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研究

時間:2022-05-03 09: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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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研究

〔摘要〕本文通過回顧近5年來廣西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與成效,深入分析存在問題與不足,提出了完善農機質量監管體制,推動廣西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的對策措施。

〔關鍵詞〕農機;質量監督;現狀;建議

2013年以來,按照農業部農機化司關于加強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要求,自治區農機局注重頂層設計,突出重點,抓住熱點,攻克難點,以加強農機化質量安全發展為目標,以完善農機化質量管理體系為載體,以推進基層農機質量監督投訴項目建設為抓手,以健全農機質量監督投訴體系建設為途徑,促進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推動全區農業機械化科學安全發展。

一、廣西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是農機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賦予農機化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和職能任務。近年來,自治區農機局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明顯成效。到2017年末,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基本實現規范化、常態化。(一)注重統籌設計,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認識得到提升。由于機構改革和人員變動,部分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工作人員沒有認識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全區不同程度地存在忽視甚至放任不管的情況。2013年以來,自治區農機局加強了統籌設計:一是明確自治區農機局科教質量處統籌協調、廣西農機鑒定站(質量監督投訴站)組織實施、市縣農機化主管部門及其質量監督投訴站(設在農機化技術推廣站)具體負責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形成全區一盤棋的工作格局。二是每年制定印發《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把農機產品試驗鑒定、農機質量調查、農機投訴監督、農機質量集中整治、農機質量專項檢查、農機維修等,納入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方案統一部署,分步分項組織實施。三是每年召開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會議,部署推進和總結交流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學習研討、交叉檢查等,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推動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全面深入開展。通過近年來堅持不懈的努力,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認識進一步提升。(二)注重統籌推進,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體系逐步完善。在提高認識、明確職責的基礎上,自治區農機局注重統籌推進、分步實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體系。一是建立健全各級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機構。根據農業部農機化司部署要求和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需要,明確廣西農機鑒定站(質量監督投訴站)具體負責組織指導、督促推進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各市、縣(市、區)積極爭取當地編制部門重視支持,在農機化技術推廣站增掛農機質量監督投訴站牌子,具體負責農機化質量監督投訴工作。2017年底,已經形成自治區、市、縣(市、區)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機構體系。二是建立完善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調研督查機制。為推進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基層、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自治區農機局按照每年年初印發的年度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采取不定期到基層調研、專項工作督導、召開年中會議、交叉檢查考核等辦法,督促指導各地按方案、有計劃、分步驟做好農機質量監管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考評體系。以推進全區農機質量投訴監督體系規范化建設為切入點,建立完善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考評體系。2015年自治區農機局印發廣西農機質量投訴監督體系規范化建設考核方案,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考核與評價體系,采取科學規范、先易后難、定性定量、分級考核等辦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考評體系。(三)注重項目建設,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條件得到改善。通過持續不懈的積極爭取,2014~2016年連續三年,自治區財政廳在自治區農機部門預算中安排基層農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扶持基層農機質量監督投訴站建設,重點支持基層站基本條件和能力規范化建設。自治區財政扶持585萬元,建設了43個縣(市、區)農機質量監督投訴站,較好改善了基層站的辦公條件,提升了農機化質量監管能力。同時,自治區財政廳連續三年安排10萬元以上工作經費,支持組織開展全區農機質量調查工作。自治區財政資金投入較好引導帶動市縣財政資金的投入,目前大部分地級市和部分縣(市、區)將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經費已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提供財政經費保障。(四)注重推進落實,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效果初步顯現。為推進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自治區農機局成立了以江垣德副局長為組長的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科教質量處、辦公室、農機鑒定站等處室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14個市農機局和各縣(市、區)農機局也成立工作機構,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共同推進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通過各級農機部門共同努力,目前全區初步形成“誠信經營、依法維權”的良好氛圍,為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營造良好環境。(五)注重輿論宣傳,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影響逐步擴大。在推進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過程中,各地注重抓住重點工作、關鍵時節和焦點題材,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信息網站以及手機微信等媒體平臺主渠道作用,廣泛宣傳各地開展農機化質量監管的主題活動、典型做法、成功經驗、維權案例等,引導農機生產、銷售企業誠信合法經營和提高廣大農民的依法維權意識,逐步擴大了農機部門的社會影響力。

二、廣西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認識有待進一步深化。目前,還有部分地區對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嚴重影響了工作推進和工作效果。個別農機化主管部門領導不重視此項工作,不納入農機化工作全盤部署,不擺上重要工作位置,缺乏推進工作的有效措施,停留在以文件落實文件精神,以會議落實會議要求,不求工作成效,但求工作無過。(二)基礎設施條件有待進一步改善。近年來通過積極爭取財政項目資金,扶持43個縣(市、區)質量投訴監督站建基礎設施建設,僅有43%縣級站基本辦公條件得到初步改善,還有57%的縣級站基礎條件很差。絕大部分縣級站辦公場所老舊簡陋,沒有開展農機質量監督投訴的照相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設備;部分沒有辦公場所(靠租用),更沒有設備條件。部分縣農機質量監督投訴業務延伸到鄉鎮,個別鄉鎮站具備開展業務所需的基礎條件,絕大部分鄉鎮站處于無辦公室、無設備、無手段的“三無”狀態。(三)人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由于機構變動、人員流動、知識更新等多種原因,目前全區從事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的機構隊伍不穩定,人員年齡偏大,相關專業知識缺乏。突出表現在:不熟悉農機化法律法規政策,不掌握農機化行業標準、產品標準、質量標準和作業標準等,不了解主要農機具基本結構原理,不具備農機化基本業務知識,農機化質量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亟待提高。(四)工作創新有待進一步探索。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約,目前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習慣于召開會議、印發文件、督促檢查“老三件”的工作方式,如何適應政府機構改革、深化審批制度改革、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等,如何適應信息化時展,充分運用“互聯網+農機化”信息化方式,創新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方式等需要進一步探索。

三、廣西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的對策措施

(一)貫徹落實農機化法律法規政策,依法依規履職盡責。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遵循“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法定原則,嚴格按照農機化標準體系及技術規范、農機產品試驗鑒定、農機產品質量調查、農機質量投訴監督、維護農機產品用戶合法權益等農機化質量監管的法定職責,依法依規依政策履行農業機械推廣使用過程中的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維修質量、售后服務質量和作業質量等四方面質量監管工作任務,依法維護農機生產者、銷售者、維修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機化質量安全發展。(二)加強農機化質量監管總體設計,完善監督管理體系。一是建立完善“四位一體”的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格局。嚴格依照《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廣西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等農機化法律法規,建立完善農機產品試驗鑒定和推廣使用過程中的產品質量、維修質量、售后服務質量和作業質量等“四位一體”的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完善“四級監管”的機構體系。根據法律法規政策賦予的職責任務,學習借鑒先進省區典型經驗,總結完善近年成功做法,重點是市、縣(市、區)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同編制部門匯報溝通,明確在市、縣(市、區)農機化技術推廣站同時掛農機質量監督投訴站牌子,盡可能將農機質量監督投訴工作延伸到鄉鎮農機站(或農業服務中心),建立完善自治區、市、縣、鄉鎮四級農機化質量監督管理機構體系。三是建立完善農機質量監管考核評價體系。借鑒近年來我區農機質量投訴監督體系規范化建設考核辦法,重點建立農機產品試驗鑒定質量考核評價辦法、農機質量調查考核評價辦法和農機維修質量考核評價辦法,探索建立農機售后服務質量考核評價辦法、農機作業質量評價辦法等,建立完善農機化質量監管考核評價體系。(三)改善農機化質量監管手段措施,搭建新平臺新載體。一是建立完善農機化標準體系和技術規范,提供有效的執行標準和技術規范。《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明確規定,國家加強農機化標準體系建設,制定和完善農機產品質量、維修質量和作業質量等標準。對農機產品涉及人身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技術要求,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強制執行的技術規范。《廣西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明確規定,農業機械生產者、經營者從事農業機械生產、維修、作業服務,應當執行國家、行業或者自治區有關標準、技術規范。如果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自治區農機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制定有關地方標準、技術規范。沒有國家和自治區標準或者技術規范的,按照經營者和使用者雙方約定的標準執行。二是建立完善農機化質量監管權責清單,強化有效的權力運行約束制度。嚴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區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全面清理農機化質量監管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實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兩單合一”,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監督,強化有效的農機化質量監管權力運行約束制度。三是建立完善簡政放權和放管服結合的監管方式,推動權力下放落地生效。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簡政放權要求,自治區、市級行使的尤其是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等行政權力,按照精簡效能原則,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審批,確有必要保留的行政審批,自治區盡可能將審批權下放到市縣。同時,要加強對市縣審批的監督、指導和服務,使下放審批事項下得去、接得住,推動權力下放落地生效。(四)提高機構隊伍業務素質和能力,培育新動能新業績。根據新時代堅持依法治國方略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我們要針對目前我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存在的機構不健全不穩定、人員素質能力不強等突出問題,從實際出發提高機構隊伍業務素質和能力,為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提供新動能新業績。一是依照有關農機化法律法規政策,進一步履行農機化質量監管職責。無論機構如何變化,人員如何變動,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是明確的,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依法履行農機化質量監管法定職責。二是加強農機化質量監管執法人員上崗培訓,進一步強化持證執法規范。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按照自治區法制辦要求,選送農機化質量監管執法人員參加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以獲得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并持證上崗,進一步強化持證執法規范。三是加強農機化質量監管執法人員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業務素質能力。采取分級負責培訓辦法,定期或不定期培訓農機化質量監管執法人員。重點培訓農機化法律法規政策知識和農機化業務知識,進一步提高農機化質量監管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為推動全區農機化質量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提供新動能。

作者:黃榮忠 單位:自治區農機局科教質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