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制度
時間:2022-03-27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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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績效考評制度是對機關各口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發揮職能、工作實效、行為規范等指標進行定性、定量考評的管理制度。為完善獎懲機制,促進規范化管理,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特制定實行績效考評制。
二、考評對象:鎮機關全體工作人員。
三、績效考評工作由鎮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考評日常工作事務由鎮黨政辦堅持客觀公正、量化考評的原則組織實施。
四、績效考評為每月考評一次。每次考評總分為100分,全年考評共計1000分,全年累計平均分為90分以上為優秀,70分-89分為稱職,60分-69分為基本稱職,60分以下為不稱職。績效考評結果作為年度考核和年終目標責任考評的重要依據,年終考評與國家公務人員年終考核同步。
五、績效考評辦法:每個月底,各口工作人員由分管領導打分,黨政班子副職由書記、鎮長打分。
六、績效考評為優秀等次的鎮將以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相結合的辦法給予表彰;對于考評為不稱職等次的扣發當年的年終獎金,不予評先評優,取消晉級升職資格,并給予效能告誡或誡勉教育;對嚴重違法效能建設的將根據《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暫行辦法》及《關于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各口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實事求是地盡心打分,對打分過程中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考評結果不服的,可向鎮紀委提出復核申請,鎮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組織核查,確保績效考評結果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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