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稅制度均衡分析
時間:2022-04-14 0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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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本文通過建立一個我國能源稅收政策的可計算的一般均衡(ComputableGeneralEquilibrium,CGE)模型,比較不同能源稅收政策對宏觀經濟的影響,分析結果顯示,在能源稅率提高的情形下,居民可支配收入,企業收入、GDP以及就業都發生了顯著下降,進口關稅額只有略微的上升,而政府收入、支出和儲蓄都發生了顯著的提升,針對此本文提出了相關政策建議。
關鍵詞:能源稅可計算的一般均衡模型經濟影響
能源短缺、環境污染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嚴峻問題。經濟快速使我國成為能源消費大國,由此帶來的環境問題顯得日益突出。2008年的“兩會”上,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加大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力度,并且強調改革資源稅費制度,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并將“加大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力度”作為2008年的主要任務。可見,能源環境問題已經成為我國21世紀迫切需要破解的議題。稅收作為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在破解環境難題,促進能源可持續發展方面有著其他經濟手段難以替代的功能。各國的實踐表明,能源稅不僅有助于緩解能源需求快速增長,更有利于國家的能源安全及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然而,能源稅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一個復雜的過程,當能源稅政策被實行后,考慮如何降低它的負經濟效應,或是增加它的政策可行性十分重要。不適當的建立原則以及不好的實施方案都將會引起對經濟行為的扭曲,也會降低我國各工業部門的國際競爭力。
本文通過建立一個我國能源稅收政策的可計算的一般均衡(CGE)模型,比較不同能源稅政策對宏觀經濟的影響,以期為未來的改革提供了一個決策支持方向。
CGE模型在能源稅收領域中的應用綜述
CGE模型源于Walras的一般均衡理論。它使用一系列同步等式去描述宏觀系統中不同部門之間的相互作用,它的基本理念是收益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生產者在決定資源閑置下選擇最優的供應量,同時,通過效用最大化原則,消費者在預算約束下選擇效用最大化。均衡價格時達到最優供應量和最優需求量,以至于資源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消費者可以獲得最滿意,經濟達到最優一般均衡狀態。
CGE模型是稅收政策分析的一種流行工具。國外有大量學者設計分析能源稅政策的CGE模型。Scrimgeour、Oxley和Fatai(2005)比較了不同的碳稅稅率對紐西蘭經濟的影響以及相應的碳稅、能源稅和石油稅的有效性。Zhang&Baranzizi(2004)給出了能源稅/碳稅的一個經驗研究回顧,指出了給定一個框架協議的最終目標,碳稅的稅率將會越來越高,對經濟的影響將越來越大。他們還指出稅收回報循環的方式將從根本上決定能源稅的最終經濟影響。Zheng&Fan(1999),Fisher—vanden&Ho(2007)以及Garbaccio、Ho和Jorgenson(1999)也建立了中國能源稅政策的CGE模型。Zheng&Fan(1999)建立了一個相關的靜態模型,估計了必須的稅率以及5%,10%和20%的能源稅率的長期和短期經濟影響。Fisher-vanden&Ho(2007)分析了在能源稅函數下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的影響。Garbaccioetal.(1999)建立了一個回歸動態CGE模型,估計了計劃和市場經濟共存的情況下碳稅對中國經濟的影響。結果顯示把能源稅收入返還到家庭和生產部門將會刺激投資,從長期看,還會增加GDP和消費,因此他們得出能源稅征收會獲得“雙重紅利”。
目前,我國關于能源稅的一般均衡分析才剛剛起步。王德發(2006)利用一個地區CGE模型,研究了能源稅征收所產生的勞動替代效應。胡宗義、蔡文彬(2007)運用一個我國可計算一般均衡(CGE)模型——MCHUGE模型,分析了在短期和長期的時間框架下,對能源稅的征收進行了政策研究。林伯強、何曉萍(2008)運用CGE模型分析了對油氣開采行業征收20%以下的資源稅,結果表明其對宏觀經濟的負面影響并不大,但是它顧及稀缺性資源耗減問題對后代福利的影響,從而具有可持續發展的意義。
我國能源稅收CGE模型的構建
(一)我國能源稅收CGE模型的基本分析框架
本文建立了一個我國能源稅收政策的CGE模型,是在Lofgran、Harris和Robinson(2002)的“標準CGE模型”的基礎上改進而來。模型包含四個模塊:生產者模塊、主體機構模塊、國際貿易模塊、系統平衡模塊。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只給出了部分的方程式。
1.生產模塊。生產模塊描述了每個部門的生存行為,模型假設生產部門只生產一個商品,商品和生產活動是一回事。具體投入包括勞動、資本、能源投入以及其他中間投入。生產函數由兩層嵌套函數組成,最高一層的嵌套的生產函數有兩個投入:增加值QVA以及總中間投入QINTA。
(1)
QAa為經濟活動生產的商品數量以及相關部門a的數量。
嵌套函數的第二層,一個是增值,一個是中間投入。增值的生產函數為CES函數,有兩個要素投入,勞動QLD和資本QKD。
(2)
QVAa為相關部門a的增值投入數量。
2.主體機構模塊。第一,居民模塊。居民的稅前收入包括從勞動,資本投入獲得的收入,加上政府對居民的轉移支付。除去上繳的個人所得稅,剩余為居民的可支配收入YH。再減去儲蓄,由邊際消費傾向決定,可得居民的消費總額EH。居民的效用函數為柯布-道格拉斯函數,用shrhch表示居民群h在商品c上花費的份額,用mpch表示邊際消費份額,tih表示個人所得稅率,從而居民群h對商品c的需求QHch為:
(3)
其中,PQc為國內市場上商品c的價格。
第二,企業模塊。企業的主要收入為資本收入。上繳企業所得稅后,剩下的為企業的凈利潤。企業的凈利潤一部分以利潤分配的形式轉移給居民,剩下的為企業儲蓄。
第三,政府模塊。政府的收入包括各項稅收收入(增值稅、營業稅、關稅、消費稅、所得稅以及其它各種稅)以及國外收入。政府支出包括政府在商品上的消費,以及對居民和企業的轉移支付。在這個模型里,政府在商品上的消費外生給定。政府的收入和支出為政府的凈儲蓄。
3.國際貿易模塊。國內市場銷售的商品QQ由進口QM和國內生產國內銷售QD兩部分組成。QD和QM可以相互替代,它們之間的關系用CES函數來表示,這個CES關系即為Amington條件。國內生產活動的產出商品QA分為國內銷售QD和出口QE兩部分,其替代彈性關系由CET函數代表,有:
(4)
(5)
4.系統平衡模塊。系統平衡條件,也就是所有市場出清。所有國內生產國內供應的等于所有國內市場需求。要素市場出清,要求要素需求等于要素供給。外匯收支平衡,由于模型假設匯率是固定的,因此外匯收支一般不平衡,可以是赤字或盈余,在模型里就體現為國外儲蓄的變化。
(二)數據來源與參數設定
1.模型的數據來源。社會核算矩陣(SAM)是可計算一般均衡模型的數據基礎。本文以2007年的投入產出表為基礎,將42個部門合并為5個部門,即農業部門、工業部門中的非能源部門、能源部門、建筑業以及服務業。由于假設每個部門只生產一種商品,因此商品賬戶與活動賬戶相同。要素賬戶包括資本賬戶和勞動帳戶。機構帳戶包括居民,企業和政府,考慮了我國特有的城鄉經濟的二元特征,本文把居民帳戶又區分為城鎮和農村帳戶。本文的數據除了來源于2007年的投入產出表外,其余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2008》、《中國財政年鑒2008》、《中國稅務年鑒2008》、《中國金融年鑒2008》、《資金流量表2007》以及《國際收支平衡表2007》。由于各年鑒的統計數據來源不同,所編制的我國能源稅收政策SAM的初始表并不平衡,對此,本文采用RAS法對數據進行更新平衡。
2.模型的參數設定。本模型的外生參數包括:各部門生產函數中中間投入與要素投入之間的替代彈性,資本與勞動的替代彈性、國內市場銷售商品中的進口商品與國內生產國內銷售的商品之間的Amington替代彈性,以及總銷售在國內消費和出口之間的CET轉換彈性。一共20個參數,在理論上,這些參數可以通過計量經濟時序估計法估計,但由于數據的限制,本文只能通過相關外文文獻以及經驗猜測外生給定。模型中的其他參數還包括:商品生產的CES函數參數以及份額參數,增價值投入的CES函數參數以及勞動份額參數,中間投入的投入產出系數,居民群收入對商品的消費支出份額,政府收入中對商品的消費支出份額以及各種生產稅稅率。這些參數本文都通過SAM表中的數據直接校調估算。
(三)能源稅收政策模擬
在模型里,本文假定能源稅由能源消費部門來承擔,并根據能源的消費量來征收,能源部門的消費量由2007年投入產出表中的煤炭開采和供應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五個部門的中間需求總和來表示。本文假定了三種能源稅率,分別是1%、5%、10%。
(四)實證結果
對能源部門征收能源稅后,相關宏觀變量的變化如表1所示,這里僅給出了部分相對重要變量的實證結果。結果顯示,居民可支配收入,企業收入以及GDP以及就業都發生了顯著下降,進口關稅額只有略微的上升,而政府收入、支出和儲蓄都發生了顯著的提升。
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通過建立一個我國能源稅收政策的CGE模型,分析了征收能源稅對宏觀經濟的影響作用。分析表明,盡管征收能源稅有助于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然而,它對于GDP以及就業等宏觀經濟的影響作用不容忽視。隨著能源稅率的提高,GDP、居民收入、企業收入以及就業都發生了明顯的下降,而政府收入、支出以及儲蓄則出現了顯著地提高,因此,可以考慮把增加的政府收入補貼給居民和企業,例如降低居民所得稅率,加大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等。同時,征收能源稅受到最大沖擊的必然是能源密集型部門,因此,可考慮把能源稅收收入再補貼給這些部門以彌補其損失。
征收能源稅后,可以看出其對GDP顯著的短期負面影響,且這種影響隨著能源稅的增加而不斷加大,如何選擇一個有效的最有稅率,以平衡節能減排對宏觀經濟的影響,將是政府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當然也可根據國外的經驗,通過市場的檢驗,不斷完善以逼近最優稅率。
最后,由于篇幅有限,本文沒有測算能源稅征收所帶來的環境外部性問題(即環境稅問題),這將是未來進一步研究的方向。
參考文獻:
1.林伯強,何曉萍.中國油氣資源耗減成本及政策選擇的宏觀經濟影響.經濟研究,2008(5)
2.魏巍賢.基于CGE模型的中國能源環境政策分析.統計研究,2009(7)
3.Qiao-MeiLiang,YingFan,Yi-MingWei.Carbontaxationpolicyinchina:Howtoprotectenergy-andtrade-intensivesector?.JournalofPolicyModeling,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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