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系統廉政工程建設計劃

時間:2022-03-19 0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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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系統廉政工程建設計劃

稅務系統廉政工程建設規劃

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推進全省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根據中央、國家稅務總局黨組和省委關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綱要精神,結合我省國稅工作實際,特制訂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抓住教育、制度、監督三個關鍵環節,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努力構建使國稅干部對腐敗行為“不愿為、不能為、不敢為”的嚴密防線,建立具有安徽國稅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2、基本原則。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三者相互促進,共同發揮作用;堅持系統構建,科學有效,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堅持制定短期目標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不斷豐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持總結繼承與改革創新相結合,在繼承中發展,在改革中創新,在實踐中完善。

3、主要目標。基本建立具有安徽國稅系統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基本框架。全省國稅系統反腐倡廉教育深入人心,國稅人員廉潔從政的自覺性明顯增強;權力運行基本規范,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逐步推進政務公開,“兩權”監督制約明顯加強;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查處案件的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政風評議進入當地先進行列,部門不正之風得到明顯遏制。

二、加強廉政教育

4、制定計劃。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大宣教”格局,將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與各項稅收工作緊密結合。各級國稅部門在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總體規劃的基礎上,認真分析黨風廉政建設面臨的新形勢、腐敗活動出現的新動向,以領導干部為重點,針對稅務人員的思想實際,研究制定年度黨風廉政教育具體計劃。

5、健全制度。堅持和完善黨組理論中心組廉政學習,黨風黨紀專題教育及稅務人員培訓設置廉政課程,新任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和廉政培訓,黨政主要負責人定期講廉政黨課,對重大節日、重要活動、重點崗位的提醒教育,對受處理人員的回訪教育等具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制度。

6、豐富內容。堅持反腐倡廉教育與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相結合,圍繞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堅持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加強政治理論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思想道德教育、黨性黨風教育,開展以“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為主要內容的廉潔自律教育。堅持教育與管理、自律與他律、紀律與法律相結合,督促領導干部加強黨性修養,廉潔自律,反對和防止腐化墮落,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針對腐敗易發生的環節,選準防范時機,加強警示教育。

7、創新形式。堅持組織教育與自我教育相結合、傳統教育手段和現代化教育手段相結合,先進典型示范教育與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結合,增強黨風廉政教育的實效性。提高教育手段的科技含量,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教育形式的創新,不斷擴大廉政教育的空間;利用國稅局網站制作黨風廉政宣傳網頁,廣泛宣傳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的重大決策、廉政紀律和工作動態及典型案例等;開辟便于群眾參與和發表意見的論壇,形成互動式教育。

三、規范權力運行

8、合理分解“兩權”。結合征管、機構、人事、財務制度改革,合理分解和科學配置行政管理權和稅收執法權,明確崗位職責,使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對獨立行使,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兩權”的重點為人、財、物等行政管理權和征收、管理、稽查等稅收執法權。

9、規范稅收執法權

深化稅收征收制度改革。規范對納稅人申報情況的審核,規范對納稅數據信息的搜集,規范對納稅人稅款的核定,規范欠繳稅款的清繳等,加強和完善納稅評估工作。建立健全稅收征收、減免退緩、調庫及核算等環節的管理制度,細化內部責任分工,加強考核監督。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行多種申報和繳款方式,及時掌握納稅申報率、稅款入庫率等征收指標,強化對稅款征收的監控和考核。

深化稅收管理制度改革。以稅收信息化帶來的高效率和規范化,推動稅收管理的變革,明確職責分工,優化業務流程,完善崗責體系,提高管理效能。推行征管工作流系統,實行管理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建立稅收管理員制度,強化稅收管理員對稅源動態監控的責任和對欠稅企業大額資產變動信息反饋的責任。大力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監督管理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健全“人機結合”的機控機制,最大限度地制約權力運行的隨意性。

深化稅務稽查制度改革。嚴格實行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四分離”,完善選案制,建立立案制,實行全審制,改進復查制,加強各環節相互監督制約;規范稽查選案操作標準,將選案流程納入計算機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稽查檢查工作程序、崗位責任制和工作制度。建立首查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實行稽查業務公開制度,完善集體審理制度,強化監督制約。加強對處罰的適用范圍、處罰程序、處罰權限以及處罰結果的合法性、適當性實施監督,控制自由裁量權。建立稽查建議制度和監督評價機制,通過稽查案例分析,發現稅收征管薄弱環節。

深化稅務救濟制度改革。認真執行各項稅收法律救濟制度。規范稅務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聽證工作,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或行政許可決定;規范稅務行政復議工作,積極參加稅務行政案件的應訴,增強自我糾錯能力。

10、規范行政管理權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擴大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建立和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差額考察、任前公示、競爭上崗、任職試用期等制度。推薦干部要充分發揚民主,多數人不擁護的干部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了解德、能、勤、績、廉的表現情況;任用干部必須如實記錄擬任人選的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的情況。完善領導干部交流制度,實行“一把手”和新任紀檢組長易地任職和重點崗位定期輪崗制,“一把手”和紀檢組長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和基建工作。建立完善后備干部管理制度,改進選拔程序,實行動態管理。國稅機關錄用工作人員實行“凡進必考”。實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加強年度評優考核工作,改進考核獎勵辦法;對事跡突出、成績顯著的勤政廉政先進典型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深化財務制度改革。建立公開透明的財務管理機制,全面推行財務公開。健全完善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的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和財務審計制度,實行管理、使用、審計相分離,強化審計監督。規范和完善干部職工的獎金、津貼和補助制度。健全完善政府采購工作制度,規范采購方式,明確采購的選擇標準,增強采購程序的透明度。嚴格公務招待、公務用車等職務消費管理制度。

深化資產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基建工程立項審批制度、施工單位招標制度、項目監理制度、竣工審計制度。建設工程立項審批后,應簽訂基本建設責任狀,確保工程質量和廉潔工程。健全和完善固定資產使用、保管、處置等制度,加強管理和監督。

四、強化權力監督

11、加強黨內監督。深入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把中央對領導干部的“五不準”和省局對領導干部的“約法三章”作為監督重點內容。“五不準”即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免職,再依據規定處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評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崗位的要予以調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堅決撤下來,對“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嚴重失察失誤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干部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非法利益的,要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責令辭職,并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的,要嚴肅查處;參加賭博的,應予以免職,再依據規定處理,到國(境)外賭博的,要從嚴懲處。“約法三章”即不準違規插手基建、大宗物品采購等事項;不準違規干預下級單位的人事安排問題;不準采取任何方式為自己的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私利。

推行黨組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收入申報、述職述廉、巡視、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信訪舉報處理、談話和誡勉等黨內監督制度,定期檢查領導干部落實各項制度的情況并予以公布。監督各級局黨組民主集中制的執行,健全領導班子議事決策規則,凡屬政策性和全局性問題的重大決策,干部的推薦、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預決算、使用等重大問題,必須由黨組會研究決定。切實加強巡視工作,明確職責,增強力量,綜合運用巡視成果。

12、加強職能部門監督。各級紀檢組要充分發揮在黨內的監督職能作用,加強對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監察部門要全面履行監察職能,認真貫徹執行《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定期進行廉政監察、效能監察和執法監察。依托稅收征管信息系統,進行稅收執法監察軟件應用試點,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盡快構建對國稅系統“兩權”運行情況實施過程監控的信息化監督體系。

審計職能部門要在常規審計的同時,開展專項審計。主要包括重大經濟決策、重點專項資金、大額資金使用以及預算決算、基金管理、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審計。強化對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健全和完善審計工作制度,著重做好擬轉崗提拔的干部和掌管財、物權力的干部及有重要案情線索的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應及時公開,審計結論作為干部任用的依據。

13、加強法制監督。加強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及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和推行稅收執法評議考核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強化稅收執法的內部制約機制。督促各項稅務行政許可正確實施,建立健全審批管理辦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通過開展評議和述職以及質詢、開展特定問題調查等形式,檢查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14、加強內部監督。完善領導干部聯系群眾制度,發揮群眾對領導干部進行監督的積極性,建立監督黨員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防止濫用職權的網絡。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建立和完善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和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把公開透明作為權力運作的一個關鍵環節,切實保障群眾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15、加強社會監督。各級國稅部門要按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外公開稅收政策法規、崗位職責、辦事程序、辦事標準、納稅數額、違章處罰、工作紀律以及相關工作制度、規定和廉政紀律。建立定期向地方黨政、人大、政協、紀委報告工作制度,實行向新聞媒體公布黨風廉政建設重大信息制度,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作用,廣泛接受監督。堅持政風評議制度,大力糾正部門不正之風,以評議活動為載體,為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創造更多的有利條件。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保障群眾對國稅機關和干部的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五、加大辦案力度

16、拓寬發現案件線索的渠道。完善群眾來信來訪舉報制度,鼓勵實名舉報,堅持領導閱批、接訪制度。定期分析舉報情況,及時核實舉報問題,充分挖掘案件線索。善于通過審計、執法監察等工作發現案源;善于在糾正領導干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及糾正部門不正之風的過程中發現案源。

17、提高查辦案件的質量。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保證辦案工作人財物需要。遵循辦案工作程序,不斷改進辦案手段,增強案件突破能力,逐步提高案件的初核率、結案率。加強案件審理工作,確保案件查處質量。充實紀檢監察工作人員,提高紀檢監察辦案人員綜合素質,建立紀檢監察查辦案件責任追究制度。

18、建立查辦案件協調制度。加強紀檢監察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科學安排辦案力量,實現優勢互補,協調行動。省、市局建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骨干人才庫,整合辦案資源,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

19、加大案件懲處力度。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依紀懲處腐敗分子,切實糾正案件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實行案件查處結果和剖析發案原因“雙通報”制度。嚴肅查辦稅務干部以權謀私、侵害納稅人利益的案件。重點突破嚴重違法違紀案件,以及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

六、加強組織領導

20、堅持黨組統一領導,領導班子齊抓共管。各級國稅局黨組、領導班子要把貫徹落實廉政工程列入重要日程,作為國稅工作和稅收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稅收工作的總體規劃,融入稅收執法、行政管理的各個方面,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落實。

21、加強組織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紀檢組要在黨組的領導下抓好廉政工程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要將廉政工程規劃的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各部門,并加強指導、協調、督促、檢查,保證廉政工程的順利實施。各部門之間要加強交流和溝通,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工作由紀檢組牽頭協調,研究制定解決方案。

22、落實廉政工程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廉政工程的實施,實行“一把手”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工作分工,“誰主管,誰負責”,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建立督查和獎懲制度,定期檢查,獎優罰劣,推動工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要對各級、各部門落實廉政工程建設任務的情況進行考核,對落實任務不力的單位,要追究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的責任。

七、實施步驟

23、20**年上半年為啟動階段。將規劃的具體任務,按職能分工分解落實到省局機關各工作部門、所屬單位;各市局制定出具體的實施方案,報省局備案。

24、20**年下半年至20**年底為全面實施階段。各責任單位按照承擔的任務,制定、修改、完善各項制度。根據規劃,明確各階段目標任務,制定出規劃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定期對各責任單位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價。20**年底前,對落實規劃進展情況進行一次督促檢查。

25、20**年為鞏固提高階段。20**年上半年召開一次落實規劃工作經驗交流會;20**年下半年,在對各責任單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驗收的基礎上,全面總結規劃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進一步鞏固、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