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績效考評細則
時間:2022-03-27 0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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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增強鎮、村(居)工作人員工作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激發鎮、村(居)干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將鎮、村(居)工作人員思想統一到“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搞建設”上來,建立一支積極向上、開拓創新、勤奮務實的鎮、村(居)干部隊伍,經研究決定,年對鎮、村(居)工作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實行績效考核,鎮政府設立績效掛鉤獎。考核辦法如下:
一、鎮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標準
(一)本職工作:本職工作績效掛鉤基數為300元。工作年終考評在全縣排名進入前三位,受縣委、縣政府三干會上表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分別給予所在口工作人員每人在基數上加獎300元、200元、100元,受部門表彰的減半加獎。工作獲科級單位集體、個人獎分別給予所在口工作人員、個人加獎100元;獲處級單位集體、個人獎,分別給予所在口工作人員、個人加獎100元;獲市、省、國家級單位集體、個人獎,分別給予所在口工作人員、個人加獎200元、300元、500元;工作人員受通報批評等處分,每次扣個人50元;每次扣所在口分管領導30元;各口受通報批評等處分,所在口工作人員每人每次扣50元,直至扣完300元為止。(注:同一獎項按最高標準算獎金,不重復計算。)
(二)招商引資工作:招商引資工作績效掛鉤標準為400元。鎮機關入園任務一個,計生、政法、企業、黨群(含辦公室)、農口招商引資任務均為280萬元,社區辦任務為260萬元,未完成任務數的,按未完成數比例扣。入園任務未完成的,鎮機關工作人員每人扣50元。
(三)財政收入工作:財政收入工作績效掛鉤標準為100元。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稅收任務鎮機關工作人員每人可獲獎100元,未完成任務,按未完成數比例扣。
(四)計劃生育工作:計劃生育績效掛鉤獎標準為300元。鎮機關工作人員蹲點所在村(居),計劃生育率目標以外每出現一例計劃外生育,每人扣50元,扣完為止。
(五)宣傳報道工作:宣傳報道工作績效掛鉤獎標準為150元,在《人民日報》用稿1篇獎勵300元,《江西日報》用稿1篇獎勵200元,《九江日報》和江西電視臺用稿1篇獎勵100元,九江電臺用稿1篇獎勵50元,德安新聞網用稿1篇獎勵20元。每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上稿任務,沒有完成稿件任務的,年終不得評先,并從年終獎中扣除100元作為處罰。
(六)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績效掛鉤獎標準為150元,在機關效能督查中發現一次脫崗的,每次扣50元;被縣效能督查組查到一次并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00元,扣完為止,且年終不得評先。
(七)機關考勤工作:機關考勤工作績效獎標準為100元,平時考勤中缺勤除扣除相應考勤費外,年終時每缺勤3次扣50元,扣完為止,且超過3次以上者不得參與年終評先。
(八)綜治工作:綜治工作績效掛鉤獎標準為200元。鎮機關工作人員所蹲點的村(居)發生刑事案件、群體性械斗、上訪、非法宗教聚會等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每人扣50元,扣完為止。
(九)防火工作:防火工作績效掛鉤獎標準為100元。鎮機關工作人員所蹲點村(居)發生火災,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人每次扣50元,扣完為止。
(十)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績效掛鉤獎標準為100元,鎮機關工作人員所蹲點村(居)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每次每人扣50元,扣完為止。
(十一)防汛工作:防汛工作績效掛鉤獎標準為100元。鎮機關工作人員責任區內因責任未到位,堤壩、水庫發生險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每次每人扣50元,扣完為止。
(十二)創建文明衛生園林城工作:創建文明衛生園林城工作績效掛鉤獎標準為100元,蹲點村(居)因工作未達標每人扣50元,工作被縣通報批評每人每次扣50元,扣完為止。
(十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績效掛鉤獎標準為100元,蹲點村未達標每人扣50元,因工作進展緩慢被縣通報批評每人每次扣50元,扣完為止。
(十四)蹲點工作:蹲點工作績效掛鉤獎基數為100元。所在村(居)獲科級單位集體獎,該村(居)蹲點工作人員每人在基數上加獎20元;獲處級單位集體獎每人加獎30元;獲市級單位集體獎,每人加獎50元;獲省級單位集體獎,每人加獎100元;獲國家級集體獎,每人加獎200元。
(十五)中心工作:每次中心工作績效掛鉤獎標準為100元。每次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中心工作的每人獎100元,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每人扣100元。
二、村績效考核標準
(一)招商引資工作:招商引資工作績效掛鉤獎每村標準為400元。牌樓、桂林每村任務數為300萬元,并各完成一個項目入園目標;朝陽村任務數為290萬元,附城村為260萬元;未完成任務數的村,按未完成數比例扣,有入園任務的村未完成入園目標扣50元。
(二)計劃生育工作:計劃生育績效掛鉤獎每村標準為150元。計劃生育率目標以外每出現一例計劃外生育扣50元,扣完為止。
(三)綜治工作:綜治工作績效掛鉤獎每村標準為150元。發生刑事犯罪案件、群體性械斗、上訪、非法宗教聚會等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0元,扣完為止。
(四)防火、安全生產工作:防火、安全生產工作績效掛鉤獎每村標準為100元,發生火災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0元,扣完為止。
(五)防汛工作:防汛工作績效掛鉤獎每村標準為100元,水庫、責任堤壩因責任未到位發生險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每次扣50元;扣完為止。
(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績效掛鉤獎每村標準為100元。附城、桂林、牌樓、朝陽每村各建設1個新農村示范點,工作進展緩慢被縣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0元;檢查驗收未達標的扣100元。
(七)為民辦實事工作:為民辦實事工作績效掛鉤獎每村標準為100元。桂林、牌樓、朝陽為民辦實事資金須達到2萬元,附城村須達到1.5萬元,未完成任務的,按未完成比例扣。
(八)黨建工作:黨建工作績效掛鉤獎每村標準為100元,未按要求完成黨建工作的酌情予以處罰。
(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發動,確保農民新農合政策知曉率達100%;積極組織農民以戶為單位參合率達100%;對應參合而未參合的人員,村委會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鎮農醫辦說明原因;為保持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各村要落實1名農醫專干,以便于工作聯系。此項工作僅作為年終考核評先依據,不列入績效掛鉤獎。
三、社區績效考核辦法
(一)招商引資工作:招商引資工作績效掛鉤獎每居委會標準為300元。東風、義峰、大西門、北門、雁家湖、曾家洼六個社區居委會招商引資任務均為50萬元,任務未完成的,按未完成任務數比例扣。
(二)計劃生育:計劃生育績效掛鉤獎每居標準為150元。計劃生育率目標以外每出現一例計劃外生育扣50元,扣完為止。
(三)綜治工作:綜治工作績效掛鉤獎每居標準為150元,發生刑事案件、群體性械斗、上訪、非法宗教聚會等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0元,扣完為止。
(四)社區服務活動:社區服務活動績效掛鉤獎每居標準為200元。每居每季至少開展一次文化、衛生、再就業等服務活動,活動必須有聲勢、有記錄,每少一次扣50元,扣完為止。
(五)創建文明衛生園林城工作:創建文明衛生城績效掛鉤獎每居標準為100元,所在居委會因衛生等工作受到通報批評以上處分(含通報批評處分),每次扣50元,扣完為止。
(六)創建文明樓院工作:創建文明樓院工作績效掛鉤獎每居標準為100元。每居創建文明樓院任務為兩個,每少一個或不達標一個扣50元。
(七)為民辦實事工作:為民辦實事工作績效掛鉤獎標準為100元,義峰、東風、曾家洼、北門、大西門、雁家湖各社區每年組織為民辦實事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50元,扣完為止。
(八)黨建工作:黨建工作績效掛鉤獎每居標準為100元,未按要求完成黨建工作的酌情予以處罰。
(九)宣傳工作:社區宣傳工作績效掛鉤獎每居標準為100元。每個社區每月必須提供有價值的新聞線索2條或完成縣級以上用稿1篇,每少一篇扣10元,扣完100元為止。
四、組織保障
成立鎮績效考評領導小組,組長由鎮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鎮分管辦公室領導擔任,成員由鎮機關各口中層干部組成,鎮黨政辦具體承辦考評的日常性工作。
五、考評辦法
鎮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半年考核一次,鎮政府年終兌現。當年不便于考核的項目,次年補考,并予以兌現。鎮機關工作人員沒有蹲點的或有些考核項目未涉及到個人的,績效掛鉤獎按該獎項平均標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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