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研究
時間:2022-07-20 10: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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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建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現實訴求
(一)社會需求的現實性。高校財務管理專業是為社會專門培養財務金融領域人才的應用型綜合性專業,其實踐教學是財務管理專業滿足社會人才需求、體現應用型和創新型人才培養的重要一環,也是學生創新能力和動手能力提高的保證[2]。實踐教學質量的高低,關乎社會需求是否得到滿足,輸送的人才是否得到社會認可。以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為導向,構建一套符合教育理念并滿足社會需求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評價指標綜合機制顯得尤為重要。通過該體系評估、判斷高校實踐教學效果,修整存在的問題,最終使學生能夠熟練掌握實訓技能,提高理論知識的應用水平和實際動手能力,培養合格的社會需求人才。客觀上,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構建是社會現實需求[3]。(二)教學質量提升的急需性。教學質量是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判斷高校辦學成功與否的標準,是高等院校核心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指標。教學質量的高低體現在理論教學、實踐教學等諸多方面,特別是實踐教學質量更是高等院校整個教學質量的標志。高等院校的實踐教學相融于理論教學之中,又介于理論教學和社會需求的交界處,通過實訓場地的現場模擬,讓學生對知識的理性認識轉變為感性認識,加深學生對理論知識的理解,使學生的知識體系更完善,實際動手能力得到提高[3]。在確定培養方案時,要明確實踐教學的地位,對實踐教學的內容設計、實踐教學活動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實踐基地的軟、硬件環境進行判斷和評價,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的措施。因此,作為評價、監管實踐教學活動中的重要一個環節,構建實踐教學質量體系也是提升教學質量的有效保證[4]。
二、高校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運行現狀
(一)調研資料收集情況。為了解高等院校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構建和運行情況,課題組成員選擇了我國50所高等農林院校,涉及我國各個地域,樣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調研方法采用實地訪談調研、電話、郵件函詢調研相結合的方式。此次調研活動共發放問卷1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093份,占全部發放問卷的91.08%。根據收回的有效調查問卷,結合2007年-2017年《中國教育統計年鑒》等資料,利用SPSS12.0統計軟件進行整理、分析、研究。(二)高等農業院校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構建和運行情況。1.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的理念落后,評價目標缺乏綜合性。高等院校的實踐教學是鞏固課堂所學理論知識的重要抓手,是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和提高學生動手能力的重要平臺。因此,構建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應落腳到理論的應用和動手能力的提高方面。根據調研的結果,發現有72.35%的高校對實踐教學質量的評價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即便制定了相應的實踐教學質量的評價體系,但評價的目標綜合性不夠,比較單一。調查中發現有69.87%的高校構建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目標比較單一,注重的是實踐教學教師教學質量的結果,而對整個實踐教學的過程監管、評價不到位,忽略了實踐教學的本質內涵;重點放在了任課老師的“教”的結果,而對學生“學”的過程未做評估、判斷。實踐教學的理念是培養學生的實際動手和操作能力,使學生熟練地把理論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整體上考慮不夠,沒有進行全面綜合性引導,使畢業的學生不僅在某個專業領域深度有所欠缺,而且在知識層面上也缺乏一定的寬度。2.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標準不規范,評價指標設置不全面。科學、規范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指標是構建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基礎,是評判實踐教學質量的依據。各高校應根據自身的發展軌跡、培養模式、辦學特色,制定科學、權威、統一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指標,方便對實踐教學過程進行監控與評價。調研數據顯示,在調研的樣本中,有72.34%的高校能結合實踐教學活動設置較為齊全的評價指標,47.51%的高校設置的評價指標能較好契合實踐教學活動,設置的評價指標真正能執行到位的僅占42.38%,最終只有37.46%的高校設置的評價指標能發揮作用。說明現階段大多數高校都能按要求制定財務管理類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指標,但有些高校設置的指標不明確,與實踐教學活動相脫節,指標的運用缺少操作性,評價內容缺乏層次性信度和效度,對實踐教學過程的實踐性、開放性和職業性方面的評價標準不統一,效果欠佳。由于評價指標不明確,使得在校學生實踐教學監管力度不夠,導致學生操作技能的課程學習與工作要求脫節,無法滿足企業的需要。3.實踐教學質量評價主體的參與度不夠,沒有呈現多元性。高等院校教學活動中主體是教師和學生,相關利益方是學生家長和社會用人單位等。因此,高校構建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中,評價主體應該呈現出多元性,不僅需要教學活動的參與者進行,而且教學活動的利益相關者也應包含在內,這樣得到的評價結論才會比較科學、全面。在調研中發現,許多高校教學部門一般是由學校教務部門主管,他們在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中處于主導地位,實踐教學質量的評價主要由教務部門、督導教師、受課學生為評價主體。另外,很多高校的財務管理專業的實踐教學活動與理論課不在同一地點進行,大部分高校的實踐教學活動是在實踐基地和外聯企業進行,學校教務部門、教學督導很少到實踐教學現場,無法對這部分實踐教學活動進行評價,而實訓基地的管理者、外聯企業的有關人員了解這部分實訓情況,但未列入教學質量評價的主體中來,制定出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其全面、科學、可操作性并沒有得到用人單位等方面的認可。調研數據顯示(見表1),評價主體主要是依賴教育主管部門、學校及院系領導,而教師和學生的比例相對較低,實習企業和家長所占比例更是可以忽略不計。而理想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應該讓更多的學生和實踐指導教師參與進來,另外企業與家長也有權利對學校開展實踐教學進行評價,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教務處、學校領導的參與比例應該降低。調研結果表明,考核質量評價體系的主體不全面,缺乏相應的科學性而流于形式,起不到應有的監督管理作用。4.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方法不科學。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方法是高校教務部門對實踐教學的教師教學計劃、大綱、內容、方法以及實踐條件等環節進行價值判斷所采用的措施和手段。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能夠對實踐教學活動進行客觀的評判,得出準確的評價結果,為下一步完善實踐教學活動提供正確的依據。調研數據顯示,目前有62.34%的高校實施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方法采用定性化分析,有37.66%的高校采用定量化分析,致使實踐教學質量評價定性化分析只能憑借專家經驗的評估,加上有些專家不能親臨教學一線,掌握不了動態實踐教學過程,評價結果的主觀性強、隨意性大,權威性不足,提出的整改方案可執行性較差,達不到效果。在考核方法上,許多高校采用抽查、值班巡視、實驗結果驗收、批改實驗報告、階段與期末實驗現場考試等表面資料,沒有考慮學生能力的提高和用人單位的需求等,與社會需求不合拍。由于評價方法的不科學,致使形成的評價結果缺失可信度和有效度,構建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起不到應有的作用。5.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結果缺乏有效應用。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結果的反饋是高校教務部門對整個實踐教學評價活動的結果進行總結報告,并且把總結報告通過相應的程序反饋給實踐教學活動當事人的一種機制。反饋報告中應反映實踐教學過程中的一些積極的做法,也應當指出不足之處,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將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結果應用到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機制完善、師生激勵與約束機制建設、實踐教學機制改進等方面,是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建設的基本內容。調研數據顯示,在調查的農業高校中,對實踐教學評價結果積極響應,有效應用的只有21.51%;對實踐教學評價結果比較消極,一般應用的有47.58%;對實踐教學評價結果沒有響應,不應用30.91%。由此,部分高校對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結果的應用缺乏重視,將形成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結果束之高閣,很少應用于評價體系完善上。評價結束后很多任課教師并不知道自己在實踐教學活動中得失情況,也不清楚如何對以后的實踐教學改進,從而引發惡性循環,導致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成為擺設,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
三、高等農業院校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制約因素分析
(一)學校領導重視程度不夠,相關部門應付了事。高校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構建需要單位領導的重視,包括組織人員制定評價指標,出臺相關制度、建設實踐基地、聯系外聯單位等。但在實際調查中,發現很多高校領導對實踐教學質量的評價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如對構建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不積極,事先沒有組織相關專家針對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的對象、主體、內容、指標等方面進行充分論證;質量考核評價的內容、指標絕大多數是面向理論教學的,實踐教學指標涉及的比較少;經費和人員的投入力度遠遠低于理論教學,聘請不到企業有實踐能力的專業人員參與到實踐教學質量評價中,自己學校組織的評價人員大多都是教學經驗非常豐富,實踐教學和指導能力相對欠缺的離退休教師,對實踐教學的管理和質量監控不到位,對實踐教學質量進行簡單的評價大多是重形式,走過場,各種實踐教學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并妥善解決。(二)體系制定者對財務管理專業課程了解不全面,缺乏針對性。財務管理專業要求學生不僅要掌握基礎理論知識,還要熟悉整個財務管理的流程,其實踐教學對整個學科來說非常重要。制定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相關人員不僅要了解該專業的理論知識,還要熟悉該專業的實際操作流程[4]。在評價指標的設置上,要體現出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的循序漸進性、層次分明性、系統完整性、密切適中性等特征,如實反映評價實踐教學過程中的問題和不足,進行針對性改正,進而提高實踐教學質量。調研結果顯示,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制定者大多數不是本專業出身,對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的特征了解不到位,對教學規律總結較少,實踐教學流程熟悉度不夠,致使在構建過程中人員、實踐場地、經費以及相應的協調機制都有所欠缺,沒有把實踐教學管理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職能組織起來。由于體系的設置者不專業,構建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內容不完整、目標性不強,體系在執行起來效果不佳,與實際實踐教學工作銜接不上,起不到應用的作用,達不到提高實踐教學質量的目的[6]。(三)與實踐基地和用人單位缺乏及時溝通,實用性不強。財務管理專業的學生進行實踐教學必須有校內、校外實踐基地或外聯單位作保證。該專業學生通過到實習基地進行實際業務操作,能及時發現自己的問題與不足,向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同時,要求學校相關部門與社會用人單位及時溝通。用人單位信息反饋具有時代性、實用性、需求性等特點,它能綜合映射時代對大學畢業生知識結構的訴求,也為高校實踐教學大綱、計劃的制定和課程體系完善提供了依據[7]。但在實際調研中發現,多數高校與外聯實踐基地和社會用人單位溝通不及時、不到位,不能第一時間了解學生們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也不了解社會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實踐教學計劃和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針對性就不強,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能力受到影響,畢業生的能力得不到社會用人單位的認可。(四)一線教師的參與度不高,全面性不夠。高校教師是實踐教學的執行者,是實踐教學質量提高的關鍵,對于實踐教學他們有全方位的了解,知道哪些環節、哪些因素是實踐教學中重要的部分,哪些是次要的,因此,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標準的制定,應該是有實踐教學一線的教師參與[8]。但根據調查,大多數一線教師對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構建不積極,不愿參與。一線教師為了避免日后自我約束,避免工作的不被認同,要么不參與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制定,要么提出一些較容易完成但不能提高教學質量的考核評價指標[5]。
四、高等農業院校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構建路徑
(一)確立合理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理念,明確考核目的。確立高校實踐教學目標要考慮到高校的定位、辦學理念、辦學條件以及辦學資源等諸多方面。高校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性要求較高,這就要求構建高校財務管理專業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時,要結合財務管理專業的特點,明確評價的目的,確定體系服務方向[9]。因此,首先,要確定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的終極目標,即服務于社會需求,促進社會經濟和諧發展。其次,要圍繞終極目標,結合學校規劃以及學校現階段的師資力量、實訓教學設備的購置、實訓經費的投入等制定階段性目標。第三,為保證目標能落實到位,把各項具體目標盡量分解,層層落實,責任到人。第四,及時到教學單位回訪,了解目標制定是否貼合實際,糾正偏離目標的教學行為。(二)構建實踐教學質量評價主體的多元性,提高評價結果的全面性。構建實踐教學質量評價主體的多元性是一個涉及多方面的過程,單一的評價主體比較片面,難以全面了解實踐教學數據,得到的評價結果比較片面、不準確。因此,要確保質量評價的有序開展,需要主管部門、實踐教師、學生、實踐基地、外聯單位以及社會用人單位等多方參與,從不同的角度對實踐教學進行全方位的監控。首先,由學校出臺規定,明確參與實踐教學質量評價主體資格,圍繞主體資格設置相應條件,以保證評級結果科學、準確、有效。其次,針對校內的評價主體,學校或基層單位要給與一定的待遇或獎勵,保證參與的教師或學生的積極性和責任感。第三,聘請校外人員參與時,盡量找了解實踐教學特點、具有一定學歷層次的人,以保證評價結果可用。第四,學校出面組建實踐教學質量評價主體委員會,結合上級部門和學校政策,及時修改、修訂評價指標,定期開會、學習交流,保證自身水平提高[10]。(三)設置合理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指標及評價標準,明確評判依據。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的指標和標準是評價的依據和標尺,評價指標和標準制定的是否準確,決定實踐教學評價質量的高低和實踐教學水平能否提高[7]。首先,要遵循國家相關政策、制度、標準,結合參與教學活動的任課老師、受課學生以及外聯實訓企業等方面的意見,設置合理的評價指標及相應評價標準。其次,需充分考慮實踐教學的特點,依據所劃分的實踐教學不同階段的不同特點來分別設置。第三,依據不同的實踐階段,設置不同的評價指標和相應的評價標準。第四,具體實施階段是實踐教學的核心階段,主要了解參加實踐學生在理論知識的運用、專業技能操作等情況。這個階段設置的評價指標包括實踐教學教材的選用、實踐教學的課程設置、實踐教學的內容、實踐教學方法等[9]。(四)完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的反饋機制,提高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的目的是反映實踐教學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然后進行針對性的改進,進而提高學生就業率,所以,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的反饋是體系中的關鍵。首先,制定相關的實踐教學質量評價反饋制度,以學校文件形式下達,每次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活動結束,必須有反饋建議。其次,建立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的反饋機制,設置相應的部門專門負責收集實踐教學質量評價信息,召集專家討論,形成實踐教學評價結果,并將其反饋給各參與主體,便于各個受益主體分析其實踐教學的效果。第三,確定反饋主體,即實踐教學活動各方參與者,保證反饋意見全面準確。第四,每個基層教學部門,必須有實踐教學質量評價反饋建議對接人,保證反饋建議順暢到達教學單位[10]。(五)健全實踐教學質量評價的保障機制,為評價體系運行保駕護航。實踐教學工作是理論教學工作的延續,也是教學質量提高的保證和教學體系的重要一環。構建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需要全面完善的保障機制,首先,領導要重視,學校應設立相應的組織部門,配備轉移人員負責處理實踐教學質量評價日常事宜,理清領導和基層院系實踐教學溝通渠道,提高實踐教學質量。其次,學校結合財務管理專業需要,制定特殊人事政策,大力引進人才,特別是“雙師型”人才,即既有理論又有實踐的人才,對現有的實踐教學任課教師定期培訓或送入企業輪訓,提高他們的實際工作能力,從而有利于實踐教學水平的提升。第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完善實踐基地建設。采用“走出去,引進來”的政策措施,帶領學生到外聯單位進行實地現場操作,外聘有實踐經驗的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到校進行實踐指導;通過構建各種保障機制,推動實踐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11]。
作者:宋保勝 宋曼 李仁杰 單位:鄭州財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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