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政治核心意見

時間:2022-10-04 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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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政治核心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中共**市委關于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創新的意見》,結合**市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實際,現就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推進企業黨建工作創新提出以下意見

一、適應現代企業制度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是時展的要求

1、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需要。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以來,以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的國有企業改革,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特別是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以后,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的國企改革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推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逐步實現產權關系清晰化、投資主體多元化、治理結構規范化、管理運作法制化,使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面臨的客觀環境、黨組織承擔的工作任務和黨組織自身建設的狀況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這既給國有企業黨組織體現政治核心作用帶來了嚴峻的沖擊和挑戰,也為新形勢下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和空間。思考和把握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推進方式和改革路徑,必須把現代企業制度作為一個重要的前提,明確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職責要求和實現形式;必須在法人治理結構下,重新整合和構建企業黨組織的優勢資源;必須在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上,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政治核心作用;必須在國有企業機制和制度創新中,努力實現企業黨建工作機制和制度的創新。

2、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需要。國有企業黨組織是黨領導和執政的組織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增強國有企業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辦企業、維護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是密切黨與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重要途徑。堅持黨的領導,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個重大原則,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當前,國有企業黨組織必須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要求,以保持同職工群眾密切聯系為核心,積極探索和創新企業黨建工作與企業改革發展和實現、維護、發展職工利益的結合方式,提高企業黨組織推動和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大局意識,增強企業黨組織服務中心、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本領,把國有企業黨組織建設成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鞏固黨執政地位的堅強堡壘。

3、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是加強國有企業黨組織自身建設、實現黨建工作創新發展的需要。多年來,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努力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積極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創造了有益的經驗,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基層黨組織,使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在改進中得到加強。實踐證明,創新是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活力之源,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優勢、提供保證,推進企業黨建工作創新實踐這條主線,著眼于推動改革發展,著眼于保證工作大局,著眼于形成新機制;更加注重維護黨員和職工利益,圍繞共同利益,組織共同奮斗,實現共同發展;更加注重人的政治、文化需求和全面發展,以人的全面發展促進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更加注重賦予黨的傳統優勢以新的時代內容,根據自身優勢找準位置,發揮好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努力把國有企業黨組織建設成為“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職工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氛圍好”的“五好”企業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實踐者和推動者。

二、現代企業制度條件下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職責要求

國有企業黨組織要全面貫徹黨章的規定和中央有關要求,堅持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地位和作用不動搖,把工作重點放到凝聚職工群眾堅持共同理想、整合共同利益、引領共同目標、組織共同治理、動員共同創造,實現共同發展上來,開創國有企業和諧發展的新局面。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職責要求是:

1、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保證新體制運行。保證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支持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行使職權,保障企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有序運行;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做好對改革調整方案的統一思想、解疑釋惑工作,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

2、樹立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堅持把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具體落實到企業發展目標、發展規劃、發展措施和各項工作中,保證發展的決策和工作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符合企業和職工群眾的根本利益;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堅持“人才強企”戰略,為企業發展提供人才保證;促進職工群眾發展能力的提高,幫助職工群眾提高文化、科技素質和職業技能;通過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引領企業可持續發展,團結帶領職工群眾共同奮斗。

3、協調各方利益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領導、支持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充分發揮群眾組織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整合、協調出資人、企業和職工之間的利益關系,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發揮各方對企業發展的積極作用;維護企業經濟運行秩序、生產安全和職工隊伍穩定,營造企業健康和諧發展氛圍。

4、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形成共同價值觀。抓好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黨員、教育群眾的工作,使廣大黨員、群眾堅持理想信念,堅定搞好國有企業的信心;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努力營造鼓勵人們干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激發人們創造活力的良好氛圍;引領和推進企業文化建設,培育優秀的企業精神,提升先進的經營理念,促進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和發展。

三、積極探索和創新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實現形式

國有企業黨組織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積極探索、創新黨的工作與現代企業制度和職工群眾利益有機結合、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實現形式,努力做到黨建工作與經濟工作目標統一,機制銜接,任務融合,活動滲透,發揮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聯系群眾優勢,為企業改革發展目標的實現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1、規范黨組織與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關系。按照“統分結合、交叉銜接、協調制約、運行有序”的原則,由黨組織牽頭建立具體的工作規則和工作流程。“統分結合”,企業黨組織要做好統一發展目標,統一發展思路,統一工作步調工作,確保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在企業貫徹落實,同時,黨組織要積極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依章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交叉銜接”,黨組織和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的主要負責人實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并依據有關的法律章程辦理。黨委成員以在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身份、在群眾組織中的法定地位,反映黨委主張,使黨組織的意愿在決策中得到重視和體現。“協調制約”,對于企業重大問題、重大項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建立依據有關法律和章程辦事,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確保和充分發揮董事會對重大決策的統一決策、經理班子具體實施、監事會有效監督的作用。“運行有序”,結合企業實際,分別制定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辦公會的議事規則,建立合理的工作流程,靠制度管人、按程序辦事,保證各項工作按照制度規定有序高效地推進和落實。

2、健全和完善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工作機制。落實黨組織參與企業“三重一大”(企業重大問題、重大項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決策的制度,通過黨組織內部健全的民主集中制以及建立民意反映機制,暢通廣大黨員群眾反映意見的渠道,探索建立決策前的意見征詢、調查研究、專家論證、民主協商等方式,實現決策論證的民主化;建立健全黨委會制度、黨政聯席會議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工作例會制度,規范黨組織議事決策規則和程序,搭建黨組織與國有資產產權代表、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溝通思想、統一步調的工作平臺和運行載體,形成黨政組織“目標一致、相互信任、能力對等、信息對稱”的工作新局面,實現決策程序的制度化;健全決策信息系統,引入科學分析方法,合理制定決策目標、決策方案,實施決策評估,實現決策方法的現代化;在決策落實過程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組織動員優勢和黨員的率先垂范作用,并將現代管理理念和現代管理技術引入到黨建工作中來,作為融入經濟工作、推動決策實施的重要手段,實現決策落實的高效化;建立決策責任制和決策責任監督制度,明確責任監督的主體、內容、對象、程序,將監督貫穿決策全過程,實現決策監督的規范化。

3.建立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和市場化配置人力資源有機結合的企業管理人員選拔任用機制。按照“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組織配置和市場配置相結合的企業負責人分層分類管理體制和選任機制,推動企業建立完善選聘、評價、考核、激勵、約束機制,依法推薦重要干部,管理好黨群干部,培養后備干部;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要求,不斷加強企業負責人的思想政治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落實黨的人才政策,領導或協調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工作,把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與企業人員選用制度銜接起來,實施人才強企戰略,積極營造培養、吸引、使用人才和發揮人才作用的良好環境,整合人才資源,黨組織的精神激勵、人文關懷與經濟社會組織的物質獎勵、職務晉升等相融合,共同作用于事業的發展,努力把優秀人才吸引到黨組織中來,為企業發展戰略的實現提供人才保證。

4、建立健全凝聚職工群眾推進企業健康發展的組織動員機制。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與企業文化建設有機結合,突出發展的主題,從重過程、重操作、促發展的實事抓起,培育職工職業理想、職業道德、職業技術,樹立企業核心價值觀,鞏固黨員群眾團結奮斗的共同基礎;堅持和完善以職代會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和不斷完善職工管理企業的參與機制,堅持企業重大決策及時向職工代表通報,企業重大改革措施出臺前廣泛征求職工意見,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項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尤其在企業改革、重組改制、破產過程中切實維護、實現和發展好職工群眾的根本利益;進一步完善黨的群眾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同時用黨員的模范行動和黨員干部的以身作則來影響群眾、凝聚群眾;堅持黨組織牽頭,工會組織為主要依托,創建服務載體、服務機制,開展扶危濟困,特別是做好對困難企業職工和下崗、內退、生活困難職工的扶貧幫困、送溫暖、獻愛心工作,落實幫困救助各項措施,團結凝聚職工群眾共同前進。

5、落實穩定工作責任制,切實化解控制不穩定矛盾和問題。切實承擔起維護穩定工作的責任,落實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制度、人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處制度、領導包案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預警信息反饋機制等工作制度;領導和組織企業中不同的利益主體和群體建立溝通協商渠道,通過民主協商和平等對話等形式,增進溝通與了解,妥善調處矛盾糾紛,促進企業和諧發展;認真貫徹《工會法》、《勞動法》,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建立勞動關系預警協調機制,創造和諧的勞動關系;在企業改革、重組、改制、兼并、破產方案實施過程中,加強對職工思想動態的分析,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提前制定穩定工作保證方案,制定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預案,努力把各類不穩定矛盾和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化解控制在基層。

四、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組織的自身建設

1.建立健全黨的組織,合理設置黨的工作機構。堅持黨組織調整設置方案與企業改制調整方案同步考慮,黨組織負責人與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組成人員同步安排,黨的工作機構與企業生產經營機構同步設立,黨組織工作與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同步開展。根據改革后企業組織形式的新變化,堅持以產權關系為紐帶,及時合理地設置調整黨組織,明確和理順黨組織隸屬關系,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黨組織,由履行出資人職能的企業黨組織管理;相互參股的國有企業黨組織,由控股或相對控股的企業黨組織負責管理;國有參股并參與管理的企業黨組織,由投資的國有企業黨組織負責管理;國有股份較小、不參與管理的企業黨組織,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適應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則和有利于黨的工作開展,高標準履行職責的要求,科學合理設置黨的工作機構,配備黨務工作干部,并納入企業管理機構序列和人員編制;黨員人數較多的大型企業,原則上黨辦、組織、宣傳、紀檢等工作部門分設;中小型企業黨的工作部門可以分設,也可以合署辦公,但要明確專職黨務干部。

2.加強企業基層支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通過加強理論知識學習、改善干部隊伍結構、健全工作制度、改進工作作風、選配好主要負責人等措施,不斷提高基層支部班子工作本領。創新黨組織工作和活動方式,按照主題明確、目標實、內容新、形式新、效果好的要求,因企制宜,充分運用流程管理、定量化管理、項目管理、要素管理、績效考核管理等現代管理方法和現代傳媒手段、理念,提高黨組織工作和活動質量。通過組織開展“特色黨支部”、“黨員責任區”、“黨員先鋒崗”、“雙培養”等各具特色的活動,充分發揮共產黨員在推動企業改革和發展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堅持發展黨員的“十六字”方針,重視在生產、工作一線和知識分子、青年中發展黨員。堅持從嚴治黨,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

3、強化服務黨員工作,切實保障黨員權利。堅持從黨員需求出發,從真誠服務入手,寓教育管理于服務之中,切實把黨組織建設成為“黨員之家”。建立經常性的了解黨員學習、工作、生活情況的制度,重視黨員政治上進步、技術上提高、事業上發展的合理愿望和要求,通過談心、走訪、慰問、解決實際問題等方式,為黨員的學習、生產、生活、工作提供服務,為黨員素質提高、事業發展、發揮作用創造條件,搭建舞臺。建立黨組織服務困難黨員的制度和機制,對年老體弱的老黨員建立定期慰問制度,關心、幫助生活困難的黨員和下崗、內退職工黨員。切實尊重黨章規定的黨員各項權利,建立黨內情況向黨員通報、重大決策征求黨員意見制度,以及逐步推行黨務公開、黨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黨組織負責人直選試點、健全黨組織選舉制度等黨內民主制度建設,動員和組織黨員參與黨內事務,實現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切實監督,做到重大事項黨員先知道、黨員先討論、黨員先行動。

五、努力營造有利于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良好環境

1.落實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企業黨委書記是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把黨建工作狀況作為考核企業黨委工作業績的主要內容和黨委書記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兼任黨內職務的企業負責人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堅持“一崗雙責”,積極支持黨委的工作,自覺接受黨組織的領導和監督。要層層建立黨建工作責任制,上級黨組織要切實承擔起領導和指導責任,認真研究制定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推進企業黨建工作創新目標、措施,扎實推進面上工作開展。

2.加強調查研究,實行分類指導。要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進程中,針對國有企業黨建工作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行業性質、企業特征和黨員思想狀況的不同特點,特別是產權制度改革后不同所有制類型企業黨組織職責定位和履行職責的方式,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運用成功的經驗,加強分層分類指導,著力解決企業黨建工作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堅持重點突破,整體推進,使企業黨建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3.建立黨建工作評價體系,推動目標管理。要根據企業行業特征、產權結構、治理結構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不同特點,運用現代管理理念和手段,研究、制定和完善基層黨組織發揮作用、體現成效的評價體系,推動企業黨建工作的目標管理,加強黨建工作針對性、科學性、實效性,形成企業黨組織建設的責任落實體系,提高黨建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4.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工作保證。企業要在制度設計、經費投入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為企業黨組織開展工作創造條件。企業黨務干部必須納入企業管理人員編制。按黨員年人均不低于100元核定基層黨組織工作和活動經費,由基層黨組織負責管理和使用。黨組織活動經費從企業管理費中列支部分必須得到保證。股份公司、中外合資企業要在企業章程或相關協議中明確黨組織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經費保障等條款。要真正重視、真情關懷、真心愛護基層黨務干部,培養復合型干部,提高黨務干部素質、能力和水平,并將黨務干部與企業其他管理人員一視同仁,切實做到同考核、同待遇、同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