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
時間:2022-03-28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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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包袱
農村信用社歷史積累和現實存在的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如按合作制原則規范農村信用社、實行民主管理還不到位。農村信用社還普遍存在著資產質量低、經營效益差、虧損嚴重、用人機制落后、電子化水平低、結算渠道不暢、服務功能不健全等問題。這些不僅與金融業日新月異的發展速度極不適應,而且與金融改革的預期目標相距甚遠,同時與中國加入WTO后金融業更加激烈的競爭形勢也極不適應。在農業銀行代管期間,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業銀行執行政策的調節器,同樣執行著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近幾年它又是支農的主力軍,特別是農業銀行逐步淡出農村金融市場后,國家支農政策將更多地通過農村信用社體現,因此,其歷史包袱獨自承擔有些委屈,即使有央行票據、稅收和拔補原保值貼補利息等政策,但也難以消化。
(二)在體制改革方面存在的問題
1、經營的管理監督服務斷層。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首先要在管理體制上進行大力度的改革,自而上建立自律組織,形成自上而下進行管理指導、監督、服務的合作金融體系,這是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1995年以前是由農行“代管”,1996年之后是由人民銀行“直管”。目前,在出現風險的地方,農村信用社又成為地方政府的管理對象,這就是說地方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這種管理模式在理論上與農村信用社“三性”是矛盾的,在實際操作中弊病也是顯而易見的,究其原因是由于管理者的“責任心”過強而大大削弱了被管理者的權力。
2、產權不清晰。一是產權不明晰,股東難量化。資金難互助,損失難共擔,管理難民主,經營難獨立,積累難量化。二是法人治理結構名不副實。按合作制原則規范信用社的工作,要求信用社健全和完善“三會四權”,并明確規定社員股東大會行使最高權利,理事會行使決策執行權,監事會行使監督權等,但實際上“三會”設立后,并未真正履行權利,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三會”制度形同虛設,多級法人多級管理,主任的產生雖然也通過了民主選舉,但實際是由上級委派和任命的,信用社的現狀難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在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
1、政策和策略失誤。改革開放以來,農村信用社一定程度上享受了政策優惠,也因此有了較大發展。但不可否認,某些政策和策略失誤也確實給農村信用社造成了危害。另外郵政儲蓄機構在農村的廣泛發展,憑借“只存款,不貸款,錢存郵政儲蓄最保險”的優勢獨領風騷。其他商業銀行機構則交叉設置,并打著“國家銀行、國家信譽”的旗號從事經營,這些機構的影響力和不公平競爭手段,都給農村信用社業務開展帶來了巨大的沖擊。
2、扶持優惠政策少且沒有落實到位。一是稅賦過重;二是應由中央財政承擔的保值儲蓄貼補,由信用社承擔,加重了信用社負擔;三是農村信用社受到的行政干預、遺留的政策性呆藏、壞賬資金無人來管;四是農村信用社的政策性虧損政府不予樸貼;五是國家用于農業方面的政策性業務如扶貧資金、專項發展資金農村信用社無權受理;六是農村信用社沒有堅強的資金后盾,一旦發生支付困難和支付擠兌很難應付;七是上交人民銀行的準備金比率過高、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較低,資金上運用不充分,經營上抵御困難能力弱;八是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審批難、數量少,期限短、運用效益低,不能發揮支農作用。
(四)農村信用社自身的經營管理問題
信用社的領導管理體制尚未完全理順。改革以來,行、社關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信用社自身經營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經濟效益需要進一步提高。目前,信用社的經營管理工作還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發展和業務發展的需要,信用社長期以來一直沒有自己的結算渠道,又不能直接參加國有銀行的聯行,異地結算只能通過國有銀行辦理,導致結算環節多、時間長等問題,很不適應農村商品經濟發展的要求,嚴重制約著信用社業務的開展。在經營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信用社執行制度不嚴格,少數人獨斷專行,違背貸款三查原則;很多農村信用社機構膨脹,盲目布點,人浮于事,加大了經營成本;社員股金不穩定,不少農民入股的目的是得到貸款,如還清貸款就要求退股;職工素質較差;設備相對落后,電子化建設起步較晚,功能不完善,金融技術創新、工具創新、品種創新能力不強。這些都成為農村信用社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趨勢分析
(一)妥善處理歷史包袱問題
1、政府和法律的扶持。要妥善處理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的包袱問題,要從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制定并實施《合作金融法》,明確信用社是公益法人,非納稅單位,免征部分稅負,以改善農村信用社的盈利狀況;二是對由于地方政府干預造成的貸款呆賬,由地方政府撥款彌補;三是將郵政儲蓄從農村吸收的資金全部按資金成本貸放給農村信用社使用,并增加中央銀行對農村信用社的再貸款,以增加農村信用社的資金來源;四是進一步提高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以擴大農村信用社的存貸款利差,增加其盈利;五是允許、鼓勵經營管理好的信用社按照市場原則兼并經營管理差的信用社,使農村信用社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在農村信用社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之前,以生存的壓力來迫使信用社改善經營管理。
2、監管決策部門的協助。一是對信用社不良貸款進行一次徹底清查,對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貸款應在嚴格審核后給予核銷,使信用社輕裝上陣;二是在增資擴股方面給予信用社優惠政策,在一段時間內允許保息分紅,以利于穩定股金;三是適當放開信用社存款利率,免除營業稅,降低所得率稅,使農村信用社在與商業銀行的競爭中具有比較優勢,以利于信用社壯大資金實力。
(二)組織形式向多樣性發展
1、經濟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組建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經濟發展對信貸資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農村信用社繼續沿用其傳統的體制和服務手段顯然已不能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服務的需求。要解決此矛盾,必須在農村信用社的基礎上,成立體制最具活力、最符合經濟發展規律、適宜市場經濟發展的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
2、經濟較發達地區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經濟較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組建合作制的農村合作銀行對經濟較發達地區的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可以在現農村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組建起來的農村合作銀行其內部組織體制、經營管理機制、外部管理體制等方面都應區別于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
3、經濟欠發達的農村信用社改組為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對貧困地區的農村信用社。(1)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在合作制原則規范農村信用社工作基本完成之后,為了壯大信用實力,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解決基層信用社經營中遇到的問題,將基層信用社、聯社合并為一級法人制,各基層信用社本論文由整理提供
為聯社的分支機構。(2)著眼于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的政策性業務,農村信用社與農業發展銀行合并,既解決了農發行基層無辦事機構,難以服務到位的困難,又解決了農村信用社上面無“頭”各行其是的局面,真正達到扶持農業、富裕農民、繁榮農村的目的。(3)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聯合,組建中國農業信貸銀行,以集中優勢兵力更好地支持“三農”,促進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
(三)改革產權制度
首先要做的是明確性質,建立體制框架。要從歷史以及當前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發展方向來判斷,中國農村信用社應該定性為股份制農村金融組織。其次要盡快改變現在的組織框架。要改變現在以信用社為法人的治理結構和掛靠人民銀行直接領導管理的體制。農村信用社應該端正經營方向,加強內部管理,建立新型運行機制。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解決:要明確規定農村信用社的服務方向和經營宗旨;改革人事制度,加大農村信用社全體干部職工的責任心,使其真正成為農村信用社的主人;全面提高銀信干部隊伍的素質,建立新的良好的選用人員機制;改善信用服務工具,努力提高資金融通效益。研究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需要從以單一模式為主轉變為以多元化模式為主,從以過度性制度安排為主轉變為以長期性制度安排為主。
(四)國家應給以相應的政策支持
1、改革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增加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數量,把郵政儲蓄由人民銀行以再貸款的方式全部安排給信用社使用,解決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不足的問題。其次延長使用期限,目前的支農再貸款使用期限太短,一般為3-6個月,農民尚未見到效益貸款就到期了,農民還不了,人民銀行就直接從信用社賬戶上扣收。這樣不但起不到真正的支農作用,而且加大了信用社的資金壓力,給信用社的正常經營帶來困難。所以支農再貸款的期限要根據農業的生產周期來確定,與農業的資金周轉規律和周轉速度相適應。再貸款到期后,信用社因收不回來而不能立即歸還的,人民銀行可予以延期。同時簡化審批手續,簡便貸款程序。
2、提高農村信用社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增強農村信用社核銷呆賬的能力。可考慮將現行的農村信用社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提高到2-3%;對那些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偏遠山區、少數民族地區和經營困難、歷史包袱過重,呆賬較多的農村信用社的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也可以提高到4-5%。各級政府要建立農村信用社風險補償專項基金,納入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基金來源一是從地方征收的信用社稅額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二是從財政預算中劃出一部分資金,納入信用杜風險補償基金,這項基金要專管專用,重點解決嚴重資不抵債農村信用社的經營困難。在改革思路明確以后,政府(監管部門)應盡快從對農信社的控制中退出,由其監管部門對農信社實施單一的以金融安全為目標的金融監管,而不能介入其日常經營管理。
(五)加快農村信用社經營體制戰略性調整的步伐
一是經營理念的現代化。逐步樹立起經營意識、創新意識、市場意識、服務意識、風險意識和人力資本意識。二是大力開發新的業務品種,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三是合理調整機構網點布局。
農村信用社應該調整人力資本結構,在金融業、尤其是在復雜的金融衍生產品開發設計方面,人力資本的作用更為明顯,隨著金融業從傳統的勞動密集型可變成本產業向現代的資本密集型固定成本產業的轉變,資本有機構成大大提高,從業人員數量大大減少,但對人力資本素質要求卻大大提高。
參考文獻:
1、王慧.關于中國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的思考[J].企業經濟,2004(2).
2、姚義勇.農村信用社改革現狀評析與對策建議[J].當代經濟,2006(5).
3、董正中.淺談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的三種模式[J].合作金融,2002(5).
4、揚樹旺,成金華.對中國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問題的現實思考[J].管理世界,2004(6).
5、張洪云.談談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J].中國合作經濟,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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