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城鄉低保工作通知

時間:2022-06-12 0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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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城鄉低保工作通知

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民政辦

近年來,經過不斷加強城鄉低保規范化建設,我市低保工作整體水平得到不斷提高。但在工作中,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特別是今年低保信訪量呈增長趨勢,從中也反映出了不少問題。為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認真解決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現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主動地做好新增低保對象的辦理工作。各鎮(街道)要組織所屬村(居),按照動態管理和應保盡保的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要全部納入低保范圍。特別是那些貧困的單親家庭、貧困孤寡老人,要盡快為其辦理低保。鎮(街道)不得硬性規定名額,不得以各種借口拖而不辦,也不得集中在年底辦理。

二、搞好城鄉低保對象的自查工作。各鎮(街道)民政辦要對本鎮(街道)城鄉低保對象進行一次認真自查,對明顯不符合低保條件、群眾反映大的低保戶要立即停止保障;對家庭確實比較貧困或有嚴重病殘,可保可不保的,可以予以保留。

三、做好低保金發放工作的管理。近年來,金融部門對賬戶信息管理工作更加嚴格,凡是賬戶名與身份證不一致的,在農村信用社一般不予撥款,辦理非常麻煩,影響了低保金的發放進度。各鎮(街道)要做好低保對象活折的核對工作,做到賬號、姓名統一,不錯、不缺。目前,在個別地方,村級為低保戶代管活折、代領低保金和對低保金進行二次分配的問題比較嚴重。各鎮(街道)民政辦要通過走訪了解,認真加以糾正。嚴禁村級強行代管活折和代領低保金,杜絕對低保金進行二次分配的問題。低保金是高壓線,鎮(街道)要加強對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和政策教育,讓他們端正思想認識,自覺糾正違反低保政策的行為。

四、對死亡的低保對象要及時上報。各鎮(街道)要對村級提出要求,凡死亡的低保(五保)對象要及時上報。鎮(街道)也要每季度集中上報一次低保(五保)對象的死亡名冊。要充分利用管理《死亡證明信》的有利條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死亡人員能夠及時上報,及時取消低保資格。

低保工作是黨委政府重視、社會關注的工作,特別是農村低保已成為群眾關注的焦點。各鎮(街道)民政辦對這項工作要高度重視,正確理解和落實低保政策,進一步加大管理的力度,加大監督的力度,加大低保公開的力度,切實杜絕各類違規違紀問題發生,把城鄉低保辦成“陽光低保”和“滿意低保”,真正把好事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