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門票據年審通知

時間:2022-06-14 10:41:00

導語:財政部門票據年審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財政部門票據年審通知

各鎮辦、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配合搞好我市非稅收入年終清算工作,加強對各類財政票據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各項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存財政專戶,我局決定對市直各單位使用的財政票據及《票據準購證》開展年度審驗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審時間、地點:

票證年審工作與年終清算同步進行,年審時間自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止;地點設在市財政局二樓預算外局綜合科。

二、年審范圍:

所有使用財政票據(包括各類收費票據、罰沒票據、往來票據和醫療專用票據)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均屬這次年審范圍。

三、年審辦法和內容:

1、年12月20日為財政票據使用截止時間,年12月21日為年度財政票據啟用時間。

2、匯總單位開具的票據總金額,與上繳財政專戶的收入額是否相符,截止年12月20日,各單位有欠繳收入的,須全額上繳財政專戶;

3、審核票據有無轉讓、轉借、丟失、缺頁等現象;

4、審核單位是否按規定使用票據,有無超標準、超范圍收費,有無各類票據混用現象。

四、納入非稅收入管理范圍且有掛帳收入的單位,須將掛帳收入于12月20日前徹底清理完畢,能作廢的作廢,不能作廢的要明細列出掛帳收據的號碼、簽發日期、繳費單位、金額等內容,提交市財政局預算外綜合科備案。

五、幾點要求:

1、各單位須攜帶所有用完未核銷、空白未用、在用未用完票據、《票據準購證》及財務印鑒。

2、對已啟用需核銷的各類財政票據(含用完、未用完),各單位要如實填寫《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審驗核銷清單》,并加蓋公章。同時對已啟用但未用完的各類財政票據的收據聯各單位要加蓋作廢章(一本票據不能跨年度使用)。

3、對未按時參加年審的單位,財政部門將吊銷《票據準購證》并停發各類票據。望各單位對這次票證年審工作認真對待,積極配合,按時進行年審,確保年審工作順利進行。

4、各鎮辦財政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鎮辦財政票據年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