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領導培訓考核制度

時間:2022-04-25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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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領導培訓考核制度

學分制考核分為基本學分和獎勵學分兩大部分,總分150分,其中:基本學分100分,主要考核中心組學習、網絡在線學習、參加專題講座、理論知識考試和指定書目等情況。獎勵學分50分為加分項目,主要考核脫產培訓、學歷學位進修升級、發表理論文章、講課等方面的情況。具體計分辦法為:

(一)基本學分

1、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15學分):主要考核參加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和撰寫理論文章或調研報告情況。參加中心組學習每次登記1學分,最高計12學分;完成理論文章或調研報告情況以書面材料為依據,完成一篇計3分,最高計3分。學分考核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負責審定,并以黨委(黨組)為單位提供中心組學習記錄等簡要證明材料。

2、網絡在線學習(50學分):主要考核參加**網絡學習城的學習情況。每完成1個學時學習計1學分,由網站管理系統自動計算學分,最高計50學分,如全年網絡學習時間少于10學時,年度學分制考核作不合格。學習學分由考核對象在網上查詢后自行登記,縣委組織部負責審核。

3、參加專題講座(10學分):主要考核參加各類專題講座,如**大講堂、理論報告會、研討會、業務講座等情況。每次登記2學分,最高計10學分。其中對縣管干部參加**大講堂的考核,主要通過查看出勤情況。其他考核由考核對象提供所參加講座基本情況列表,所在單位負責審核。

4、理論知識考試(15學分):主要考核參加縣管干部培訓班等主體班次結業考試和縣里統一組織的理論知識考試情況。根據考試成績折算相應學分,成績在90分以上計15學分,80—89分計10學分,70—79分計7學分,60—69分計5學分,不及格不得學分。學分考核由縣委組織部根據考試成績負責審核記分。

5、指定書目學習(10學分):主要考核學習年度指定書目情況。縣管干部年度必讀書目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學習篇目為主,要求領導干部認真研讀,做好學習筆記,由考核對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檢查學習記錄酌情打分,縣委學習實踐活動辦公室隨機抽查核實,最高計10學分。

(二)獎勵學分

1、脫產培訓(20學分):主要考核參加黨校、行政院校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學習培訓;參加為期1個月以上的出國(境)培訓;參加本系統上級部門或歸口業務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以上培訓以結業證書、培訓文件通知及相關證明材料為依據,按參訓天數登記學分,每天為1學分,超過20天的計20學分。

2、學歷學位升級學分(10學分):主要考核通過深造進修,在當年度取得更高層次學歷學位的情況。其中:取得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歷及以上學歷學位計10學分,取得學士學位、大學學歷計8學分,取得大專學歷計5分。以本年度取得學歷為準計算得分。

3、發表理論文章(15學分):主要考核在報刊雜志發表文章、出書(編書)等情況。其中:在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報刊雜志上發表體會文章、調研文章、理論文章或出書(編書),一篇分別獎勵1學分、2學分、4學分、6學分。重復發表的,按最高分計算;發表多篇的,累計積分,最高計15學分。

4、講課(5學分):主要考核到縣委黨校講課或作輔導報告情況。講課一次計2.5學分,最高計5學分。

獎勵學分中,學分考核由考核對象自行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縣委組織部評定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