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英國財政稅收史研討

時間:2022-02-04 0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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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英國財政稅收史研討

英國歷史上,復辟時期是從有限君主制向議會君主制的轉型時期。轉型的原因和動力錯綜復雜,但財政稅收變革無疑是主導動因之一。正因此,復辟時期的英國財政稅收史研究一直是國內外學術界研究的一個熱點。然而,國內學術界卻對作為財政稅收史研究基礎的史學“資料”研究相對薄弱。故此,本文擬對復辟時期英國財政稅收史研究的資料略加述評,以期對研究有所幫助。

一、檔案資料

原始檔案資料對史學研究最富價值。英國大英圖書館、英國國家海軍博物館、英國國家公共檔案局等一些圖書館和國家部門的手稿資料,可供研究之用[1]。但囿于語言和資料交流上的限制,這些資料很難為國內研究人員獲得。因此,W.A.肖根據(jù)原始檔案編撰的《國庫卷檔日志》[2]便成了極具利用價值的檔案資料?!秶鴰炀頇n日志》共32卷,其中第1-8卷是對復辟時期國庫和財政署官方檔案資料的整理與研究。這些檔案資料按時間順序排列,既包括各種稅收和非稅收收入,也包括各類支出項目。W.A.肖在對檔案資料系統(tǒng)整理的基礎上,每卷都著有一篇極富研究深度的序言,這些序言既能獨立成篇,又能合而成書。研究復辟時期的財政稅收史,考察復辟時期財政收支狀況,探討復辟時期財政與憲政關系,《國庫卷檔日志》是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料。

M.杰克沃維斯基的《英格蘭和威爾士的稅收:1118-1688年》也是一部具有檔案性質的重要參考資料。該書主要以議會檔案、手稿、報告等檔案資料為基礎,研究了以議會稅收為主的“寬泛的世俗補助金”。J.吉布森編撰的《灶稅、斯圖亞特王朝晚期的其他稅收清冊和團體宣誓卷檔》,以第一手資料為基礎,對英格蘭和威爾士的“灶稅”交納狀況進行了細致的統(tǒng)計梳理,為復辟時期的“灶稅”研究提供了翔實的資料基礎[3];K.舒爾厄編撰的《人口調查》,借助人口統(tǒng)計學方法和原始檔案資料,提供了“灶稅”研究的資料和方法基礎[4]。此外,還要特別提到G.E.艾爾默的《國王政府官員》[5]和J.C.賽內特的《1660-1870年的國庫官員》[6]。兩部著作在原始檔案資料搜集和整理的基礎上,對復辟時期的國庫、財政署、關稅和消費稅委員會等機構的收入支出狀況、官員構成、職位等級、任職等進行了較為系統(tǒng)的研究,是研究復辟時期財政管理不可多得的具有檔案性質的重要參考資料。

二、通史資料

西方學術界對復辟時期英國財政稅收史的研究起步較早,涌現(xiàn)出了一批通史性研究論著。S.道爾的《英國稅收和稅制史》是第一部對復辟時期的英國財政稅收進行一般研究的通史性著作。[7]S.道爾把復辟時期的財政稅收史置于英國財政稅收通史之中,按照時間順序,對稅收收入和各稅種的興衰演變進行了圖繪,并以專題形式研究了直接稅、印花稅和消費稅等稅種。不過,S.道爾重史料羅列而輕理論分析,重各稅種自身興衰演變的描述而輕對稅收結構的考察,加之成書過早,今天看來“早已成過時之作”。[8]在S.道爾之后,E.L.彼得森的論文《從領地國家到稅收國家》[9],綜述和詮釋了領地國家向稅收國家過渡的有關理論問題,研究的重點即為復辟時期。B.E.V.薩拜因的《稅收簡史》[10]有一章專門研究17世紀的英國財政稅收。他指出:17世紀是財政革命的世紀,世紀之初,國王還有自己的特權和封建收入,直接稅仍是一種非正常收入,但到1688年時,“國王自己的收入”開始消失,財政收入以月稅及類似月稅的直接稅和關稅、消費稅等間接稅為主。

還需要特別提到C.韋伯和A.沃爾德夫斯基的《西方收支史》[11]。盡管該書沒有專門研究英國復辟時期的財政與稅收,而是通過“貧窮的民眾,富有的國王:歐洲現(xiàn)代早期的收入與支出”一章進行了寬泛考察,但將支出和收入研究并重的做法,對復辟時期財政與稅收史研究有重要指導意義。

三、斷代史資料與通史資料相比,斷代史研究資料更為豐富。

哈維.E.菲斯克撰寫的《1688年革命后的英國公共財政》主要研究時段是“光榮革命”之后,但為理清財政稅收發(fā)展脈絡,特別是各稅種的源起,亦辟專章研究了復辟時期的財政稅收[12]。該書對復辟時期財政性質和地位的界定是非常有見地的,但由于成書于二戰(zhàn)之前,在研究方法上相對滯后,分析力度也稍顯不足。

戰(zhàn)后,特別是近幾十年來,西方學界涌現(xiàn)出的一大批研究復辟時期財政與稅收的斷代史論著,無論在研究方法上,還是在研究深度上都取得了長足進展。代表性論著有:C.D.錢達曼的《1660-1668年的英國財政收入》[13]、H.羅斯維爾的《1660-1760年財政革命》[14]、M.J.布拉迪克的《國家的中樞:英國的稅收與財政,1550-1700》[15]和《財政國家的崛起》[16]、R.道格拉斯的《1660年之后的英國稅收》[17]等。C.D.錢達曼研究了復辟時期的關稅、消費稅、灶稅、直接稅和各種細小瑣碎收入及偶然性收入,考察了對稅收演化有重要影響的立法、管理和經(jīng)濟等要素,并對各稅種的年收入進行了整理統(tǒng)計。H.羅斯維爾從革命的推動力、信用要素、私人部門的成長等諸多層面,考察了1660-1760年間的英國財政。M.J.布拉迪克則著眼于財政收入中議會收入所占比重的變化,探討了財政性質的轉變。R.道格拉斯把稅收學、財政學理論運用到了稅收史的研究中,研究了1600年后的稅收結構、稅種優(yōu)劣、民眾對稅種的態(tài)度,以及稅收與王權、政府,戰(zhàn)爭和財政管理間的關系。

還需要提及P.K.奧布賴恩的《英國財政國家的崛起,1485-1815》[18]、D.奧格的《查理二世統(tǒng)治時期的英國》[19]。這兩部論著,從不同層面,專門研究了復辟時期的英國財政稅收史。

四、專題性研究資料專題性研究成果異彩紛呈,大體可分為關稅研究、議會稅收研究、財政管理研究和特定維度的財政史研究等四個方面。

關稅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歷來為學者們重視,但對復辟時期的關稅研究成果卻并不多見。因此,E.卡森的《古老而正義的關稅》[20]和W.D.切斯特的《海關編年史》[21]便凸現(xiàn)了它們的研究價值。E.卡森的著作概括了復辟時期倫敦港關稅局人員的工作日程、1671年關稅包稅制廢除后關稅委員會的人員構成狀況與薪金、國庫和關稅委員會的關系等。W.D.切斯特的著作考察了海關官員的任命程序、關稅稅目表構成、關稅包稅制和關稅委員會的沿革。盡管E.卡森和W.D.切斯特對復辟時期的關稅研究值得稱道,但對復辟時期關稅的專題性研究尚不夠深入。

與關稅研究相比,對議會稅收的研究相對深入得多。J.V.貝克斯的《土地稅或消費稅:17和18

世紀的稅收征課》[22]研討了17、18世紀的土地稅和消費稅,從稅源角度著手,批判了學術界的正統(tǒng)觀點。M.J.布拉迪克的《17世紀的英國議會稅收》[23]

全面系統(tǒng)地研究了復辟時期的議會稅收,對十五分之一和十分之一稅、補助金、月稅、消費稅、人頭稅、灶稅等都有精彩論述。前已述及的M.杰克沃維斯基的《英格蘭和威爾士的稅收,1118-1688》也對復辟時期的議會稅收有系統(tǒng)研究。

對復辟時期的財政管理,學術界更是給予了特別關注。S.B.巴克斯特的《1660-1702年的國庫演變》[24],對國庫人員構成、國庫大臣或國庫委員會地位變化和權力增長,以及國庫與樞密院、國王、上下財政署的關系進行了詳細考察。H.羅斯維爾的《1660-1870:國庫統(tǒng)治的奠基年代》[25],主要研究了國庫完善財政控制權的歷程,及國庫與議會、現(xiàn)代財政部的關系。T.L.希思的《國庫》[26]對復辟時期的國庫,特別是對1667年的國庫委員會和喬治·唐寧爵士的改革作了細致探究。D.M.吉爾的《1660-1714年的國庫》[27]一文,主要概述了國庫的四個發(fā)展階段。H.湯姆林森的論文《1660-1688年英國財政和管理的演進》[28],則專致復辟時期財政與管理的研究。

學術界還從特定維度對復辟時期的財政稅收史進行了專門研究。E.B.熊彼特的《英國的物價和財政》[29]主要考察了英國的物價情況,研究了物價與財政的關系;E.L.哈格里夫斯的《國債》[30]主要探討了復辟時期以議會稅收為擔保的財政借款與國債起源的關系,認為國債起源于以議會稅收為擔保的財政借款實踐;C.L.格羅斯的論文《路易十四和查理二世的財政關系與英國議會》[31]則主要考察了查理二世與路易十四之間的財政關系。此類研究涉及層面極為寬泛,茲不贅述。

縱觀西方學術界關于復辟時期財政稅收史的研究成果,不難發(fā)現(xiàn),整體性、貫通性的通史研究不乏力作,斷代史研究、專題性研究和資料整理也極見功力,國內學術界只有在對這些研究資料充分把握的基礎上,才能進一步推動復辟時期英國財政稅收史研究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