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設施選址意見

時間:2022-09-22 0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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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設施選址意見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市**-2015年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通知》(東府〔**〕98號)和《關于實施“商貿**”工程的意見》(東府〔**〕56號)精神,優化城市商業網點布局和商業資源配置,推動我市商貿流通業加快整合發展,現就大型商業設施項目選址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大型商業設施選址必須符合商業網點規劃要求

大型商業設施項目選址必須符合《**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以下簡稱“總規”)、各鎮(街道)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控規”)和《**市**-2015年城市商業網點規劃》(以下簡稱“商業網點規劃”)的要求。市城建規劃局負責審核項目選址是否符合總規和控規要求,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以下簡稱《意見書》);市經濟貿易局負責審核項目選址是否符合商業網點規劃要求,并出具意見。大型商業設施項目選址只有同時符合總規和商業網點規劃要求才可立項建設。

二、大型商業設施項目范圍

大型商業設施項目包括新建或改建以下商業設施:

(一)商業面積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零售商業設施,包括商場、超市、步行街;

(二)商業面積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

(三)占地面積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物流中心;

(四)會展場館。

三、審核程序

(一)大型商業設施項目主辦方在擬定建設項目地址后,必須向市規劃局申請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市規劃局審查項目申請資料,對符合總規、控規和其他城建規劃政策的項目,發函征求市經貿局對項目選址的意見。

(二)市經貿局收到市規劃局征求意見函及企業資料后,審核項目選址是否符合商業網點規劃要求,并出具意見。

(三)收到市經貿局回復意見后,市規劃局研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對符合總規、控規和商業網點規劃要求的項目,核發同意意見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四)獲市規劃局核發同意意見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后,再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四、審核材料

需提交市規劃局審核的資料包括:

(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項目可行性報告或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復印件;

(三)1:500至1:1000現狀地形圖(圖中用地界線須加蓋地屬單位及鎮(街道)規劃所公章,配電子文件);

(四)擬建方案的總平面圖(配電子文件);

(五)區位圖;

(六)如需向建設、環保、消防、交通、水利、文物保護等有關部門征求意見的項目,須提供相關文件;

(七)屬上報市政府的項目需提供用地總平面圖效果圖、沿街立面圖、街景透視圖、夜景效果圖、鳥瞰圖、單體建筑設計方案圖(平、立、剖),及以上效果圖、方案圖的電子文件。

五、審核標準

核發同意意見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標準:

(一)符合總規、控規要求;

(二)符合商業網點規劃要求,有相應的消費需求和市場支持,與周邊商業項目不存在損害性競爭;

(三)符合建設項目對用地、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及環境的要求;

(四)符合其他城建規劃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