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廳礦產資源開發講話

時間:2022-04-18 0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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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廳礦產資源開發講話

同志們:

召開這一次全省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座談會,其主要目的是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各項措施,以確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任務。剛才各市交流了前一階段礦產資源整合工作的進展情況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省廳起草的《**省礦產資源開發整合驗收辦法》進行了認真的討論。下面,我就如何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確保全面完成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目標任務,再講兩點意見。

一、結合實際,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年多來,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意見的通知》精神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的通知》的要求,大力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到目前為止,全省應整合的66個礦區(其中:省重點礦區15個,市縣重點礦區51個),已完成整合礦區40個,完成任務數的61%,其中省重點整合礦區完成11個。**、**、**三個市已完成整合任務。**、**市已基本完成重點礦區整合任務。通過整合全省礦山總數大幅度減少。其中整合礦區的采礦權減少了151個,占整合前礦區原采礦權數的38%。全省已有8個市的礦山數量提前達到省廳下達的控制指標以內。通過整合全省單個礦山年產礦石量不斷擴大,20**年平均規模達到14萬噸,比20**年提高一倍。大型礦山的占比逐年提高,20**年大型礦山占礦山總數比例比20**年提高了8個百分點。

(一)調查摸底,認真制定整合方案。按照國務院文件的要求,開展了全省整合工作的調查摸底和梳理。在此基礎上,根據我省礦產資源的特點和開發利用的現狀,明確了整合工作的目標和重點,確定了年開采規模在10萬噸以下的建筑石料礦、鉬礦和石灰石礦作為重點整合礦種,并選定了15個重點整合礦區。各市、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相應提出了需整合的重點礦種和整合礦區。全省除舟山市不需編制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方案外,其他各市均按照要求向省政府上報了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方案。

(二)精心組織,有序啟動整合工作。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既是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各地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序啟動。各市政府先后下發了開展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召開了專題會議,進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有的縣(市、區)政府將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任務分解到鄉鎮政府和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系列并簽訂了責任書。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批準的資源整合方案,委托有資質單位開展了整合礦區基本情況調查摸底,編制了整合礦區的實施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省廳及時出臺了集中開采區礦產資源整合總體方案編制技術要求,主動為各地推進整合工作做好協調指導和服務。

(三)規范運作,扎實推進整合工作。為抓好典型示范,省廳率先推進省級重點整合礦區的試點工作,以取得經驗指導面上的整合工作。各地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集約開發、規模辦礦,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統籌兼顧、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依法確定采礦權人、明確擬設置采礦權的礦區范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編制礦山整合技術設計方案、重新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換發采礦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督促企業按整合后礦山生產技術方案組織生產等,扎實推進整合工作。一是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相結合,以資源為基礎,以礦業權為紐帶,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因礦制宜依法推進整合工作。二是妥善處理各方利益關系,既依法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的權益,又充分考慮礦業投資者的權益,確保各方利益的協調平衡。三是堅持政策公開、程序公開、標準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整合方案和相關整合政策堅持集體研究決定,整合后的采礦權堅持公開招拍掛,認真接受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堅決防止暗箱操作、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四是礦山企業整合后,注銷采礦許可證等相關證照,重新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或開采設計,最終形成一套生產系統,重新申請核發相關證照。整合后的礦山企業實行統一開采、統一加工、統一管理。五是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對已被列為整合但尚未參加整合的礦山,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依法予以關閉,終止其采礦活動,為資源整合創造有利條件。

二、圍繞目標,繼續大力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全省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的主要目標任務,以及重點礦種和礦區的整合工作今年年底以前要基本完成,并通過檢查驗收。從現在開始到年底,還有近四個月的時間。因此,在今后一段時間里,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圍繞目標,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繼續大力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做到目標任務不減、時間進度不變、質量標準不降,確保全省礦產資源開發整合任務的如期全面完成。

(一)要進一步增強加快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緊迫感

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提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進一步鞏固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重要途徑。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把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看作是部門的業務工作,也不能簡單地把整合理解為就是關停礦山。要進一步提高對整合工作的思想認識。一是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是國務院和省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因此,要把思想和行動進一步統一到國務院和省政府對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的總體部署上來。今年省政府把礦產資源整合工作作為全省國土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對部門和政府的考核目標,對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務必將整合工作作為當前礦產資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來抓緊抓實抓好。二是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是進一步提升礦產資源管理水平的需要。要正確面對我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面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近年來,雖然我們上下共同努力,在治亂、治散、治本上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但從總體上來看,全省礦山總數偏多、規模偏小,資源利用水平偏低,礦產開發造成環境負面影響的問題還比較突出,尤其是普通建筑石料、磚瓦粘土礦,點多面廣分散,這些問題在部分市縣還十分突出。還有少數市控制礦山總量的任務還很重,目前還有4個市的礦山平均規模不到全省平均規模的一半,個別市的平均規模還不到2萬噸。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這些問題的嚴峻性和工作的緊迫性,并下決心通過整合著力予以解決。三是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是進一步鞏固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需要。

(二)要清醒地看到當前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全省的整合工作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也還存在不少突出的問題。一是個別地方對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思想上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將該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有的地方還存在畏難情緒,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二是對照省政府提出的目標要求,工作上還有差距。到目前為止,全省還有近40%的整合礦區沒有整合到位,應通過整合關閉的礦山還有近50個未關閉,省廳確定的重點整合礦區有待于進一步推進,個別市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完成進度很不理想。三是整合工作沒有形成合力,一些地方存在國土資源部門單打一的現象,沒有提請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推進整合工作。四是一些地方的資源整合方案沒有很好貫徹省政府的要求,起點不高,標準偏低,有的還存在“整而不合”的現象。少數礦區整合后仍設置有5、6個采礦權,甚至還有10個采礦權,有的原有10多個采礦權整合后只減了1個采礦權,有的礦區還出現一個采礦權多個開拓系統、多個采礦主體的“礦中礦”現象。對目前我省一些地方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這些突出問題,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并認真研究加以解決。

(三)要突出重點抓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推進

一要突出重點抓整合。從前一階段全省整合工作推進的情況來看,下一步應圍繞重點礦種、重點礦區、重點市縣集中力量抓好整合。首先要抓好重點礦種的整合。盡管全省的礦山總數已經大大減少,但是目前一些市縣10萬噸以下建筑用料石礦,以及磚瓦粘土礦仍然數量較多,規模較小,且整合的進度較慢,應重點突破。其次要抓好重點礦區的整合。這里所指的重點礦區,除了省廳明確的重點整合礦區外,市縣整合方案確定的整合礦區也是重點,這些礦區的整合都要納入考核驗收范圍,所以請大家務必注意工作的重點。尤其是整合礦區實施方案尚未落實的應集中精力抓好落實。第三要抓好重點市縣的推進。目前部分市、縣整合進度緩慢,一方面本身需要整合的礦區比較多、整合任務重、工作量大;另一方面整合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性有待增強,整合工作的推進力度有待加強。

二要限定時間抓整合。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確保年底完成整合目標任務。對下一步的整合工作要繼續結合實際,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精心組織、倒排計劃、大力推進。總體上要求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所有重點整合礦區的整合工作,并完成縣級自檢;11月底前各市完成對各縣(市、區)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檢查,并向省政府提交書面報告。12月底前省政府組織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部門對全省的整合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三要嚴格標準抓整合。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的重點是徹底解決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的問題,也就是某一空間上礦業權設置不合理的問題。對此我們必須嚴格把握整合標準,切實搞好整合工作,決不能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一要嚴格控制整合礦區采礦權的設置,原則上一個整合礦區只能設置一個采礦權,確需設置多個采礦權的,必須說明理由,并報經省廳批準。二要嚴格控制最低開采規模。新設置的采礦權其設計生產能力不得低于該礦種的最低開采規模。三要嚴格控制礦區范圍。原則上按原劃定的范圍設置采礦權,不得隨意擴大礦區范圍,確需變更范圍的應報省廳批準。四要嚴格開采技術要求。對原有的生產系統加以改造,一個采礦權只能設置一個生產系統,嚴禁“礦中礦”開采。

(四)要進一步落實推進整合工作的各項措施

一要健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機制。要以資源為基礎,礦業權為紐帶,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進整合工作。工作中要協調好各方面的利益關系,積極爭取政府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切實發揮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資產評估、明晰產權股權的基礎上,企業的整合可采取兼并、聯營、參股、控股、收購、拍賣等多種方式推進。已列入關閉名單的礦山企業、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關閉的礦山企業,不得參與整合。其資源需要重新開發利用的,依據礦產資源規劃和整合方案由政府依法出讓。

二要妥善處理各方利益,確保社會穩定。要正確把握資源整合和社會穩定的關系,充分考慮整合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對出現的糾紛,要明確責任,在整合前予以解決,防止出現“后遺癥”。完善資源整合和關閉淘汰礦山的有關補償政策,保障和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要研究和制定必要的政策措施,鼓勵、引導和支持在資源整合中退出礦產資源開發領域的礦業權人發展礦產品深加工業。

三要規范操作,依法推進整合。堅持政策公開、程序公開、標準公開、結果公開,認真接受群眾和社會各個方面的監督,堅決防止暗箱操作、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要依法有序推進,對在整合中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干擾阻撓整合工作的,必須提請政府協調有關部門的力量,加大打擊力度,確保整合的良好環境。

四要建立健全制度,加強督促檢查。要健全整合工作的協調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推動整合工作扎實開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整合礦區采礦權人退出、礦業權價款處置等相關制度,切實加強引導和監管,確保整合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未完成資源整合工作任務的市、縣,要予以通報。

五要堅決杜絕形式主義,確保整合效果。凡應整合的礦山,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整合。礦山企業整合后,必須注銷原來的采礦許可證等相關證照,重新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或開采設計,必須形成一套生產系統,重新申請核發相關證照。整合后的礦山企業必須實行統一開采、統一加工、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