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職責守護法律的天平

時間:2022-01-18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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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職責守護法律的天平

陳印田是河北省高院刑一庭審判員,今年1月高票當選“中國法官十杰”。見到他,你很難將他與法官的職業聯系起來。他樸素、憨厚、親和,不善言辭,但他卻被當地群眾譽為“鐵面法官”。在20年的審判生涯中,他恪盡職守,清正廉潔,從沒辦過一件人情案,由他所辦的上千件案件無一例申訴改判。

“榮譽可以不要,辦案不能耽誤”

1984年,時年37歲的陳印田由部隊轉業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始了他的法官生涯。

熟悉陳印田的人都知道,他不會抽煙也不會喝酒,不會唱歌也不會打麻將,在很多人眼里陳印田是個沒有生活情調的人。然而就是這位不懂生活情調的陳印田,從1988年至今,每年的結案數都居省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一位,平均每4個工作日就審結一個案件。

了解省法院刑一庭辦案程序的人都覺得不可思議,因為這個庭所受理的案件絕大部分都是判處死刑的嚴重刑事犯罪案,需要閱卷、調查、提審、合議、報院長、報審判委員會。這些程序缺一不可。那么,陳印田是如何在短時間內快速審結案件的呢?答案很簡單,他就是靠一個“擠”字,把所有能擠出來的時間都用在辦案上。

2002年春節前夕,陳印田接受審理劉志敏等重大搶劫案。為了快速審結這起社會各界關注的案件,他從正月初三開始吃住在辦公室,認真閱卷,撰寫審理報告,僅審理報告打印出來就有140多頁、8萬多字。春節假期結束后,陳印田很快將此案報結,依法核準了8名被告人死刑。

“他是個徹頭徹尾的工作狂。”據陳印田的同事陳慶瑞介紹說,刑一庭的工作性質要求他們對關押在全省各地的被告人進行提審詢問,有時還要到案發地對案情進行查證、開庭,陳印田每年平均都要下鄉四五個月,合計下來一年要走15000多公里路。特別是前年10月,短短5天時間,他乘車到了宣化、蔚先、平泉等6個地方提審,查證了9個案子,開了3個抗訴庭。

甚至有一年,省法院讓他填寫省勞模審批表,他都因為忙于辦案而沒顧上填,結果案子是擠出時間辦結了,但他手中的榮譽卻丟了。許多同事替他惋惜,他卻說“榮譽可以不要,辦案不能耽誤。”

“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犯罪分子”

公正是人民法官的靈魂和生命。作為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法官,陳印田深知責任重大,20年來,在審理每一個案件時,他總是嚴把案件事實證據關,確保每一個案件都是“鐵案”。

“明察秋毫,一絲不茍,從不放過一個疑點?!边@是陳印田多年的辦案風格。1998年,某市中級法院判處被告人史某死刑,史某不服,上訴省法院。陳印田認真查閱案卷,發現足跡作為定案的關鍵證據,卷中卻沒有鑒定書證實。

陳印田找到有關刑偵人員詢問,證實現場足跡不是史某所留。于是陳印田提出發回重審。此后,公安部門對此案涉及的物證進行認真鑒定,證實殺人兇手不是史某。一起錯案得以避免。

準確量刑,是公正司法的前提。2001年,被告人張國彬因犯暴動越獄罪被某市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陳印田受理此案后,經閱卷和提審被告人,了解到張國彬入獄后曾協助公安人員抓獲幾名同案犯和其他案犯,屬重大立功行為,而該市中級法院對張國彬的立功行為不予認定。陳印田和辦案人員一起趕到案發地,調查取證,最后,被告人張國彬被依法改判為死緩。

人命關天,法重如山。陳印田告訴記者,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犯罪分子,這是他心中的“公正”尺度。某法院審理竇某等搶劫案,竇某為此案主犯,該法院卻以其曾揭發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現為由,判處其死緩。竇的同案犯則舉報稱竇某是假立功。陳印田星夜趕往案發地進行調查核實,發現竇某揭發他人的立功表現不實。案件發回重審后,原審法院改判竇某死刑,立即執行。

“案子的事親爹說了也不算,只有法律說了算”“徇私枉法,貪贓賣法,一害百姓,二害國家,三害自己?!边@是陳印田常說的一句話,也是他恪守的人生準則。

1992年,被告人劉某被某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陳印田接手此案的第二天,一位老戰友受被告人親屬之托找到他,請求改判,給劉某留下性命。被回絕后,老戰友又懇求陳印田的父親幫助說情。父親對陳印田說:“反正還沒下判決書,你想想辦法,這么多年來父親頭一次求你啊”陳印田答道:“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和證據沒問題,依法必須判死刑?!备赣H生氣了:“怎么爹說了也不算數”陳印田說:“家里的事爹說了算,案子上的事不僅爹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只有法律說了算。”最終,父親被說服了。

親情打不動陳印田,金錢和物質同樣打不動他。

2002年,陳印田到某縣復查卜某故意殺人案。該縣一位副縣長和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找到他,要求保住其親戚卜某的性命,并許諾:“事成后送你一輛小汽車?!标愑√锞芙^了。這位副縣長又說:“你再想想辦法,我們可以不惜一切代價?!迸R走時,縣辦公室主任把一塊金表塞給陳印田,陳印田當場回絕了。最后,法院依法維持卜某死刑的判決。

某市一位副市長下班回家路上提包被搶走,包內有9000元錢和部分證件。兩名犯罪嫌疑人很快被抓獲,并被法院以搶劫罪分別判處死刑和死緩。陳印田經審理復核認為原審量刑畸重。因為此案受害人是市領導,有人便找到陳印田:“你只要維持原判,什么要求都滿足你,錢給你送,物隨你要。如果改判了,不好向領導交待?!标愑√飯远ǖ卣f:“錢和物我不會要,至于如何向領導交待,我辦案只認法不認人?!焙蠼浹芯繘Q定,分別改判兩名被告人死緩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一個法治社會的建立,有賴于公眾對法律的信仰,而公眾對法律的信仰又有賴于法官等法律從業者對法律的忠誠。在法律面前,陳印田不為情所動、不為權所動、不為錢所動,鐵面無私、剛正不阿,始終無愧于肩上的天平。從他身上,我們看到一名忠誠于法律,全力維護司法公正的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