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民營企業財務風險

時間:2022-03-19 1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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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民營企業財務風險

[摘要]現實生活中,民營企業往往過度關注銷售增長,而忽略高速增長所引起財務風險。大量實踐表明,超速發展的民營企業的財務風險的平均水平要顯著高于其他企業。本文借助可持續發展理論,對超速發展的民營企業的財務風險進行理論上的探討,得出了相關的結論:一般地,超速發展的民營企業,其發展速度越快財務風險越大。在此基礎上,文章對該類民營企業的財務風險的防范提出了若干建議:民營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速度應該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企業才不會因為財務資源的過度消耗而產生財務風險。

[關鍵詞]民營企業超速發展財務風險關系

在我國經濟步入快車道的大環境下,出現了許多超速發展的民營企業,像蒙牛等發展之快令世界驚嘆。同時,由于企業發展速度過快而落馬的例子在中國現今過熱的經濟環境中也數不勝數:順馳地產的快速規模擴張導致其無法承受財力之重而轟然倒塌;家世界連鎖商業集團擴張所需資金不是靠利潤積累而是靠負債,主要渠道是供貨商貨款與銀行貸款,當上市計劃擱淺,提前透支的財務危機全面迸發,最終資金鏈斷裂……那么,什么是超速發展的民營企業?超速發展與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是怎樣的?對于民營企業來說,怎樣的發展速度才是安全的?

一、超速發展民營企業的界定

本文的研究主要基于可持續增長理論。可持續增長一詞最初來源于發展經濟學,其基本含義是指:人在社會和經濟發展過程中,保證資源與環境的長期協調發展,做到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求的能力,但是當這一理念被引入到企業發展研究中時,其內涵得到了極大的豐富。從企業增長的關系來看,企業可持續發展是企業可持續增長,是對過度增長和增長不足的矯正。過度增長是指一種犧牲未來的增長,它容易導致企業快速消亡,致使員工、供應商、股東、國家和社會承受巨大風險和損失,甚至可以說是破壞。企業可持續發展可以定義為一種超越企業增長不足或增長過度,超越資源和環保約束,超越產品生命周期的企業生存狀態,這種生存狀態通過不斷創新、不斷提高開拓和滿足市場需求的能力、不斷追求企業可持續增長而達到。企業可持續增長理論是伴隨著社會可持續發展理論的提出而發展起來的,社會可持續發展理論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必要的宏觀指導,但是這一方面的理論側重于論述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而很少從企業微觀主體的角度進行研究。理論界已開始嘗試著站在企業微觀主體的立場上,從不同角度對企業可持續發展問題進行闡述。其中影響較大的有:波特的競爭戰略研究、彼得·圣吉的學習型組織研究等。其共同點在于:都是從某一個側面的現實問題或假定出發來研究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內含著較為嚴密的邏輯推理,因而能夠有針對性地解決某一方面的問題。

在可持續增長理論的指導下,我們對此問題的研究引入“可持續增長率”。美國資深財務學家羅伯特·C·希金斯教授是可持續增長率的首創者。他從企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來源來考慮可持續增長問題。他指出,可持續增長率是指在不需要耗盡財務資源的情況下,企業銷售所能增長的最大比率。如果民營企業的發展速度超過了其可持續增長率,我們稱其為超速發展。對于企業來說,超速發展是不健康的發展狀況,會引起企業經營的不確定性。惠普創始人之一DavePackard曾說:大多數企業是“撐死”的而不是“餓死”的。

二、企業發展速度與財務風險的關系

現實生活中,民營企業往往過度關注銷售增長,而太少考慮高速增長所引起財務后果。應該說企業超常增長的確是具有極大的誘惑力,張瑞敏的“快魚吃慢魚”說擁有絕對的擁躉。但其后果同樣是不能忽視的:諸如資金供應與結構的不協調、組織結構迅速膨脹、員工隊伍大幅度擴充、管理與技能短缺和流程與制度的不配套等等。速度中掩蓋的這些矛盾數不勝數,但其中最主要的是忽視了財務資源是有限的。

企業的財務風險,從狹義上看是指由于財務杠桿給企業帶來破產風險或普通股收益發生大幅度變動的風險;從廣義上看,是指企業在籌資、投資、資金營運及利潤分配等財務活動中由于各種原因而導致的對企業的盈利及發展等方面的重大影響。前者立足于企業籌集資金時過多舉債或舉債不當引起的。后者立足于企業全局,是全方位的,從而避免了只重視企業籌資過程的風險而忽視其它方面,更有利于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企業的財務風險主要包括財務結構償債風險與資金運用效率風險。這二者是前導與主導的關系。財務結構償債風險是前導,是結果顯現。資金運用效率風險是主導,是根本原因所在。財務結構償債風險是為取得財務運動出發點形態的風險,一旦籌集到了資金,即使不對資金加以運用,也存在無法償付利息等資本成本的風險。可以說,財務結構償債風險先于資金運用效率風險,沒有資金運用效率風險也會有財務結構償債風險。但更重要而又似乎矛盾的結論是,沒有資金運用效率風險就不會有財務結構償債風險。資金不加以運用所指的財務結構償債風險,只是不能支付本金報酬的風險。因為這時本金是可以償還的。但資金不加以運用就不能成為資本,因為資本是用來謀取剩余價值的價值。正是由于資金的不合理運用,造成了未來無法償付本金及其報酬的可能性,它是企業破產的內在原因。資金不加以運用所存在的財務結構償債風險,嚴格來說還不屬于財務風險,財務風險產生于資本運動,產生于資本價值形態的轉換。財務結構償債風險與資金運用效率風險是財務活動與財務關系的關系。資金運用效率風險歸結于財務活動的不合理,來自于資金運用的盲目性和缺乏效率。資金運用中的每一個環節如資金配置環節、資金消耗環節、資金產出環節、資金回收環節都有無法實現資本價值期望要求的可能性。財務結構償債風險歸結于財務關系的極度惡化,如果沒有資本保值增值的財務要求,沒有資本所有權對資本使用權的權益分配和清償要求,就無需實現預期的資本價值,資金運用效率風險也不會成為風險問題。可以說,財務結構償債風險是資金運用效率風險的結果在經濟關系上的總結和反映。

財務風險的核心在于盈利能力(現金流)與負債規模的匹配程度。民營企業的超速增長不論是采取外部擴張式還是內部增長模式其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融資問題。現階段我國民營企業由于外部融資環境還不成熟,面臨諸多融資難問題。許多企業為了抓住良好的發展機遇不惜采用高成本的融資方式如私募融資。無疑加大了企業償還資金使用成本的壓力,增加了財務成果與狀態的不確定性。另外,諸多企業也采取了“短融長投”的資金使用方式,這同樣加大了資金使用風險,增加了財務成果與狀態的不確定性。對于企業來說,有效的融資必須滿足融到的資金獲得的利潤大于資金的使用成本。在企業快速發展過程中,在資金使用效率一定的情況下,負債規模不斷擴大,企業財務風險也會不斷加大。反過來,在負債規模一定的情況下,資金的使用效率下降,那么企業面臨的財務風險也會不斷加大。如果這兩個因素都不穩定,那么企業財務風險將會提高的更快,財務危機發生的概率將會更大。

從可持續的角度來分析,企業核心能力是企業的一項競爭優勢資源和企業發展的長期支撐力。企業只有具有核心競爭能力,才能具有持久的競爭優勢,企業價值才能不斷增大;否則,企業價值可能會遭受直接或潛在的毀損。因此,企業的增長只有能夠帶來企業核心競爭能力的持續培養,才能在根本上為企業價值創造提供堅實的基礎;否則,過快的增長就可能導致超出企業承受能力的風險,從而引發財務危機。例如,企業利用多元化戰略追求快速增長過程中,企業可能要從事與原有業務不相關的陌生業務,如果企業沒有足夠的相關資源儲備,其結果就可能會把原來的競爭優勢喪失殆盡,喪失核心競爭能力,從而毀損企業價值。借用現代財務理論,將公司的價值分解為資產的價值和增長價值,并通過實證研究發現,合理的增長率是可以為企業帶來資產現金流的增長率,即使企業增長波動性很大,合理增長率也會給企業帶來更多的增長價值,從而會讓企業保持持久的增長性;而超過合理增長率的增長(即超速增長)不但不會增加企業價值,而且會導致企業陷入財務危機,從而毀損企業價值。企業在投資時,一直把企業業績與股東價值及盈余(或銷售)的增長聯系起來,要求經理們在一段時期內最大化銷售增長和盈余增長,這種觀點是基于增長與股東價值同步增長假說之上;但實證結果顯示,盡管企業盈利能力指標通常會隨著盈余或銷售增長而增長,但如果增長超出了最佳增長點的限度而繼續增長,股東價值就會降低,也會對企業盈利能力造成負面影響。即增長的最大化并不能最大化公司盈利或股東價值。相反地,擁有穩健的銷售或盈余增長率的企業卻能獲得高回報率,為股東創造價值。這個結果也得到了有效的驗證。從長遠角度來看,一個企業非理性的增長,如果僅是為了讓不可預期的市場達到滿意而不惜犧牲企業自身的價值,那么必然會使企業陷入困境,也必然會導致企業整體價值的毀損;如果一個企業的預期增長率超出了行業增長率,如果不能很好解釋怎樣和為什么可以達到這種“超常業績”,這種增長就注定要失敗。因此,增長并不必然意味著增加企業價值,超速增長可能會毀損企業價值,使企業價值的波動變大,從而使企業財務風險增加,發生財務危機的概率變大。所以說,超速發展的民營上市公司,其發展速度越快財務風險越大。

三、結論:把握好企業發展的“度”

那么這個“度”該如何掌握呢?什么樣的速度算“快”?什么樣的速度算“慢”?在本文研究中,我們的企業發展的速度“快慢”是相對于企業自身財務資源而言的。我們認為企業的可持續的發展速度就是企業發展中該掌握的度。在這個速度的合理范圍內,企業的發展是健康的,可持續的,企業不會因為財務資源的過度消耗而產生種種不確定因素。若企業的發展速度超過了這個可持續的發展速度,我們就認為它發展的過“快”。

美國資深財務學家羅伯特·C·希金斯教授提出警告:“從財務角度看,增長不總是上帝的一種賜福。快速的增長會使一個公司的資源變得相當緊張,因此,除非管理層意識到這一結果并且采取積極的措施加以控制,否則,快速增長可能導致破產。”無數實踐也表明民營企業的超常增長或跳躍式發展,經常不是走向成功而是走向毀滅。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民營企業的高速增長期時,必須要考慮到其財務資源的支撐能力,把企業的增長速度控制在現有資源包括財務資源所能承受的范圍之內。而且現實中,我們也可以發現不少國際超大型企業的核心業務都只有微不足道的增長:例如,在1995年~2000年間,摩根大通的核心業務增長率為5.1%,美國鋁業為5.7%,波音為7.9%。但是,持續穩定的增長仍然可以使他們成長為同類企業中的佼佼者。民營企業應該牢記“欲速則不達”的道理。通過與企業可持續增長率的比較,權衡企業的經營效率以及財務資源的潛力,調整好企業的增長速度,使增長率基本保持在可持續增長率的左右,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當然,我們也允許實際增長率在一定范圍內與可持續增長率的偏離,這時需要參考可持續增長模型貢獻因子,發揮出企業的財務潛力,最終也同樣可以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綜上,惟有依靠財務資源的可持續支持,公司的發展才可能持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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