產。

4.3.1行使不安抗辯權。銀行在履行分期貸款期間內,如果風險預警系統發現借款人確實已經喪失或者可能喪失還本付息能力,銀行就應該依法行使不安抗辯權,終止發放下筆貸款,要求企業在合理期限內提供適當擔保或恢復履行能力,否則銀行可以通知企業解除合同,并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及利息。

4.3.2行使代位權。有些借款企業本身擁有債權,但由于收回債權的難度較大,花費人力物力較多,債權收回后卻要還給銀行,對企業沒有什麼好處,因此對向其債務人主張債權沒有積極性,即怠于行使其債權,從而影響到銀行貸款的正常回收直至貸款的安全性。在這種情況下,各行應該從自身利益出發,在督促借款企業回收債權的同時,向法院申請以銀行名義代位行使該債權,劃扣、凍結借款企業債務人的銀行賬戶,強制執行借款企業債務人的產品或其他財產。

4.3.3行使撤銷權。企業在改制中慣用懸空銀行債權的一種方法就是“金蟬脫殼”,各行在貸款跟蹤調查過程中應該密切注意企業資產產權、應收賬款和長期投資變動情況,一旦發現借款企業對其財產和債權的處分懸空了銀行債權,就應該及時請求法院撤銷,以保全自己的債權。

4.3.4請求債務人破產。對于沒有重組和改制價值的企業,隨著時間的拖延,只能使信貸資產質量更加惡化,銀行必須根據《破產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以債權人的身份申請企業破產,以減少信貸資產損失。

5利用政策做好核呆工作

對倒閉多年且難以找到責任人的企業的呆賬貸款、死亡絕戶的個人呆賬貸款,商業銀行應在詳細了解和重點核實當前企業及貸款狀況的基礎上,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予以核銷,使相應的不良貸款在內部消化。

摘要:商業銀行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在目前,信貸業務仍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主體業務,商業銀行獲取盈利主要是通過經營信貸資產來實現的。

關鍵詞:商業銀行信貸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