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稅收征管獎勵補助通知
時間:2022-05-08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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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市級稅收征管經費實行獎勵補助的通知號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為充分調動稅務部門足額征繳市級收入的積極性,促進稅務事業持續穩定發展,切實增強市財政保障能力,市政府確定對市級稅收征管經費實行獎勵補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補助的對象和條件
(一)獎勵補助對象。組織和直接參與市級稅收征管的稅務部門。
(二)獎勵條件。當年必須完成市政府年初分解下達并經人代會通過的市級收入預算任務,完不成任務的不享受獎勵。對市地稅局每年定額補助200萬元。
二、獎勵計算辦法
征管經費獎勵實行定額獎勵補助與增收、超收獎勵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獎勵補助。對完成任務的,負責煤炭開采、加工企業稅收征管的縣區稅務部門,分別給予10萬元經費獎勵;對市級稅務部門分別給予200萬元經費獎勵。
(二)市級稅務部門當年新增獎勵額。完成年度稅收收入目標任務的,分別按預算增幅和超預算增幅確定綜合獎勵系數。
1.預算增幅獎勵系數。按預算增幅計算獎勵系數,預算增幅獎勵系數=(預算數-上年完成數)/上年完成數,如比上年增幅下降,預算增幅系數按零值計算;
2.超預算增幅獎勵系數。按超預算增幅計算獎勵系數,超預算增幅獎勵=(實際完成數-預算數)/預算數;
3.確定綜合獎勵系數。即綜合獎勵系數為上述兩系數相加;
4.確定新增獎勵額。按定額獎勵與綜合獎勵系數相乘計算當年新增的獎勵額。如當年沒有完成年度稅收收入目標任務,按第二項超預算增幅獎勵系數辦法相應計算負值系數,定額獎勵與負值系數相乘計算當年扣減獎勵額。
(三)煤炭稅務征管部門新增獎勵額。完成年度稅收收入目標任務且增幅達到20%的,按定額獎勵的20%計算新增獎勵。
(四)領導班子獎勵。當年市級稅務部門新增稅務獎勵的20%和定額獎勵的10%部分作為市國、地稅局領導班子成員獎勵資金。
(五)獎勵基數。對當年增減獎勵經費按20%計增或計減下一年度定額補助經費基數。
三、稅收收入審查
各市級稅務征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努力做到應收盡收,確保完成年初預算目標并力爭超收。年度決算后,市財政、審計部門要對市級組織收入情況進行嚴格核查,對弄虛作假、混淆入庫級次的,予以調整和通報批評,并相應扣減部門稅收獎勵。預算確定后,對中央、省出臺的政策性增、減收因素予以剔除,涉及企業上下劃轉等一次性入庫因素進行同口徑調整。
四、獎勵資金渠道
獎勵資金按照財政受益原則,由市級財政負擔。
五、其他事項
本文件自年起試行,期限暫定2年。此前凡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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