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農村建房秩序整頓意見

時間:2022-06-11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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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農村建房秩序整頓意見

各村莊:

根據市新一輪城市規劃,辦事處于年制定下發了《農村建房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全處村莊建房工作逐步走上正軌。但仍有個別村莊在宅基地審批及村民建房方面存在管理混亂問題,近幾年以來,擅自翻新、亂搭亂建、集中突擊建房現象又有所抬頭,而且近期愈演愈烈。既影響了保護耕地基本國策的貫徹落實和城市總體規劃,也不利于農村穩定和經濟的發展。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及建房管理工作,防止濫占土地亂建房屋的現象發生,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望認真貫徹落實。

一、提高認識。十七屆三中會全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再次提出:“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堅決守住十八億畝耕地紅線。”近幾年,國家相繼開展了土地市場管理整頓、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全國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土地執法百日行動等一系列重大執法活動。市委、市政府對城市總體規劃非常重視,對土地調控政策越來越緊,要求越來越嚴,對違法用地和非法建筑的查處力度越來越大。因此,各村莊要從大局出發,從村莊長遠利益出發,消除貪求短期利益行為,遵守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堅決杜絕濫占亂建現象的發生。

二、嚴格審批。對于在城市中心區域、建成區內的27個村莊,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在市政府出臺有關建房政策規定之前,一律禁止任何村莊和個人違規建設,待市政府制定相關方案后按規定程序依法審批;對于規劃區外的其他村莊,凡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村委提出申請,由村委組織召開全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對申請者條件公開討論,經討論同意后,進行張榜公布,10日后無異議,填寫《農村村民建房申請表》,加蓋村委公章及三職干部私章連同戶籍證明,報街道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和國土資源所審查,經黨工委、辦事處審查同意后,向市主管部門報批。

三、責任追究。各村莊主要負責人要強化法制意識,切實負起責任,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加大依法建房政策的宣傳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杜絕濫占土地亂搭亂建、違法建設現象的發生。

1、未經批準,嚴禁村兩委擅自集中突擊建房;嚴禁村兩委縱容村民濫占亂建;嚴禁村委以任何形式與村民(或其他法人)簽訂土地買賣(租賃)協議;嚴禁規劃區外村莊群眾未批先建;未經批準嚴禁在耕地上取土、挖沙、栽樹、違規搭建臨時建筑等破壞耕地行為。

2、發生以上現象,經辦事處查處給予村兩委警告,對于情節嚴重無視警告繼續建設者,給予村支部書記免職、村委主任誡免處分,對違法建筑將會同市執法部門堅決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