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員會主要職責
時間:2022-01-19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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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村民合法權益,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促進村和村之間的團結、互助,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于村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三、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四、尊重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聯戶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的權益;
五、興辦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六、組織實施本村建設規劃,興修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指導村民建設住宅;
七、依法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本村的社會治安,向鎮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八、向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并接受評議,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
九、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
十、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