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系統治安整治指導意見

時間:2022-11-25 04: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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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系統治安整治指導意見

商業系統治安整治根據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總體要求,結合商業工作實際,現就2006年商業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消防安全生產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2006年商業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全國、省、市、區綜合安全工作精神,緊緊圍繞“建設和諧平安”的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和諧平安建設為主線,強化組織領導、規劃機制,正確處理企業改革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關系,落實維穩措施,完善防控體系,為順利實施“十一五”規劃,建設活力、富裕、和諧,營造和諧平安的社會環境。

一、扎實開展和諧平安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發[2005]25號文件和區委、區政府關于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和諧平安建設的實施意見精神,深入開展平安村、平安社區、平安校園、平安單位(企業)等基層安全創建活動。

1、要緊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緊扣“三個”主題,緊扣維護人民利益之本。大力開展法制、綜治安全教育,調動各界力量,條塊結合、專群結合、上下聯動、各方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干部、職工對創建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以提高人民群眾對創建工作的滿意率,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在全系統上下營造和諧平安建設的濃厚氛圍。

2要認真貫徹執行《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領導責任制實施辦法》。各級組織領導要切實擔負保一方平安、維護一方穩定的政治責任。進一步完善綜治安全、紀檢、組織、人事等部門聯席會議制和情況通報制。不斷完善和改進綜治安全工作的評估和考核,健全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形成科學的一級抓一級、層層負責的安全管理制。

3要進一步加強綜治安全組織規范化建設,促進各項綜治安全措施在基層的落實。綜治安全組織要完善工作機制,嚴格安全管理,狠抓監督檢查,提高工作實效。

二、深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今年,商業國企改革進入關鍵時期,認真做好因企業改制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工作,是維護穩定、促進企業改制健康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一要高度重視和正確處理因企業改制等因素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要以人為本,依法照章解決好職工的實際困難,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二要健全矛盾排查工作機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網絡。提高發現和解決矛盾糾紛的能力。圍繞企業改制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撐握可能引發群體性事故苗頭,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要切實做好信訪工作,高度重視調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認真分析研究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的規律特點,耐心細致地做好勸解、疏導工作,把危害降到最低,把負面影響縮到最小范圍。三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重點解決好因企業改制引發的矛盾糾紛,把調處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單位和個人,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加強安全防范和企業管理,全力維護企業安全

1、加強以防火中心,以防盜、防生產安全事故為重點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嚴格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制,加大安全檢查力度,狠抓隱患整改,認真落實“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安全運行機制。要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經常性地安全教育,切實增強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2、健全防控資源管理機制,加大投入,把技術防范措施落實到單位,提升安全防范水平。要規范群防群治隊伍管理,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值班制。強化重點部位、電源、現金、易燃易爆等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切實保障安全設施合理配置,完好有效。

3、加強對承租、承包單位和個人綜治安全管理。按照“誰租賃、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簽訂綜治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責權,實行法人代表負責和統一協調安全監督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