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創新模式分析

時間:2022-12-05 03:44:59

導語: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創新模式分析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創新模式分析

摘要:近年來,我國金融租賃行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越來越受到重視。文章首先介紹了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概況和現有模式,以及現有模式的局限性。在此基礎上,引出了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與互聯網金融相融合的創新思路,構建了以行業統一A2P平臺為核心的資產證券化創新模式。在監管政策上應鼓勵資產證券化方式創新,放寬相關監管措施,加強對金融租賃行業協會的監管。[論文摘要中無需大段背景介紹,建議用2至3句做總體概括。

關鍵詞: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互聯網金融

一、引言

金融租賃進入國內的時間較早,但前期發展不甚順利。2007年1月,國內商業銀行正式被允許出資設立金融租賃公司。銀行資本的進入為金融租賃行業帶了強勁的發展動力。2008-2014年,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規模由人民幣420億元增長到13000億元,復合增長率超過110%,且顯著高于內外資融資租賃公司;2014年末,金融租賃公司的市場占有率達40.63%,資產規模在全行業中占據主導地位。此外,銀監會公布的2015年6月末統計數據表明,國內共有金融租賃公司40家,其中26家由商業銀行控股或參股,占比65%。同時,還有郵儲銀行等20家商業銀行計劃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一)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在經營實踐中,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增長到一定規模后,需要通過資產證券化來拓寬資金供給渠道,以支持資產規模的增長,避免過度依賴銀行渠道資金。國內金融租賃公司在資產證券化方面起步較晚,在2014年3月之前,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證券化沒有直接合法發行渠道。2014年3月銀監會正式允許金融租賃公司參照信貸資產證券化管理要求,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該項政策的推出受到了金融租賃公司的普遍歡迎。2014年9月,國內首支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經銀監會審批后,由交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發行,該支產品采取的是表內融資模式。到2015年末,國內金融租賃證券化產品累計發行了6支,總金額人民幣79億元,僅占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行總金額的1.1%。

(二)金融租賃資產公司證券化現有模式

目前,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納入了金融監管的范圍,根據監管部門的不同,有兩種可以選擇的模式,一種是由銀監會和央行監管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除此之外,另一種就是企業資產證券化,由證監會監管的。

(三)現有模式的局限

現有的資產證券化模式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具體分析如下:現有資產證券化通道有限,且門檻較高。在現有兩大資產證券化渠道中,實際上銀行信貸資產、國企央企資產證券化需求規模龐大,占用發行通道多,受普通投資者認可程度高,因而資金吸收能力強;而金融租賃公司因資產規模相對較小,投資者對其內在價值的認知度較低,而面臨激烈的通道競爭和發行壓力。缺少符合金融租賃行業特點的資產證券化渠道。金融租賃公司經營的專業性較強,其實際生存于一個由設備生產企業、承租企業、二手設備市場等參與者組成的產業生態圈。無論是企業資產證券化模式和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所吸引的投資者中專業投資者少,一般性財務投資者居多,不了解這一生態圈的特點與需求,以致于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票面利率偏高。在二級市場上,現有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流動性不強。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因發行與流通總量相對較小,且交易結構相對復雜,個人投資者的認知程度和認購意愿低,多數機構投資者愿意持有到期,以致于現有資產證券化產品流通不暢。

二、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創新模式

為突破前述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現有模式的局限,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作者試圖引入互聯網金融思維,創新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模式,為金融租賃公司開辟新的資產證券化渠道。主要思路是金融租賃公司將持有的部分融資租賃資產作為基礎資產,轉讓給由金融租賃行業協會建立行業統一的租賃資產交易平臺——A2P平臺所組建的SPV,實現基礎資產的獨立與風險隔離,并轉換為標準化的證券化產品,然后通過A2P平臺向專業投資者發行來完成資金募集,最終實現證券化產品的流通交易。

(一)交易參與各方及職能

原始權益人:金融租賃公司,負責將持有的部分金融租賃資產,進行甄別、梳理、整合,組建基礎資產池,并將其委托給管理人。原始債務人:承租人,即金融租賃資產的使用方,負責按照《金融租賃合同》的約定向SPV支付租金。管理人:由金融租賃行業協會建立的行業統一A2P平臺,負責項目總協調,產品設計,現金流分析,定價模型構建,起草發行文件,產品銷售和日常管理。SPV(特殊目的載體):由行業統一A2P平臺設立,以實現資產風險隔離目的,負責根據原始權益人的委托,管理基礎資產池,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并將募集的資金支付給發起機構。投資者:出資購買及交易資產證券化產品,按期取得收益分配。資產服務機構:金融租賃公司,負責基礎資產的日常管理與處置,確保租金按時支付。資金保管機構:具有保管資質的商業銀行,負責募集資金的保管及劃付。證券登記托管機構:行業統一A2P平臺,負責證券產品的登記結算和支付等。信用評級機構:具備相應資質的資信評級機構,負責對發行的證券化產品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律師事務所:負責起草發行文件和法律協議,協助解決法律結構問題及報批,出具法律意見書。會計師事務所:必須擁有證券業務資質,負責對基礎資產及現金流狀況進行監督。其他中介服務機構:資產評估機構、信用增級機構等。

(二)主要交易結構與流程

創新模式的交易結構如下圖所示,其中實線表示參與各方之間的合同、業務等法律關系,虛線表示現金流的劃轉過程。金融租賃公司根據融資和管理目標,選定基礎資產,組建基礎資產池。金融租賃公司將基礎資產池委托給行業統一A2P平臺。行業統一A2P平臺作為管理人,受金融租賃公司的委托管理基礎資產池,并支付證券化后募集的資金給金融租賃公司。行業統一A2P平臺設計證券化產品及交易結構。行業統一A2P平臺承擔SPV的職能,將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租金回籠現金流分割為可上市銷售的證券份額,并設計由原始權益人、投資者以及各中介機構參與的交易結構。證券化產品的信用評級和信用增級。行業統一A2P平臺作為管理人,選擇具有專業資質的外部評級機構,對證券化產品進行評級。信用增級既可以引入外部增信機構,也可以由金融租賃公司提供抵押、股東信用擔保、優先級/次級結構分層安排等等。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以及募集資金的劃付。投資者在行業統一A2P平臺上認購證券化產品。在完成資金募集后,行業統一A2P平臺按合同的約定,向金融租賃公司劃付資金?;A資產管理。金融租賃公司作為資產服務機構,受投資者委托負責基礎資產的日常管理,包括承租人履約情況監督,確保租金及時劃轉到資金保管銀行的監管賬戶,并定期向行業統一A2P平臺和投資者報告。證券化產品的償付。在約定的本息償付時點,資金保管銀行根據行業統一A2P平臺的指令,將證券本金和孳息及時的劃付給投資者。

三、研究結論及政策建議

(一)研究結論

從整體上來說,在國內宏觀經濟進入創新驅動的大背景下,金融行業的轉型升級是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尤其與“資本、創新”兩大要素直接相關。因此,金融租賃行業作為快速發展的金融業態之一,走與“互聯網+”相融合的發展路徑,既是國家政策鼓勵的方向,也是行業發展的必然選擇。更進一步而言,金融租賃公司面臨資金補充的迫切需求,同時又受到經濟資本監管政策約束,在傳統資本市場渠道相對低效和P2L平臺亂象叢生的情況下,通過具有行業公信力的行業統一A2P平臺,實施資產證券化來籌集資金,是一種多重約束下的制度安排,同時具備一定的可行性。

(二)政策建議

根據上述研究結論,作者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議:(1)鼓勵資產證券化方式創新?,F有政策對互聯網平臺參與資產證券化仍有一定的限制,作者在第四章中已有闡述。本著鼓勵創新、適度監管的目的,建議對金融租賃行業區別對待,允許金融租賃行業協會主導成立金融租賃行業統一的A2P平臺,成為面向金融租賃公司和合格投資者,提供資產證券化交易的互聯網平臺。(2)放寬相關監管措施?,F有政策對法人機構通過互聯網平臺籌集資金的余額也有一定限制。作者認為金融租賃行業統一A2P平臺的建立,能夠有效解決單個P2L或P2P平臺因過度逐利而違規行為頻發的問題。建議放寬對金融租賃公司通過行業統一A2P平臺進行資產證券化方式籌集資金的余額限制,允許首先不設余額限制先行試點,再根據試點情況界定相應的余額限制金額。(3)銀監會延伸對金融租賃行業協會的監管職能?,F有政策對行業協會的監管力度相對較弱。建議賦予銀監會對行業協會的監管職能,并對金融租賃行業協會及行業統一A2P平臺建立全面金融監管,確保協會及平臺的規范運作與市場公信力。

作者:蔡亮 彭璐 單位:南京大學商學院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程東躍.融資租賃風險管理[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2]何小鋒.資產證券化:中國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9-11

[3]孔永新等.美國融資租賃公司盈利模式分析及對中國的啟示[J].投資研究,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