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流動安全性對策建議論文
時間:2022-02-15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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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8年的國企改革,歷時30年的歷程,取得了令世界矚目的成績,通過兼并、收購、剝離等多種形式的重組,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取得了積極進展,涌現出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1997年-2007年中國進入世界500強的企業由1997年的3家上升到2007年的30家,其中22家是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2007年中國企業聯合會推出的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349家,占69.8%,年實現營業收入14.9萬億元,占全部企業收入的85.2%。但是,在抓大放小政策的實施過程中,一批又一批的經歷改組洗禮的國有企業不斷傳出國有資本流失的聲音。國有資本流失不僅影響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目標的實現,而且也嚴重制約了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和整體效益的提高。為切實解決此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制定國有資本流動安全預警機制可以將國有資本流失防患于未然。預警機制通過自身信息網絡,不僅對于企業運營狀態進行監測、診斷和預控,還可以有效地配合監事會做好風險的事先預警和過程控制。預警機制在經濟領域中的應用包含宏觀經濟預警和微觀經濟預警兩個方面,而微觀經濟的預警就是企業預警。在市場經濟競爭角逐下,企業所處環境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不斷增加,國有資本流動安全性預警系統的建設應受到充分重視。國有資本流動安全預警能夠對企業資本流動活動涉及的風險進行分析、評價、推斷、預測,根據風險程度事先發出警報信息。按照傳統劃分方法,國有資本流動風險管理分為三個階段,即風險分析(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和風險處理。相應的建立一個包含定價風險系統、融資風險系統、支付風險系統、整合風險系統的預警機制。通過數量模型來預測未來狀況,度量未來風險強弱程度,并通知決策機構及時采取相對措施,以規避風險,減少國有資本的流失。
二、進行企業重組可行性論證
企業在進行資本流動之前,應該進行重組的可行性論證。論證時要注意的問題有:第一,判斷企業需要進行重組的類型,是縱向重組還是橫向重組,是存量重組還是增量重組,是收縮式重組還是擴張式重組。為此,需要對企業自身進行診斷,找出企業存在的問題,并確定企業未來的發展目標,企業據此進行資產重組類型的選擇。
第二,論證擴張性重組資產擴張的最佳規模。論證這一問題需要從行業性質、重組者的綜合實力(包括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市場地位等)和行業發展前景等方面去分析,從行業性質來看,不同性質的行業,社會按國民經濟客觀比例分配給他們的應該投入的能夠實現的第二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大小不一樣,從而該行業的企業的最佳規模的大小不一樣,企業應該按照自身的最佳規模來進行重組。從行業發展前景來說如果企業所處的行業屬于夕陽產業,其發展前景有限,企業不宜進行擴張式資產重組,或擴張式的規模不宜太大。如果重組企業所處的行業屬于朝陽產業,其發展前景廣闊,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進行擴張式資產重組,而且擴張的規模可以大一些。
第三,論證重組后能否在資產、管理、組織、人才和企業文化方面進行很好的整合。為此事前應進行充分的調查、分析與計劃,保證重組后企業有健全的制度、合理的組織結構、共同的價值觀、共同的信念,這才能提高運作效率,使有重組企業和被重組企業能夠全方位地合二為一,在企業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上實現1+1>2的目的。
三、加強資本流動后整合
從重組的實踐看,重組失敗率很高,在眾多失敗的案例中,有70%左右是因為重組整合不力造成的,對重組后的整合沒有系統的考慮,收購后企業沒有及時管理,緊縮后對收回的資源也沒有很好地加以利用。
擴張性重組與緊縮性重組的整合要求是不同的。對于擴張性重組,重組后整合主要是如何順利地將重組對象納入重組統一決策控制系統之下進行運作,以實現整合價值。重組交易完成后,假如原有的管理制度良好,則無須加以改變,可坐享其成,假如制度不符合重組方的期望,為了達到改善營運績效的目的,或者為了便于內部溝通,重組方則想將本身實施良好的制度,轉移到目標公司,當然,目標公司好的制度也可轉移到重組方。經營政策也需要調整,目的是通過調整來提高經營效率和業績。經營政策的改變可以先從產品策略著手,也可以先從調整生產重心、改變供應和銷售體系、改變經營導向等方面著手。實行擴張性重組后,對目標企業存在的一些與重組目的不相干的資產如何處理也是整合過程中非常重要的問題,資產處置收入常常是整合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資產處置不僅關系到整合效率,而且關系到整合價值的實現。在部分杠桿收購中,資產處置是否順利對收購方的現金能否保持平衡起重要作用。
緊縮性重組的整合常常不被重視,很多人認為,整合只有在擴張性重組中才會遇到,其實不然。緊縮性重組交易完成后,如果沒有專門進行整合工作,或者緊縮整合不利,不但會造成資源的浪費,還會影響保留下來的主要業務的發展,影響企業員工的士氣和情緒,對企業發展失去信心,緊縮可能會成為企業走向衰敗的導火索。因此,緊縮后的整合必須引起管理者的充分重視。企業緊縮后,原來效率低、競爭力差、非企業主要發展方向一些業務可能被剝離出去了,企業主業會更加清晰,這時需要對企業各類資源的配置隨業務重點的變化做出調整,將緊縮出來的資源向主業集中。企業緊縮后整個管理架構也要進行相應的調整,重點從減少管理層次、調整部門設施、改善管理流程等方面著手。最大的整合是將企業高層管理者因緊縮而騰出的精力和時間利用好,加大對主業的關心和支持力度,進一步密切與客戶的聯系和溝通。緊縮后外界對企業會產生各種想法,處理不好會影響企業的發展。企業管理者應加強與外界各方的溝通,說明緊縮的意圖和將會產生的效果。
四、完善產權交易市場
首先,盡快實現全國產權交易市場的統一化和規范化,將區域性、無組織的交易變成全國性、有序的交易市場。不僅有利于切斷地方保護主義的尾巴,而且有助于形成一個實力強大的國有資本產權交易買方隊伍,從而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價格的競爭性機制,達到區域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也有利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范企業產權交易行為,對國有資本經營活動進行監控從而實現國有資本交易公開、公平、公正的運行。
其次,建立并完善國有資本產權轉讓的強制性公開交易制度,推動國有產權的有序流轉。長期以來,我國國有資產處置的基本手段是依靠行政權力。這種做法易于誘發權錢交易,人為低估國有資本價值,從而竊取國有資本。因此,杜絕國有資本轉讓中“暗箱操作”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和完善國有資本轉讓的競爭性規則。強制性的公開交易規則有利于制止場外交易和私自交易,保證國有資產的買賣購并一律進入產權交易市場公開進行。凡是國有資本的購買方都能有機會參與國有資本產權交易過程,通過買者競價機制為國有資本轉讓價格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性的環境,從而真正減少由于人為低估國有資本價格而造成的資本流失。
最后,加強資產評估機構自身建設,建立、健全資產評估機構的退出機制。目前,評估機構競爭日益激烈,有些評估機構采取各種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業務,如有的采取非正常壓價,有的承諾滿足客戶的不正當要求等等,影響了資產評估結果的公平性。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偏愛”于使用行政手段予以監管,如對違反法律規定、行業準則的資產評估機構,簡單采用吊銷營業執照、限期整頓等方法。而實踐中,資產評估機構與評估單位相互勾結,人為低估國有資本現象屢禁不止的現狀,已經充分證明了上述行政監管方式不僅效率低下,而且具有發現成本高、遲緩性及違法行為的易反復性等多種弊端。因此建議引入“市場禁入制度”,即對于實施違法行為的資產評估人員,限制其在一定期間內(如2年至5年)不得從事相關資產評估業務,情節嚴重的,終身不得介入資產評估業務。
【摘要】國有資本流動是資本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由于多種復雜因素致使國有資本在其流動過程中發生流失,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是國有經濟良性發展的關鍵。本文提出引入國有資本流動安全性預警機制、進行企業重組可行性論證、加強資本流動后整合和加快市場體系的建立等對策,以保證國有資本安全有效的流動。
【關鍵詞】國有資本流動;安全性;整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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