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國家水政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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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世界水日
國家水政策的必要性
1.1水是一種基本的自然資源,是人類的一種基本需求,是一種寶貴的國家財產。水資源規劃、開發和管理需要從國家的高度進行治理。
1.2根據最新的水資源評價結果(1993年),印度降水總量(包括降雪)約40000億m3,可利用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總量18690億m3。因為地形和其他因素的限制,約60%的可以水量,也就是6900億m3的地表水和4320億m3的地下水,可以用于有益的用途。可用水量在空間和時間上的分布是非常不均的。一年內的降水一般都集中在3個或4個月內,水量從拉賈斯坦邦西部的100mm到東部地區的10000mm。作為一種資源,水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降雨、河流水、地表池塘和湖泊水、地下水都是這一系統的組成部分。
1.3水是一個較大生態系統的一部分。認識到淡水資源的重要性和稀缺性,它可以被認為是所有生命形式能夠存在的一個必要環境。
1.4水是一種稀缺和寶貴的國家資源,水資源的規劃、開發、保護和管理應建立在綜合和環境友好的基礎上,同時關注國家和社會-經濟方面的需求。水是發展規劃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國家已經進入21世紀,以一種可持續的方式開發、保護、利用和管理這一重要的資源,必須在國家的指導下進行。
1.5國家的大部分地區受到洪水和干旱的影響。國家六分之一面積是易旱區。在國家4000萬公頃的洪災易發區,平均每年有約750萬公頃土地受到洪災的影響。管理洪災和干旱的方法必須是在國家層次上進行協調和指導。
1.6水資源項目的規劃和實施涉及一系列的社會-經濟方面和問題,例如環境可持續性、項目影響區域人口和牲畜的移民和重建、蓄水對公眾健康的影響,大壩安全等等。對這些問題必須提供通用的方法和指南。此外,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已經影響到國家的大部分水資源項目。這些項目通常存在工期拖延和費用超支問題。水澇和土壤鹽堿化已經在一些灌區出現,導致農業土地的退化。配水的平等和社會公正問題需要強調。國家一部分地區地下水的開發和過度開采已經引起人們的關注,要求采取審慎和科學的資源管理和保護措施。所有這些都需要在通用的政策和戰略上加以闡述。
1.7隨著經濟活動的增加和范圍的擴大,不可避免會導致不同用水類別水需求的增加:生活、工業、農業、水電、火電、航運、娛樂等。到目前為止,最主要的消耗型用水是灌溉。灌溉面積從建國時期的1950萬公頃增加到1999-2000年的9500萬公頃,如果食品和纖維不能滿足我們日益增加的人口的需求,進一步的灌溉開發是必須的。國家目前(2001年)的人口為10.27億,到2025年將達到13.9億。
1.8谷物糧食的生量已經從50年代的約5000萬噸增加到1999-2000年的2.08億噸;到2025年,將需要增加到約3.5億噸。人口和牲畜的飲用水需求也必須要滿足。生活和工業水需求主要集中在主要城市或附近地區。然而,農村地區的水需求預計將大幅增加,因為改善農村地區經濟條件的開發計劃已經開始實施。水電、火電和其他工業用水的需求也將顯著增加。結果導致,水,已經是一種稀缺資源,在未來將更加稀缺。在這樣的情況下,需要保證最高的用水效率和公眾對節約重要性的認識。
1.9另一個重要方面是水質。消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改善水質,需要改進現有的戰略、依托科學和技術發展研發新的技術。總的來說,科學技術和培訓在水資源的開發和管理可以發揮重要的作用。
1.10印度第一次《國家水政策》頒布于1987年9月。自那以后,在水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和挑戰。因此,對1987年的國家水政策進行評估和修訂。
信息系統
2.1一個開發良好的完整的國家或邦一級的水信息系統是資源規劃的基本要求。應該建立一個包括數據銀行和數據基礎網絡在內的標準化的國家信息系統,整合和加強現有中央和邦一級機構的系統,改善數據質量,提高處理能力。
2.2應制定代碼、分類、數據處理、數據收集方法和程序的標準。必須引進先進的信息技術以創建一個現代化的信息系統,實現不同機構之間數據的自由交換。對開發和改進數據收集、處理和能力的技術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2.3除了可用水量和實際用水量的數據外,系統也應該具有能夠對未來不同用水類別的水需求進行預測的能力。
水資源規劃
3.1國家可用的水資源應該在最大的可能范圍內納入可用資源的類別內。
3.2非常規的用水方法,如跨流域調水、人工地下水回補和咸海水淡化,以及傳統的節水實踐,如雨水利用,包括屋頂雨水收集,都需要在實踐中采用,以增加可用水資源量。必須關注這些技術的最新研究和開發。
3.3水資源開發和管理的規劃必須針對一個水文單位整體,如一個排水流域或一個子流域,規劃中應考慮到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可持續利用,以及水質、水量和環境方面。應該在這樣的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和考慮所有的單個開發項目和建議,保證項目與流域或子流域現有的協議或裁決保持一致,以獲得最優的和可持續的方案。
3.4應該鼓勵通過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土壤保護、流域治理、森林保護和增加森林覆蓋面積以及建設擋水壩來進行流域管理。應采取可保護流域內水資源的措施。
3.5對缺水地區來說,應根據國家規劃,在考慮到該地區或流域的需求后,通過從其他地區調水來滿足其用水需求,包括從一個流域向另一個流域調水。
管理體制
4.1為了能在一個水文單位內,采取跨行業、跨學科和參與的方法,在綜合考慮水質、水量和環境的同時,實施有效的水資源規劃、開發和管理,需要對現有的不同級別的管理機構進行適當的調整和重組,甚至新建。因為水資源計劃的維護是沒有有計劃的預算,因此一般來說容易被忽略。管理體制安排應放在與新建項目同等重要或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4.2對一條河流進行規劃的開發和管理,需要時應建立適當的流域機構。應成立專門的跨學科部門準備綜合性的規劃,不僅要考慮到灌溉的需求,而且要考慮到其他不同用水戶的需求,通過規劃確定可用水資源量,并在現有的協議、裁決和法律框架內優化水的利用。流域機構的范圍和權力應由流域所在邦自己決定。
水分配的優先次序
5在水系統的規劃和運行中,應遵守下列的水分配次序:
·飲用水
·灌溉
·水電
·生態
·農業行業和非農行業
·航運和其他用途
然而,如果流域或當地有特殊的考慮,優先次序是可以調整或增加的。
項目規劃
6.1水資源開發項目應盡可能是已經規劃的,并且作為一個多目標項目來開發。保證飲用水供應是一個優先的考慮。
6.2對項目在建設期間和建成后對人的生活、移民、職業、社會經濟、環境和其他方面的可能影響的研究應是項目規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6.3在一個項目的規劃、實施和運行中,應將環境質量保護和生態平衡作為一個優先考慮的方面。如果對環境存在不利的影響,應該使影響最小,并且應該通過一定的補償措施進行補償。無論如何,項目必須是可持續的。
6.4項目的規劃、制定、批準和實施必須采取綜合和跨學科的方法,包括流域治理和管理、生態和環境方面、對受到影響人口的安排。山區項目的規劃應結合當地的地理特點和限制因素,如陡坡、快速的地表徑流和土壤侵蝕,考慮到保證飲用水的需要、水電開發的可能性和適當的灌溉方法。這些地區項目的經濟評價應該考慮到這些因素。
6.5對位于部族或特殊的弱勢群體居住區域內的項目的調查和制定應給予特別的關注。在其他一些地區,項目規劃中應該對社會弱勢群體和安排的部落的要求給予特別的關注。在項目的經濟評價中,必須考慮到這些因素。
6.6排水系統從規劃階段起就應該作為灌溉項目的一部分。
6.7大多數與水有關的項目都存在工期拖延、費用超支和效益減小的現象,應該通過改進項目準備和管理的質量來克服。通過優化資源分配,以及考慮到正在進行的項目的早期競爭性以及減少地區不平衡性的需要,可以消除項目資金的不確定性。
6.8應該從項目規劃階段開始就鼓勵受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參與項目。
地下水開發
7.1應該在一個科學的基礎上定期對地下水資源量進行評估,應考慮到水質和開采的經濟性。
7.2應對地下水的開采量進行控制以保證不超過回補的量,而且也要保證社會平等。中央和邦政府應該有效地防止地下水超采所帶來的環境影響。應該制定和實施地下水回補項目以改善地下水質和增加可用水量。
7.3應從項目的規劃階段就重視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統一和協調開發與聯合運用,而且應該作為項目實施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7.4應該避免地下水的過度開發,特別是在海岸附近,以防止海水入侵。
飲用水
8應該為城市和農村地區的全部人口提供所需的安全飲用水設施。如果沒有其他可替代的飲用水水源,灌溉和多目標項目一定要包括飲用水部分。人和動物的飲用水需求應該放在所有用水的第一位置。
灌溉
9.1一個單一項目內或一個流域內的灌溉規劃應該考慮到土地的可灌溉性、所有可用的水源的灌溉成本和效益比較,以及合適的灌溉技術,以獲得最優的用水效率。灌溉項目應盡可能增加農民家庭的灌溉收益,衡量的標準是使產量最大化。
9.2用水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應密切結合。
9.3灌溉系統的水分配應該確實考慮到公平和社會公正。通過采取合理的配水系統、最大供水量封頂和合理的水價,消除在渠首或渠系末端農田可用水量上的差別,以及大型農場和小型農場上的差別。
9.4必須努力保證灌溉潛力得到完全的利用。為實現這一目標,所有的灌溉項目應該采用指定開發區域的方法。
9.5灌溉是最大的淡水用水戶,目標是優化單位水的產出。科學的水管理、農田實踐和噴滴灌系統可能時應盡量采用。
9.6受水澇和鹽堿化影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響土地的恢復應采取科學的和成本效益合理的方法,應作為指定區域開發計劃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