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內控機制論文
時間:2022-01-04 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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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人民銀行監管職能的強化和銀行商業化改革的深入,內控機制建設受到商業銀行決策者的普遍重視,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面對經濟全球化和金融業的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新形勢,我國商業銀行內控機制建設仍顯不足,還許多問題亟待解決。
1.1內控觀念認識有偏差。商業銀行內控機制作為一種自律行為,必然受內控觀念影響和支配,而在實際工作中,對內控觀念的認識存在許多偏差:一是許多人往往簡單地認為內控機制就是各種規章制度的匯總,而忽視內控機制是業務運作過程中環環相扣、監督制約的一種動態機制;二是誤解內控是對同事、員工的不信任;三是片面地理解業務開拓和內控的關系,認為內控嚴則業務損;四是誤認為內控只是決策層和職能部門的職責,從而在思想上沒有形成嚴格執制的意識。這種認識偏差必然導致在問題發生后只能采取事后補救的辦法,從而違背內控機制事前控制的特點,埋下風險隱患。
1.2內控機制不健全。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從總體上有了很大的進步,但實效性還不是很理想,突出表現在:一是制度貫徹不力。許多規章制度流于形式,抓落實的力度不夠,遇到具體問題,靈活性講得多,原則性講得少。二是制度不完整。一些新業務和計算機業務的管理制度滯后,無法適應新業務的正常開展需要;一些新業務還沒有制定出完善的操作程序和相應的制度,存在無章可循的空檔。三是制度不系統。制度建設中重此輕彼,缺乏統一的考慮,影響了制度整體作用的發揮。四是制度條文不夠嚴謹。
1.3內控運行機制失調。在實際工作中,業務主管部門既是業務活動的組織者,又是業務經營自身監督的責任者,這種對自己行為進行所謂的“自我監督”本身就不可靠。同時,銀行內部各業務部門在具體行使監控職能時職責不明確,或政出多門、或相互推諉,不能形成協調和制約機制。
1.4權力制約失衡。突出表現在業務人員、管理人員的業務行為、決策行為、責任行為缺乏可操作的規范制度予以制約。一把手負責制的經營管理模式雖然有利于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由于權力沒有受到約束,缺乏規范有效的監督機制,權責失衡,導致個別負責人越權行事、濫用職權、欺上瞞下、行賄受賄等不良現象發生,嚴重影響商業銀行的穩健發展。
1.5稽核部門監督職能弱化。目前,各商業銀行都實行了系統領導的稽核管理體制或者總稽核負責制,但稽核部門作為內部機構,地位不超脫,職能不獨立,難以對領導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進行有效的監督,并且稽核部門對稽查出的問題不經領導同意就不能上報,不能獨立作出決定。稽核監督的滯后性以及稽核手段落后,都影響了稽核監督功能的發揮。
2完善商業銀行內控機制的設想針對我國商業銀行內控機制存在的上述問題,結合《巴塞爾協議》和《銀行業有效監管的核心原則》規定的內控機制基本內容,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對我國商業銀行內控機制進行改進和完善:
2.1牢固樹立穩健經營意識,堅持不動搖。金融業本身就是一個高風險的特殊行業,我國金融業又由于累積了新舊體制交替過程中的矛盾,隱藏了國民經濟運行中的深層次問題,使我國金融業的風險居高不下。在這種形勢下,為保證金融業穩定、安全、高效地運行,一是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到完善的內控機制是金融機構安全、有序運作的前提和基礎。二是要全面理解內控機制的含義、特點,糾正那種“內控機制就是規章制度”的片面認識,建立起既規范可行又順應金融發展規律的現代商業銀行內控機制。三是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管理三者之間的關系,實行集約化經營,優化資產負債結構,積極發展中間業務,向管理要效益,在穩健中求發展。
2.2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內控制度建設。制度不全或存在漏洞是管理效率低下以及不法分子作案得逞的重要原因。為此,商業銀行一是要對現有的各種規章制度進行認真研究整理。在此基礎上結合自身業務發展的實際情況,統一制定若干業務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從根本上解決制度過多而流于形式的問題。二是要堅持“內控先行”的原則,在開發推廣新業務新產品過程中,明確各單位各部門的責任,制定相互制衡的業務管理辦法和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修改完善。二是要狠抓內控制度的貫徹落實,貫徹落實各項內控制度,建立一套執行制度的監督機制。要大膽管理,秉公執法,獎懲分明,不循私情,大力營造執行規章制度光榮,違反規章制度可恥的良好氛圍。
2.3完善商業銀行內控運行機制。一是必須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內部控制監管部門,加強銀行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監控。二是要加快內部組織機構改革,建立科學、嚴密、有效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組織控制體系,使商業銀行內部各部門形成權責明確、相互牽制的統一體。三是必須建立風險監測預警機制。要把現代計算機技術應用到內部控制,建立起涵蓋銀行各項業務前、后臺全過程的計算機輔助操作系統,控制違規操作,實現內部控制有效和實時監控。
2.4完善權力制約機制。首先,要完善內部等級管理、分別授權的制度,對分支機構實行等級化管理,分別授予不同的經營管理權限,使每個經營個體的經營權與經營水平相匹配。其次,完善集體議事制度。凡重大決策必須提交行務會或職代會集體討論通過,不搞一言堂。第三,完善行長年審制度和行長離任審計制度。最后,要進一步完善諸如各級領導任職年限、干部交流、重要部門領導定期輪換等內部管理制度。
2.5強化稽核監督。商業銀行要確立稽核工作的權威性地位,盡快構造一個具有獨立性、超脫性和超前性的現代化稽核監督體系。就我國金融業發展的實際情況而言,作為中長期目標,稽核監督體制應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即通過股份制改造,建立起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公司治理結構,實行由董事會、監事會直屬領導下的雙重管理。在目前條件尚不成熟的情況下,可實行由總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向一級法人負責的稽核管理體制,采取按大區的派駐制和下查一級的辦法。稽核監督部門應有權制定風險鎖定政策和合理的管理制度,對任何業務部門和個人的業務經營和交易行為進行調查,并已具備適度的處罰權。同時,要不斷改進稽核方法,變目前臨時性、特殊性、應付性的稽核為經常性、制度性、規范性的稽核,以補救為主的事后檢查為以預防為上的事前防范,爭取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2.6加大外控力度。外部控制力度的加大可以加強對商業銀行完善內控機制的監督和壓力,促進商業銀行加快完善內控機制的步伐。銀監會應建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對商業銀行內控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執行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內部失去控制、風險穩患較大或問題迭出的銀行,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對不符合金融法規和內控制度要求的要限期整頓。
總之,面對國際金融業此起彼伏的風險和我國已加入WTO的現實,商業銀行必須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把內控機制建設好并貫穿于業務經營的全過程,認真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實現商業銀行穩健經營、健康發展。
摘要:加強商業銀行內控機制的研究,盡快建立合理、有效的內控機制,在現階段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商業銀行內控機制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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