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面臨問題及發展方向
時間:2022-10-02 10: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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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簡要介紹了遼寧省流域面積200~3000km2中小河流規劃治理情況,總結了“十三五”期間遼寧省推進中小河流治理所采取的有效舉措,分析當前中小河流治理在設計質量、非工程措施配套建設、治理規劃、河道管護、生態治理等面臨的問題,探討了組織設計預審量、整河統一規劃、推行雨水情信息化建設、工程建設帶動河道管護、深入開展生態治理等發展方向。
關鍵詞:遼寧省;中小河流;問題;發展方向
1中小河流現狀及規劃治理情況
根據遼寧省水利普查成果,流域面積在50km2以上的河流845條,其中流域面積為3000km2以上的中大型河流20條[1],流域面積為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209條[2]。省內中小河流多為季節性河流,河道上游為山區、比降大,中下游為平原,比降較小,因此具有上游洪水陡漲陡落,歷時短、沖刷強,下游易形成淤積的洪災特點。“十二五”—“十三五”期間,遼寧省對流域面積為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開展集中治理,截至“十三五”末,我省共實施中小河流治理項目294項,完成批復治理河長3502km,批復總投資600514萬元。“十四五”期間,我省納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河長2984km,截至2021年底,共下達資金計劃中小河流治理項目88項,治理河流71條,治理河長1156km,總投資255383萬元。
2“十三五”期間推進中小河流治理
采取的有效措施為克服遼寧省冬季寒冷,歷時較長,年度有效施工期短的客觀制約條件,按期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及到2020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十三五”規劃的中小河流建設任務及資金安排的總體目標,遼寧省探索創新,采取提高補助資金比例、權限下放、推行“先建后補”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快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建設進度,確保按時完成規劃建設任務。
2.1提高省以上資金補助比例,擴大資金使用范圍
2017年以前,遼寧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省以上補助資金比例為60%,中央資金補助比例執行東部地區財政補助政策為30%[3]。但自2013年以來,伴隨產業發展結構性調整陣痛期影響,遼寧省經濟增長放緩,省內除沈陽、大連外,其他城市財政經濟壓力較大,相應配套資金落實困難,60%省以上資金補助比例無法滿足實際建設需求。經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積極爭取,自2017年起,遼寧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中央資金補助比例提高至55%,省以上資金補助比例達到80%,同時擴大省級資金使用范圍,對獨立費用及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部分費用的支出予以一定支持,該做法有效減輕地方資金配套壓力,使工程能夠順利完成批復建設內容。
2.2審查審批權限下放
“十三五”初期,遼寧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的審查審批工作由省級水利審查部門組織實施,由于省級審查部門審查工作任務繁重,導致中小河流項目審查審批工作周期較長,前期工作進展緩慢,設計方案不具有時效性。為解決因省級審批積壓導致前期工作滯緩的問題,在2015年,省水利廳聯合省財政廳下發文件,將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工作下放到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有效推進屬地管理,加快了項目建設進度[4]。
2.3推行“先建后補”建設管理模式
中小河流建設項目資金多來源于國家和省級資金,因資金計劃下達時間不固定,甚至出現延滯情況,導致地方無法及時開展招標工作,加之遼寧省全年有效施工期短,直接影響年度建設進度。為突破計劃文件下達時間緩慢、有效施工期短等影響建設進度的壁壘,遼寧省促進水利工程建管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從2017年起對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實施了“先建后補”建設管理模式[5-7],對規劃內且完成初步設計批復的治理項目,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逐級申請提前實施請示,經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即可開展招投標和建設工作,結合項目的實施情況合理下達資金計劃。“先建后補”模式,不受計劃文件下達時間的制約,可充分利用冬季停工期間或汛期完成招投標、施工準備等工作,開工時間更加靈活,在加快建設進度的同時有效推進規劃任務的完成。
3當前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問題
上述措施雖有效推進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進度,但隨著事權下放以及黨中央對新時期治水理念提出的更高要求,當前中小河流治理面臨一系列的問題與挑戰。
3.1設計質量參差不齊
一是中小河流設計市場準入門檻較低。當前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并未對設計單位資質提出具體要求,因此,存在部分資質較低的設計單位承擔設計業務,部分設計單位人員設計水平有限,導致設計質量偏低。二是審查審批權限下放,技術把關不準。我省中小河流審查審批權限已下放到市一級,但一些地方項目審查人員專業不全,甚至各別地方技術審查不是由專業部門進行批復,而是由行政審批中心負責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的審查批復,因此不能對設計質量起到很好的把關作用。
3.2規劃缺乏整體性
目前中小河流治理項目主要采取以防汛達標建設為重點,分段治理的方式。優先實施人口較為集中的居民點、工礦區、萬畝以上集中連片基本農田,保護對象為相對重要的重點河段,這種分段治理方式雖能解決重點河段的防洪問題,但缺乏對整條河流的統一規劃,極易出現治理的不連續性,治理效果不明顯。
3.3防汛非工程措施缺失
自“十二五”以來,中小河流治理主要通過工程措施解決自身防洪薄弱環節問題,并沒有考慮非工程措施與工措施相結合,以構成完整的防汛體系,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遼寧省大部分中小河流缺乏水文觀測點,降雨量、河道流量和水位等水文數據無法采集,設計洪水常采用無資料地區設計暴雨推求洪水的方法或用比面積法來確定,另一方面缺少汛情監測、預報、預警等水利信息化體系。
3.4河道管護重視不足
中小河流多數屬于農村河段,受多年的洪水沖刷影響,同時疏于管理,臨河居民在河岸或河灘地內開荒種地、搭建房屋,亂堆亂棄等,導致河道管理范圍界限不清,岸線侵占嚴重,影響河道行洪能力,這些是工程實施過程中所面臨的老大難問題,也是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需解決的重點及難點。3.5生態治理不夠深入石籠格網護坡技術因具有整體性好、適應變形能力強、抗沖刷能力突出、填充石料間隙加強水岸連通、可為植被生長提供生存空間等優點已逐步取代傳統的混凝土、漿砌石等硬性護岸。在“十三五”期間,石籠護岸在我省中小河流治理中得到廣泛應用,但在實際中,部分工程只是單純的根據地形現狀采用直立式固濱籠或坡式綠濱墊護岸形式,沒有考慮相應的植物措施,一定程度上造成河道的“白化”、“渠化”。
4發展方向及對策
4.1組織設計成果預審
在“十四五”開局之年,遼寧省水利廳出臺《遼寧省水利廳關于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遼水規財函(2020)112號]文件,要求項目法人要嚴把設計市場準入關,優選設計單位;把握總體思路,因地制宜,明確治理目標,科學確定治理方案與工程布局;加強階段成果評估,組織設計成果預審,即在技術審查之前,對設計單位提交的設計成果進行預審,重點從項目必要性、投資方向、設計合理性及可實施性等方面進行把關,切實做到發現問題及時修改和補充,解決技術審查環節問題多、修改周期長等問題,為盡快通過技術審查奠定基礎。在項目審查環節,需組織涵蓋規劃、水文、水工結構、治河、造價專業的專家,加強對項目法人及設計單位的技術指導,切實保證前期工作質量。
4.2行以整條河流為單元系統治理
為突出整河規劃治理的思想,在“十四五”期間,鼓勵地方以市級行政區劃為單位,以整條河流為單元,統籌兼顧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和近遠期的關系,統一規劃,合理確定治理措施,并按照“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有序地安排實施計劃。2021年,遼寧省選取了小湯河、寇河、茅河3條河流作為典型示范引領,以市域為單位,對境內整條河流進行統一規劃,系統考慮防洪安全、生態恢復、水文化挖掘、非工程措施建設等方面,并提出綜合治理方案。根據區域功能劃分,提出縣鎮宜居、鄉村田園及自然生態的特色定位,做到層次分明,突出重點。
4.3推行雨水情信息化建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等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防災減災要“先有監測、后有預警”的工作部署和水利部加快構建具有“預報、預警、預演、預案”功能的智慧水利體系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要全面加強雨水情監測設施建設管理,逐步提升防汛抗旱等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在“十四五”期間,對納入治理規劃的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在符合水文站網等相關規劃的前提下,根據實際需要,提倡將雨水情監測設施建設作為非工程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將雨水情監測設施建設投資列入工程項目投資,同步設計、同步建設,確保雨水情監測設施能夠及時為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運用提供降水量、河道流量、水位、水質等相關信息資料。一方面填補我省水文監測空白區,為防汛抗旱減災提供及時有效信息服務;另一方面提升水文監測自動化、可視化水平,完善水文水質監測預警和防洪調度[8],建立以防洪為核心的水安全風險監控預警機制,例如在2021年實施的桓仁縣大二河(三道河攔河壩—天一山莊攔河壩)防洪治理工程,對支流四道河水文站更新改造水文測驗基礎設施及儀器設備。在“十四五”期間實施的鐵嶺市寇河治理工程,進行智慧信息化平臺建設,增設堤防安全、降雨、水位、水質等水文監測設施。
4.4推動工程建設帶動河道管護
為提高中小河流綜合治理水平,結合中小河流建設,以“河長制”為抓手,同步推進河道確權劃界、“清四亂”等河道管理工作,明確水域岸線及河道管理范圍,解決“亂占”“亂建”問題以恢復河道內行洪空間,保護河道砂石資源。同時,河道管理職能部門應與縣、鄉、村三級河長通力配合,加強河道日常巡河工作,強化河道岸線及空間保護,解決河道垃圾亂堆亂放、非法私搭亂建房屋,違法種植養殖等問題,營造美麗河流。
4.5深入開展生態治理
河道生態治理是恢復水生態環境的有效方法,是推動水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途徑[9]。在新形勢下,中小河流治理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優先考慮生態防護措施,通過植物與工程措施相結合,構建綠色護岸,同時根據本地區氣候特點選擇栽種植物,岸坡上宜采取固土及存水措施(如石籠覆種植土栽種草灌植物、三維立體網、蜂巢格柵等),為植被提供良好生長環境,避免硬化、白化、渠化河道;維持河流自然形態,保留原有的天然濕地、淺灘、深槽及喬灌植被;合理確定清淤范圍,不提倡大規模清淤疏浚;建筑材料宜就地取材,最大程度減少工程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同時,中小河流治理可結合本土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合理挖掘本土特色文化,在設計中融入水情科普宣教、水文化展示、水文化設施建設等,以提升濱水景觀文化品位和生活空間宜居程度。
5結語
自“十二五”以來,經過近十年的集中治理,我省已逐步完善中小河流防洪體系建設,提高了我省防洪減災能力。本文針對中小河流治理面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在新時期,中小河流治理應遵循“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立足系統謀劃,突出生態治理,充分利用“河長制”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恢復水清岸綠的水生態體系。此外,在生態治理、水文化挖掘、解決征占地問題上還應給予更多的政策及投資支持。
作者:韓東旭 單位:遼寧省河庫管理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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