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藥品監督意見通知
時間:2022-11-30 0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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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藥品監督和供應網絡建設的意見》(皖政辦〔20****〕28號,下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職責、經費
保障、協管員和信息員隊伍建設等問題,為鞏固和深化“兩網”建設成果提供了有力保障。為貫徹落實《意見》,深入推進全省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農村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牽頭抓總、組織協調的作用,進一步調整、充實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的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落實相關部門的任務和責任,將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納入到各級政府的目標考核任務中,建立健全“政府負總責,相關監管部門各負其責,涉藥單位是第一責任人”的農村藥品安全責任體系,推進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向縱深發展。
二、加強農村藥品協管隊伍建設。要協助鄉鎮政府按照《意見》的要求,重新選聘農村藥品協管員和信息員,落實農村藥品協管辦公室的工作場所、辦公設備和辦公經費;定期對農村藥品協管員和信息員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進一步提高其協管能力和水平;制定農村藥品協管員和信息員管理辦法,落實考核和獎懲制度,對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對起不到協管作用的予以解聘。
三、建立完善經費保障機制。要對當地農村藥品“兩網”建設資金需求情況進行分析和調研,并及時與當地財政部門溝通、聯系,爭取財政部門將“兩網”建設經費列入預算,切實解決農村藥品協管員和信息員的培訓、交通補助、通訊補助以及農村藥品監管信息化建設等費用,保障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有效運轉。
四、積極將“兩網”建設與“新農合”等農村衛生工作有機結合。要加大與衛生部門的協作力度,以“規范藥房”建設和“新農合”定點藥店建設為切入點,促進“兩網”建設和“新農合”的共同發展。在“規范藥房”建設方面,按照《****省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爭取將“規范藥房”作為審批“新農合”、“城市醫保”及社區衛生服務定點醫療機構的必備條件,著力提升農村醫療機構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藥品質量管理水平。在“新農合”定點藥店建設方面,可選擇一批管理規范的零售藥店作為“新農合”定點藥店,允許“參合”農民在定點藥店購買藥品,憑《就診證》和購買藥品的合法票據到所在鄉鎮合作醫療管理站報銷藥費,切實保證廣大農民群眾用上質量安全、價格合理的藥品。
五、加強農村藥品“兩網”示范縣建設。要以“兩網”示范縣建設為重點,以貫徹《意見》為契機,進一步強化措施,著力使“兩網”建設工作在經費保障、藥品協管隊伍建設、“規范藥房”建設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同時,要及時總結和向省局上報當地“兩網”建設好的做法和經驗,省局將以簡報等形式予以推廣,推動全省“兩網”建設工作全面深入開展。
六、大力促進農村藥品供應網建設。按照“政策引導、市場運作、強化監管、促進規范”的原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支持、引導每個縣通過競標等方式確定2―3家藥品配送企業,對農村涉藥單位的藥品實行統一配送;結合商務部門“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鼓勵大型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企業向農村延伸網點;嚴格規范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中的“藥品代購”行為。
七、加強督察和考評工作。要加大對轄區內縣(市)局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推進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落實。省局將于20****年底,對各市的農村藥品“兩網”建設特別是貫徹落實《意見》情況進行督查和考評,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
八、各地貫徹落實《意見》情況請于9月底前報省局藥品市場監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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