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農抑商的角度剖析三農問題

時間:2022-02-09 0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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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農抑商的角度剖析三農問題

一、重農抑商思想的內容和對農民的影響

重農抑商的思想源自著名的商鞅變法。有關商鞅變法的內容,史書記載主要有:(1)建立以“什伍”為單位的戶籍制度;(2)建立以戶籍為基礎的“告奸”、“連坐”制度;(3)獎勵人口發展;(4)建立郡縣制;(5)獎勵耕織,發展農業;(6)重新規定田畝制度;(7)建立以軍功為主的獎勵機制,抑制貴族特權;(8)抑制商業的發展。

可以看見,商鞅變法主要集中在農業生產上,我們兩千年來重農抑商的思想也從這里產生。所有內容都只是為了達成一種目標:將農民牢牢束縛在土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為國家的軍事實力奠定物質基礎。通過郡縣制將土地分配給農民,表面上農民獲得了私人的土地,但實際上被牢牢束縛在簡單的農業生產上,國家通過直接收繳可以廉價的進行物質積累,同時限制其他產業的發展,比如手工業、商業等等,農民安身立命只能依靠土地進行農業生產,接受國家的剝削。所以在國家富強的同時,農民的生活并不能得到相應的改善。因此,商鞅變法說到底只是在農業這個單一的領域內實行的結構性的調整,只是一種短期內為實現國君的強國稱霸夢想而實行的一種策略和手段。

在這種政策下,雖然秦國國力迅速提升并且實現了大一統,但是商業發展受到極大傷害,商業化的停滯也影響到社會的發展進步:商業化能產生分工,這對農民財富的創造甚至民主自由思想的產生都十分重要。

由于在強國富兵這一點上的立竿見影的作用,重農抑商的思想不僅被歷代秦國國君所繼承,也被后來其他朝代效仿:抑制民間商業,通過政府進行商業獲得壟斷利潤,同時用封建的土地制度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為國家積累財富。同樣,這種制度締造了中國封建時代的輝煌,但普通農民卻為國家的強大做出了巨大的犧牲,他們并沒有獲得相應的國家強大帶來的福利。

從表1的數據可以看出,農業生產力并沒有出現很大的提升,表2的數據則反映,由于人口增加等原因,農民擁有的土地則出現相對減少的趨勢,在只能依靠糧食不能從事普通商業的情況下,土地的減少和產量的相對穩定說明農民的收入實際上是下降的,農民的生活水平并沒有得到相應改善。

綜上所述,我們發現,在沒有商業發展的情況下,重農的結果并不能使農業得到發展,使農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農民的收入實現增加。農民只能進行簡單的農業生產,被牢牢的束縛在土地之上,無法通過其他途徑改善貧苦的狀況。

二、對三農問題的再思考

1.三農政策的一些分析。2001年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明確了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把解決“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戰略意圖,2003年繼續強調:加強對糧食主產區和種糧農民的支持,切實保護耕地,加大投入力度,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一些主要措施包括:A.控制人口增長,保持農村人口穩定;B.穩定黨的農村基本政策,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作為農村中的基本制度確立下來;C.實行科教興農,推進農業現代化;D.增加農業投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E.保護生態環境,加強水利建設;F.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G.調整農村產業結構;……

從這些意見以及政策導向來看,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主要思路為:土地方面,繼續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只有使用權;重視農業生產,通過農業的科技化和加大投入力度來達到農民增收的目標;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減少各種稅負;保證農業生產,保護國家耕地,確保國家的糧食安全。歸根結底就是通過農業的大發展來解決問題。

2.政策仍然留有“重農抑商”的思維。各項發展農業的措施逐步推出,對農產品價格的補貼也層出不窮,但是改革以來,農民的處境并沒有根本好轉,城鄉差距仍在進一步擴大,農民的權利仍然得不到保障。改革的效果并不明顯,如果從重農抑商的角度來看,不難發現政策取向確實有失偏頗。

首先,政策層面過分強調農業的重要性。農民的問題在不在農業生產的不景氣這一點上,值得思考。農業生產的基礎地位和安全性毋庸置疑,但是這是對國家而言,對于農民來說,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單純重視農業生產的結果,生產力并沒有得到很大提高,收入和生活質量同樣沒有顯著改善。單純的通過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增加農民的生產補貼來增加農民收入是不能治本的。其次,我們也有一系列的戶籍和其他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民的非農業發展。由于戶籍制度的原因,再加上土地的公有,農民是很難輕易流動的。即使是進城的農民工也不能獲得相對豐厚的報酬,更缺乏有效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這些年來的快速發展中,農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小,而工商業、服務業則不斷壯大,如果仍然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是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國民財富的增長不會平等的被農民所享有。

雖然重農抑商已經作為一種批判的對象被現代人所接受,但是具體到農民這個群體上,我們始終還是沒有擺脫一些傳統的觀念:農民應該在土地和農業生產上盡職盡責,通過農業的改善就可以最大程度的幫助農民,而不是引導農民更多的從事其他產業,進行商業化的分流。所以,要從根本上改變農民的現狀,一是要改變我們的幾千年來形成的重農、認為農業是農民的根本這樣一種思路,不能僅從發展農業、減輕賦稅的角度來為農民增收,而應該從鼓勵相關其他產業的發展,允許自由流動,讓農民從土地和簡單農業上解放出來才能從制度上解決這個問題。比如:改革土地制度,使得產權更加明晰;改革戶籍制度,建立更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使得人口可以更加自由的流動;加強其他產業的發展,在農業和其他產業銜接上更加市場化。

三、結語

商鞅變法雖然使秦國取得了短暫的強大,但重農抑商的思想卻給后來歷代社會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障礙,尤其是農民階層被牢牢束縛在土地之上。從重農抑商的角度來看如今的三農問題的改革,我們發現,在沒有充分發展其他產業的背景下,在沒有土地所有權和充分流動自由的前提下,許多旨在發展農業生產、提高農民收入的方法實際上有可能限制農民的發展,是重農抑商思想的一種現代表現。我們應該充分摒棄重農抑商的思維模式,認識到大部分農民的未來并不在農業上,從制度上徹底解放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