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住宅電梯安全管理通知
時間:2022-05-20 0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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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保障我市住宅電梯使用安全,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物業管理條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住宅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電梯使用安全責任,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電梯是住宅小區重要的共用配套設施,在正式向物業服務企業交接之前,由房屋開發企業履行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職責;在移交物業服務企業后,由物業服務企業履行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職責。單位(含村、居委會)自建的住宅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由建設單位履行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職責。業主自行管理小區的,由業主委員會履行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職責。業主委托非物業服務企業的其他管理人管理小區的,由其管理人履行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職責。負有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職責的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應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一)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使用單位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三)申報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顯著位置張貼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和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四)對用戶正確使用電梯進行指導與監督;
(五)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電梯無故障運行;
(六)保持與電梯維保和應急救援機構的聯系通暢;
(七)建立并長期保存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八)電梯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
物業管理單位變更時,必須向業主委員會(或原委托單位)移交電梯的全部安全技術檔案和電梯鑰匙。
二、落實電梯維保制度,保障維保工作質量
使用單位應與取得電梯維保資質的單位簽訂電梯維保合同,委托并督促維保單位按照《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所委托的維保單位必須在本地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并配備相應的持證作業人員,具備24小時不間斷服務且保證在電梯發生困人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時能夠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的能力,并在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使用單位應在維保合同生效后10日內將維保單位的名稱、資質、值班電話、保養期限、維保電梯位置和使用登記編號等信息書面報告所在區縣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維保單位應在維保合同生效后2日內,在所維保電梯的轎廂內張貼維保承諾標志,并切實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電梯安全技術規范和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制定維保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
(二)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排除故障和解救被困人員;
(三)記錄電梯發生的故障和維保情況,并將有關記錄歸入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四)安排維保人員配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電梯的定期檢驗;
(五)在維保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告知電梯使用單位;發現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六)電梯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
變更維保單位時,應當做好相關銜接工作,不得出現因變更維保單位導致在用電梯維保中斷的情況。
三、做好電梯供電保障和管理工作
供電企業應做好住宅電梯供電保障工作,所提供的電能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者電力行業標準。計劃停電時供電企業應提前7日下達停電通知;因供電設施臨時檢修需要停電的,供電企業應當提前24小時下達停電通知。電梯使用單位接到停電通知后應提前公示,并在停電前按規定程序停止電梯運行。
供電企業應加強對住宅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用電的指導。電梯使用單位要保證高層建筑群采用雙回路供電。因電網發生故障等原因造成意外停電時,在恢復供電后,電梯使用單位應首先恢復電梯的供電,并對電梯的運行狀況進行全面檢查。
因意外原因造成電梯停電且不能立即恢復供電時,電梯使用單位應告知并配合維保單位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及時解救被困人員。
四、落實電梯檢驗制度,保障檢驗工作質量
電梯安裝、改造或重大維修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向電梯使用地所在區縣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開工告知,并向規定的檢驗機構申請監督檢驗。在用電梯實行安全性能定期檢驗檢測制度,檢驗周期為一年。使用單位應當在定期檢驗周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并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在用電梯超過檢驗有效期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電梯檢驗單位應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一)接受電梯報檢申請后及時安排檢驗;
(二)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對電梯安全性能進行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現的隱患,應在檢驗結束后按規定出具《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提出整改要求,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確認;
(三)對定期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的電梯,告知使用單位停止使用并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五、做好電梯故障的應急救援工作
使用單位應保證轎廂內的應急照明和報警裝置設置符合標準要求。維保單位應加強對應急照明、報警裝置、對講系統的維護保養,保證在電梯發生故障時應急照明和報警裝置工作正常。
維保單位應設置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當接到電梯發生困人等故障的報告后,維保人員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實施救助。
電梯困人2小時以上即構成特種設備事故,使用單位應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電梯使用和維保單位應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至少針對本單位不同類別(類型)電梯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六、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級政府及質監、住建、安監、房管、供電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做好對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各類違規行為;對不按規定履行電梯安全職責的相關單位,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對不按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電梯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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