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資指導線工作通知

時間:2022-07-08 10:25:00

導語:企業工資指導線工作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企業工資指導線工作通知

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黨的*“提高勞動報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的精神和省九次黨代會富民強省的目標要求,為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指導企業在生產發展、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合理安排工資增長,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現20*年全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方案

根據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20*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1236元為基數,確定20*年全省企業工資指導線為:

(一)基準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5%。

(二)上線(預警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22%。

(三)下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7%。

二、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基本要求

(一)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要確保職工工資隨經濟效益提高適度增長。

1.基準線是對企業工資增長的基本要求。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均應圍繞基準線安排職工平均工資增長。

2.生產經營較正常、經濟效益一般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下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生產經營較困難、上年虧損且當年可能出現虧損的企業,可暫不增加工資。各類企業對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的最低工資標準。

3.企業應依據本企業實現利潤、資本收益率、資產保值增值率等經濟指標,綜合分析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勞動生產率、工資利稅率、人工成本狀況等主要經濟指標在行業和地區的位次和水平,統籌兼顧企業的承受能力、發展后勁及調動職工積極性等因素,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水平。

(二)對不同類型企業實行分類調控。

1.競爭性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相對控股企業,下同),當年實發人均工資增長不得突破上線(預警線)。職工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1236元)的,在效益允許的前提下,可按上線增加職工工資。

2.壟斷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基準線。上年工資水平高于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必須在基準線以下安排;上年工資水平高于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且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或虧損的,職工工資增長不得突破下線。

3.工資水平相對偏低的企業,或近幾年經濟效益持續增長但職工工資增幅較小的企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職工平均工資增長不應低于基準線。

(1)20*年、20*年職工平均工資低于當年全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2)20*年、20*年實現利潤增長且贏利,預計20*年經濟效益有一定增長;

(3)人工成本水平處于同行業偏低水平。

4.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安排職工工資增長,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宏觀調控政策,合理確定經營管理人員與企業其他職工工資增長的比例關系。在安排年度工資增長時,職工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負責人工資亦不能增長;企業工資增長達不到工資指導線要求的,要同比例扣減企業負責人收入;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本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負責人收入增幅不得高于本企業職工工資增幅;一線職工(除企業中層及中層以上職工)年度工資增長幅度不得低于本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三、全面落實工資指導線制度,促進職工工資適度正常增長

工資指導線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控企業工資分配、促進職工工資適度增長的重要措施,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一)按照《*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省政府令第188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意見》(魯政發〔20*〕52號)的要求,各類企業應當在工資指導線后30日內,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制定貫徹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實施方案由企業向全體職工公示后實施。企業按照經備案、審核后的實施方案實際發放的合理的工資(薪金)可據實在成本中列支,稅務部門在征收企業所得稅時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二)各市在企業工資指導線方案時,可按照企業效益每增長1%,職工工資增長0.2-0.5%的比例,確定并本地區企業工資隨經濟效益增長的最低增長比例或系數。對當年經濟效益有增長但職工工資未達到最低增長比例或系數的企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向其發出警示信息并嚴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轉變職能,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引導企業工資隨經濟效益提高適度增長。對近兩年職工工資水平過高、增長過快和不按規定執行工資指導線政策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列入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的重點檢查范圍。

各市應根據本通知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省人民政府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