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中富人當政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29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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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中富人當政研究論文

摘要:農村中富當政既有其有利之處,也有其弊端。一方面,富人當政能夠利用其掌握的經濟資源幫助農民共同致富,能夠利用其掌握的市場資源帶領農民闖市場,能夠利用其掌握的社會資源加速鄉村社會的整合。另一方面,富人當政會加劇農村各種資源的集中,壓縮普通村民表達政治經濟訴求的空間;為富人提供攫取財富的新路徑,加劇鄉村社會的貧富分化;同時有些富人當官圖虛名、不理政,會延緩鄉村各項事業的發展進程。

關鍵詞:農村;富人當政;利弊

農村中富人當政,簡言之就是由農村中的富人來主導村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農村政權運作模式。說的具體點,農村中富人當政實際上就是通過合法選舉的形式由村莊中的富人來擔任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以實現村莊權力運行的過程。根據有關數據,從近期一些地方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選舉的結果來看,已經有相當一部分富裕的村民被選為村委會主任、黨員被選為村黨支部書記。因此,相對意義上的農村富人當政問題已經出現并且發展趨勢也日益明顯,應當引起關注。

一、當前農村富人當政的主要特點

從總體上來看,當前社會主義新農村條件下的富人當政呈現出以下四個突出的特點:

1、富人當政“合法性”。村莊中相對富裕的人進入村莊權力的中心、掌握村莊權力的運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具有政治學上所說的合法性特征。富人進入村莊權力層都是嚴格按照村民自治法和相關的選舉條例,嚴格按照黨章的規定,通過村民或黨員普遍、直接、公開選舉的形式實現的。所以,富人當政在形式上體現為村民和黨員意志的表達,體現了村民和黨員的擁護、支持和普遍的政治認同,自然具有政治學意義的“合法性”。

2、富人當政“年輕化”。從當前富人當政的現狀來看,相當多當政的富人都是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逐漸富裕起來的人。這些人發家起步時一般二十多歲,經過十多年闖蕩市場的打拼,現在大都三四十歲,甚至更年輕。因此,普遍的“年輕化”是農村中富人當政的一個共有特點。

3、富人當政“一肩挑”。在強調農村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要形成合力這樣的理念指導之下,目前我國許多地方的農村政權建設中突出了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在這一情勢下,農村富人當政中也很自然地出現了富人在被選舉為村委會主任的同時,也被黨員選舉為村黨支部書記的情況。因此,富人當政中出現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的現象。

4、富人當政“兩面性”。哲學上強調事物的兩面性,認為任何事物都有其正面和反面兩方面,不同之處只是在于所占比例的差異罷了。同樣,社會主義新農村條件下的富人當政作為一種新生事物也會呈現出“兩面性”,具有其優勢和劣勢,具有其利處和弊端。這樣的一個特點,實際上也是我們下面將要集中加以研究和探討的問題。

二、農村中富人當政的優勢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不能簡單地把有沒有財產、有多少財產當作判斷人們政治上先進和落后的標準。而主要應該看他們的思想政治狀況和現實表現,看他們的財產是怎么得來的以及對財產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們以自己的勞動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作的貢獻。”因此,不能把財產條件作為限制或鼓勵村民參政或當政的門檻。農村富人當政在整體上符合村民選舉和村民自治的程序和規范,符合村民的真實意愿,也沒有違背村民自治的本意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因而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從總體上看。農村富人當政具有以下優勢。

1、能夠利用其掌握的經濟資源幫助農民共同致富。農村的富人在經濟上都是具有一定實力的人,掌握著相對豐厚的經濟資源。這些經濟資源主要以物質財富或貨幣的形式表現出來。從一定意義上講,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對經濟資源的占有程度越高,在經濟活動中所發揮的作用也就越大。比如,占有較多的經濟資源能夠在經濟活動中更有主動權和話語權,能夠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占有更多的經濟資源能夠幫助那些在經濟活動中處于弱勢的群體擺脫貧困的處境。因此,對農村中的富人來說,如果他們當政,即使不是純粹地從為人民服務的立場出發,僅僅是出于創造更好政績的需要,他們也能夠直接或間接地利用其掌握的經濟資源主動幫助村莊中的群眾,共同謀求發家致富之路。這樣,農村富人當政在客觀上就出現了富人帶動窮人共同致富的局面。

2、能夠利用其掌握的市場資源帶領農民閣市場。農村中的富人大都是黨的十四大以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體制的建立,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摸爬滾打而富起來的一批人。經過十多年的闖蕩,這些人大都具備了應對市場變化、駕馭市場風險的能力,也在這個過程中掌握了一定的市場資源,在農副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波動、風險預期等信息獲取方面具有普通群眾難以比擬的優勢。農村中的富人所掌握的市場資源往往會使他們在市場變幻中沉著應對、果斷處理、變不利為有利、變被動為主動。而這些恰恰又是普通農民在闖市場時所欠缺的,急需學習的。因此,如果掌握一定市場資源的農村富人當政就會發揮其善于駕馭市場的優勢,帶領和引導更多的農民闖市場,在市場經濟的洪流中鍛造更多的“市場化”農民。

3、能夠利用其掌握的社會資源加速鄉村社會的整合。在中國這樣一個自古以來就高度重視社會關系、人際交往的“關系型”社會中,任何人發家致富和取得成功都不可能完全脫離周圍的社會關系,都需要與外界的溝通與交流。農村中富人的發家史自然也不例外,也必然伴隨著與周圍環境和社會關系的互動,伴隨著廣泛的人際交流和社會交往。不僅農村中的富人需要廣泛的對外交流,就是農村中的普通群眾基于對致富的追求,也會主動與富人建立密切的人際交往關系。從這種意義上講,農村中富人所占有的社會資源和構筑的關系網就能夠廣泛滲透到鄉村社會的各個角落。由于富人占有相對豐富的社會資源,就使其影響力、凝聚力、號召力自然大于一般的農民。因此,農村富人當政后,就能夠利用其所掌握的廣泛的社會資源,來帶動、影響、團結廣大村民,將農村分散的個人力量、家庭力量、宗族力量凝聚成一種強大的社會力量,從而在這個過程中加速鄉村社會的整合。

4、能夠將其致富能力轉化為執掌鄉村政權的執政能力。農村中的富人很顯然是具有致富能力的一批人,他們本身的發家致富就證明了他們積累財富的能力。但富人當政需要的不僅僅是他們積累財富、尋求致富的能力,更需要他們駕馭鄉村政治、經濟和社會的能力,需要他們的執政能力。從一定意義上講,農村富人的致富能力和執政能力之間具有一定的內在聯系而且是可以轉化的。從對一些農村的調查來看,富人大都經營和管理著自己的商鋪、企業或公司,他們能夠致富證明他們具有經營管理的能力。從管理學和組織學角度來看,企業和村莊都是一種組織,管理一個企業和管理—個村莊許多方面是相通的。因此,能夠管理好—個企業,往往也能夠管理好一個村莊;具有經營管理企業、發家致富的能力,也往往具有經營管理村莊的執政能力。當然。農村富人的致富能力并不能簡單地就成為執政能力,而農村富人通過競選村委會主任或被選舉為村黨支部書記,為其致富能力轉化為執政能力創造了條件。

5、能夠以其新的思維和政綱推進鄉村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農村中的富人之所以能夠在鄉村社會中最先走上致富路,除了他們善于應對市場變化、遵循市場規律以外,更主要的是他們頭腦靈活,能夠在致富的道路上不斷提出新的發展思路。這樣的富人通常被稱作“能人”。農村的富人在競選村委會主任或選舉村黨支部書記的過程中,往往能夠以敏銳的頭腦、深刻的洞察力提出新的政綱,規劃和設計出村莊又好又快發展的藍圖。一旦他們競選成功,他們就會帶領村民千方百計地去實現競選時提出的施政綱領,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努力推進鄉村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

6、能夠利用其控制能力促進鄉村社會秩序的穩定。無論在傳統社會還是在現代社會,富人對窮人都具有經濟上的控制能力,這種經濟控制能力使他們也同時成為鄉村社會秩序、安全、穩定、和諧的控制者和構建者。當代鄉村社會要謀求社會秩序安全和穩定,從節約成本的角度講仍然需要富人當政。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的黨國印認為:在農村,富人當政在提供秩序、安全、穩定方面要比窮人當政可靠得多。他為此提出了以下三點理由:“一是窮人提供秩序和安全的能力通常很難取得共同體成員信任;二是窮人當政將造成權力結構的不穩定,因為不能排除其他窮人的競爭與挑戰;三是窮人當政與富人當政一樣不能解決特權問題,甚至窮人在預期權力不穩定的情況下會更多地行使特權。”

三、農村中富人當政的弊端與缺陷

在承認富人當政具有上述優勢的前提下,我們也要實事求是地看到,富人當政作為一種近年來引起廣泛關注的現象也有其劣勢和弊端。具體而言,社會主義新農村條件下的富人當政主要有以下弊端與缺陷。

1、加劇農村各種資源的集中,壓縮普通村民表達政治經濟訴求的空間。在鄉村社會中,由政治資源、經濟資源、社會資源等構成的鄉村資源總和并不是無限的,鄉村資源的這種稀缺性,實際上也就決定了在爭奪鄉村資源的博弈中,如果參與博弈的一方占有的資源份額多,另一方占有的資源份額則肯定要少。在鄉村社會中,富人本身占有或者主導了鄉村社會的經濟資源,通過競選的形式擔任村委會主任或村黨支部書記實現當政,則又使他們控制了鄉村社會的政治資源。同時,村莊的社會資源和其他資源也實際上為富人所控制。這樣,村莊的各種資源實際上大部分集中在當政的富人手中。當政的富人占有資源的增多和集中,也就同時意味著普通農民特別是貧困農民占有資源的減少。政治學原理告訴我們:民眾表達自己的政治經濟訴求必須憑借有效的政治經濟資源和渠道。在富人當政和富人控制鄉村各種資源的情況下,普通農民參政議政或表達自己政治經濟訴求的機會和空間往往被壓縮。

2、為富人提供了攫取財富的新路徑。加劇鄉村社會的貧富分化。在政治與經濟的辯證關系上,經濟決定政治,政治對經濟的發展又具有反作用,它可以為經濟的發展創造條件。因此,政治手段是實現經濟目的的重要方式。但以政治的手段實現經濟目的有的時候是正當的,有的時候卻是不正當的,弊端很多。通常情況下,以政治的手段追求和實現公共的經濟利益被認為是正當的,以政治的手段為個人或小團體謀求經濟私利則是不正當的。在農村。富人當政使富人手中掌握了鄉村的政治權力。這種政治權力在運用的過程中,如果能夠以為鄉村的大多數民眾謀求經濟利益為目的,其運行就是正當的;反之,如果要以為掌權的村主任或村黨支部書記謀求個人私利、攫取個人財富為目的,其運行就是不正當的。但是,即使在有是嚴格的監督機制的條件下,我們也難以保證當政富人手中的政治權力能夠完全是為公共的目的來行使的,也難以避免當政富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政治權力為自己或自己的家族謀取更大的經濟利益。當政的富人利用掌握的鄉村政治權力為自己攫取更大財富的事例在農村已經屢見不鮮。在資源型地區,這種情況更是比較普遍。如煤炭大省山西的許多農村,當政的富人利用掌握的權力侵占村集體的煤礦,在煤炭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下,一躍成為千萬富翁、億萬富翁,其財富比沒有當政前增加了幾十倍、幾百倍。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農村富人當政會為富人提供攫取財富的新路徑,從而進一步加劇鄉村社會的貧富分化,強化普通農民的被剝奪感和相對貧困感。

3、富人當官圖虛名、不理政,延緩鄉村各項事業的發展進程。從筆者對一些富人當政行政村的調查來看,富人參選村委會主任或村黨支部書記,從而實現當政的動機主要有四種:第一種是真心實意地想為父老鄉親辦點實事、好事;第二種是企圖謀求更大的經濟利益或保護自己的既得經濟利益;第三種是謀求一定的政治利益,以降低自己從事經濟活動的成本;第四種是意在光宗耀祖,以獲得心理上的虛榮和滿足感。這四種動機有的是單獨存在的,有的是同時存在的。我們不否認大多數富人當政是想要干出一番事業、為鄉親們辦點實事的動機。但我們也的確看到一些富人當政只想著為自己和自己的小團體謀求政治或經濟上的利益,只想著當了村官就可以光宗耀祖、風風光光,沒有將心思真正用在服務鄉親、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上。農村富人帶著這些不純的動機當政,就很容易出現當官不理政、圖虛名的狀況,從而影響了村里各項工作的開展和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調查中筆者發現:一些當政的富人根本就不住在村子里,而是住在城里的洋房里,與村民之間的溝通交流很少,對村里的情況、農民的生產生活狀況吃不透、說不準、道不明;一些當政的富人占著村委會主任或村黨支部書記的位子,卻不干事、不理政,露臉的事主動積極出面,“擦屁股”的事推給別人;更有一些靠賄選實現當政目的的富人,為了收回所謂的選舉成本,當選后更是一門心思去經營自己的企業、全心全意地為自己賺錢,對村里的事根本不管不問。如此以來,“富人當政不理政”就使人們對富人當政的各種期望化為泡影,也客觀上延緩了鄉村各項事業的發展進程。

4、當政富人大都有家長制作風和老板做派,工作中講集中多、講民主少,對村民自治和基屢民主政治的發展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由于農村中的富人大都有自己的商鋪、企業或公司,手下管理著一批人,是名副其實的“老板”,由于這些富人的商鋪、企業或公司大都是家族性的企業,員工與老板之間大都具有裙帶關系。所以富人在經營管理企業過程中很容易養成家長制作風。再者,富人在鄉村社會中掌握著足夠強大的社會資源,在社會動員方面有很大的號召力。這也加重和強化了富人的家長制作風。因此,富人當政后往往將家長制作風和老板做派帶到村里的行政和黨務工作中,這就形成了富人在主持村委會或村黨支部的工作時講集中多、講民主少。大事小事都要自己說了算,聽不得不同意見。這種情況如果不能從根本上改變,長期下去必然會影響村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的發展,對鄉村民主政治的發展產生負面作用。

5、便利了財富與權力的結合,客觀上助長了鄉村腐敗的發展和向上蔓延。從另一方面審視,農村富人當政是鄉村經濟實力派和政治實力派的聯姻,是財富與政治權力的結合,由此產生的直接后果便是當政的富人在經濟上和政治上都成為鄉村社會的主導者,將鄉村的政治體系與經濟體系都納入自己的掌控之中。在某些意在競選村官的富人看來,鄉村的政治權力是他們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的有力工具,于是他們便不惜以搞“黑金政治”的形式謀求當政。在一些資源型地區,一些富裕群體為了競選成功,以控制村集體礦山,不惜投入重金進行賄選。以“金錢換選票”。這一情況在煤炭資源富集的山西省尤為突出,許多“天價村長”就出現在山西。這些靠賄選實現當政的富人,為了收回競選時的投入和花費的成本,在上任后自然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政治權力千方百計為自己謀取更多的財富。不僅如此,有的當政的富人為了謀求“主觀為自己,客觀為村里”的更大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還拿著村集體的錢瘋狂地向上級行賄。拉攏腐蝕鄉鎮和縣里有關部門的干部。如此以來,—些地方的農村富人當政從競選開始到執政期間都始終伴隨著財富與權力的結合。從而助長了鄉村腐敗的發展及向上蔓延。

6、引發農村黨群、干群關系緊張,影響農村社會和諧。在一些富人當政的農村,由于當政的富人只想著為自己謀利益,不是一心一意地代表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村民的利益,不是一心要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不去努力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而是想問題、辦事情、作決策只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千方百計與民爭利,造成黨群、干群關系緊張,加劇了鄉村社會的矛盾。比如,在一些資源集中地區的農村,當政的富人往往以較低的價格承包村集體的礦山,承包后又不注重對礦山的保護性開采,甚至在開采的過程中釀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事件,這些情況的出現自然會損害了廣大村民的整體利益,甚至會由此引發村民集體上訪的群體性事件,從而加劇了農村的黨群、干群矛盾。而富人當政下農村黨群、干群關系的緊張和黨群、干群矛盾的加劇,也就嚴重影響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諧社會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