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稅費改革后鎮村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
時間:2022-02-19 0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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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民負擔明顯減輕;農業稅費征收逐步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得到有力促進。但從鐘祥市改革后的情況看,鎮村兩級一些深層次問題也凸現出來,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已成為鞏固稅費改革成果的當務之急。
1、農業稅費征收難。農村稅費改革后,由于體制的變更及農村多年積累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導致農業稅費征收阻力重重。一是村級債務沉重影響征收。截止2002年底,鐘祥市506個村,村級債務總額41139萬元,其中村集體欠農民債務達23522萬元,占負債總額的57%。舊口鎮劉湖村負債105.8萬元,其中欠農民債務75萬元,六井村負債160萬元,其中欠農民90萬元。農民普遍要求以債抵稅。二是稅費歷欠數額大,暫停清欠影響征收。當前,上級要求繼續暫停清收歷欠款,這一政策在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推動農村稅費改革健康進行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挫傷了遵紀守法公民自覺納稅的積極性,形成了“繳稅的吃虧,不繳稅的討好”的怪圈。少數群眾在繳稅過程中存在“欠一年的看欠多年的,欠少的看欠多的,軟拖的盯著硬抗的”的觀望心理。據統計,截止2002年底,鐘祥市歷年稅費尾欠達14000萬元,三是農村干群矛盾復雜,影響征收。一方面村組干部不作為。有的地方村組干部對群眾鄰里之間糾紛、村組公益事業等群眾要解決的問題不聞不問,群眾意見大,導致繳稅不積極,甚至拖欠稅費。另一方面群眾不理解。部分群眾將原來與村組干部的矛盾轉移指向財政干部,要求財政干部幫助解決問題,或以解決問題就繳稅相要挾。造成農稅征管秩序混亂。
此外,財政征收人員直接上門征稅后,以往被間接掩蓋的文化水平不高,財會業務不強,農村工作經驗不足等問題也暴露出來,難以適應當前的征收要求。同時,在實際征收中還存在計稅面積難核定,計稅面積不實,計稅面積不均,部分種糧大戶和純農戶因稅改反而增加負擔不愿繳稅等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征收。
2、行政執法難。鐘祥市2003年夏征、秋征過程中,盡管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政策宣傳工作,仍不能足額征收。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必要的手段。對于農業稅的征管,束縛太多、辦法不足。稅法的有關條款在現階段農村還無法嚴格執行,對一些抗稅戶不能動真碰硬,給下一段征收工作帶來了隱患。目前,鐘祥市依照法定程序已對2002年欠稅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316份,但無法執行到位。
3、基層組織運轉難。農村稅費改革后,在農民負擔減輕的同時,也導致鄉鎮財政收入減少。2002年鐘祥市鎮級可用財力總額4259萬元,上級補助2693萬元,而全市鎮級支出總額9169萬元,缺口為2217萬元,基層組織普遍運轉困難。一是財源基礎薄弱,增收難。鐘祥市鄉鎮財政直接來源于農業的稅收比重超過60%,在農業產業化,科技化程度不高的情況下,農業型財政決定了基層財政財源的可增性??;再者,在分稅制體制下,地方稅種大都稅基不穩,稅源零星分散,限制了地方財政增長。二是財政保工資發放壓力加大。與農村稅費改革配套的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在精簡人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保工資發放的壓力仍然很大。改革后各單位的離退休人員、輪崗歇崗人員現今仍由基層財政負擔,基層單位納入鄉鎮財政支出預算的供養人數遠大于在編人數,支出增加。三是墊繳農業稅款,加大了鄉鎮財政困難。2002年,部分鄉鎮為保上繳任務,采取用鄉鎮財政墊付農業稅缺口的辦法,造成基層財政運轉雪上加霜。四是拖欠村組干部報酬,影響其工作積極性。2003年前,部分鄉鎮由于資金緊缺,村組干部報酬都未發放到位。有的村組干部,每年只是在年終領300——500元“過年費”。五是基層財政隱性收入減少;改革前,鐘祥市國家認可的六項農民負擔為10691.77萬元,改革后全市農民負擔在此基礎上減少了20%以上,加上涉農部門收費及村組各項收費取消,全市大約減少收費1.5億元。
4、“一事一議”操作難。當前,“一事一議”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普遍存在“會難開,事難議,款難籌”的問題。一是人員召集難?!耙皇乱蛔h”需要全體村民或村民代表到會表決,在客店、張集、雙河等鄉鎮的部分山區村,進行“一事一議”,至少要提前一周通知,仍不能保證參會人數。二是形成決策難。“一事一議”所議內容雖然都是和農民切身利益相關的集體和公益事業,是廣大村民的共同利益,但不一定就是每個村民的利益。如對一條水渠進行修繕決策,沒有種田或沒有享受到水渠利益的農民就不愿出資,同意出資的人難以平衡,最終難以決策。三是資金缺乏辦事難。政策規定“一事一議”資金的籌集嚴格實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不得超過15元,這對興辦某些實事只是杯水車薪。雙河鎮夏沖村有1300人,今年修建村級公路(7公里瀝青路面),資金概算近100萬元,一事一議決定每人籌資10元,共計1.3萬元,僅相當于公路投資的1.1%。
5、工作方式轉變難。農村稅費改革后,鎮村干部的主要工作任務應由稅改前的“四催”(催耕、催種、催糧、催款)轉變為“三通”(路通、水通、流通)。但相當一部分鎮村干部并沒有從舊的工作方式方法中轉變過來,難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政策規定“財政干部依法征稅,鄉鎮干部組織領導,村級干部協稅護稅”,部分鎮村干部對此理解不到位,協稅護稅積極性不高,配合協調不夠,基層組織催糧收款方式并沒有從根本上轉變。同時,由于鎮村債務難以化解,成為壓在基層干部心頭一塊大石。特別是原來為修圩堤、校舍所欠的債務還不了,在債主的追討中,鎮村干部牽扯了很多精力,影響他們工作的積極性。
二、對策建議
1、積極化解鎮村兩級債務。目前,鐘祥市全面開展農村財務清理和化債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要取得實質性突破,必須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剝離債務,核銷呆死帳。對鎮村兩級為企業擔保形成的債務,剝離到企業;對鎮村兩級由于興辦企業等形成的債務,落實到企業或其它享受貸款的經濟組織上去,比照國家有關企業享受核銷呆死帳政策。二是資產變現。對鎮村兩級欠發干部工資形成的債務,積極向上爭取予以補助;結合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對鎮村集體企業、閑置資產與及集體機動地、荒山、荒水、荒灘、荒地等進行拍賣,籌集一定資金還債。三是積極清收欠款。對欠鎮,村的農戶、企業(具有一定償還能力的)采取多種辦法組織清收。四是做好轉移支付工作。嚴格按照“統一規范、公正合理,公開透明”原則,盡可能加大對鄉鎮轉移支付力度,在可能的條件下將轉移支付與鄉鎮經濟發展的績效掛鉤,減少對轉移支付資金的依賴,促進鄉鎮財政的自身“造血功能”。
2、加大農業稅征收力度。進一步加大農業稅政策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櫥窗等形式向廣大農民宣傳農業稅收政策和法規。形成“納稅光榮、抗稅可恥”的良好氛圍,引導農民主動履行納稅義務。加強基層財政隊伍建設,提高業務素質,業務技能,將財政人員的培訓制度化、長期化。加強對農稅征收人員的監督管理,確立農稅人員工作成績與報酬掛鉤制度。加大農稅執法力度,強化執法手段。對惡意拖、逃、欠稅的“釘子戶”要立案查處,強制執行,重點打擊,并通過新聞媒氣公開曝光。
3、著力減輕鄉鎮財政負擔。精簡機構、壓縮人員是基層財政擺脫運轉難的最有效措施,要真正做到“三減”,不能明減實不減、只減人不減文,玩“數字游戲。
4、進一步完善稅改方案。對于稅負不均問題,建議向上申報實行所得稅制,核準農戶計稅收入標準,按照農民從事的職業不同,分為純農業戶、兼農業戶、非農業戶等類型,合理確定不同類型農民的計稅標準,做到多收入多交稅,少收入少交稅,無收入的特困戶不交稅,從而避免單純按計稅承包面積確定農業稅的弊端。同時,在不斷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提高城鎮化水平過程中,逐步取消農業稅,讓農民休養生息,讓農業產業逐步擺脫弱勢地位。減實不減、只減人不減文,玩數字游戲。
5、積極加快農村經濟發展。解決鎮村財力薄弱、無錢辦事的問題,根本出路在于發展經濟。要以提高農民收入為中心,找準增收門路,開辟新財源。一是在穩定農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采取有效措施,促進農民分工分業。充分發揮農村中的能人、大戶、專業戶帶頭致富的作用,鼓勵扶持他們擴大再生產,在更大范圍內配置資源;引導弱勢農戶或出租土地與優勢農戶聯營,或進城打工,增加增收機會。二是以市場為導向,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充分利用農林產品資源,結合“一村一品”、“一鎮一品”模式,盡快形成以糧食、畜牧、水產、林果、蔬菜為主的生產、加工、銷售一條龍的農業食品產業體系;以園藝、花卉、農業景點為主的觀賞,旅游、休閑、娛樂的農業文化體系;以土地、山林。水源為資本運營的農業資源產業體系等。三是狠抓招商引資,擴大對外開放。利用本地優勢,借助外來的資本、技術和信息,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積極培植稅源,不斷增強鎮村財力。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6、切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要真正實現“最優秀的村民在黨內,最優秀的黨員任書記”,把那些思想品德好、政治上過硬、會經營、善管理、講奉獻,能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黨員干部選出來。特別是要注重把致富能手、復退軍人、打工回鄉人員、個體尸、私營企業業主、回鄉的大中專畢業生中的優秀分子選拔到基層干部隊伍中來。
7、逐步完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以制度建設為突破口,狠抓“民主議事、民事理財、民主監督、民主管理”為主要內容的村級民主政治建設,讓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議事規則和村務完全公開,不斷完善《村規民約》,強化民主管理監督,保證村務公開的質量。在實行“一事一議”中,做到“大家事、大家提、大家定、大家管”,不斷提高農民經濟民主與政治民主意識。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切實轉變干部、作風。督促鄉村干部進村駐戶,傾聽群眾意見,深入調研,為群眾多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多辦一些實事,贏得農民群眾的真心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