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計生統籌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18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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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面加強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新時期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主要任務
1.千方百計穩定低生育水平。穩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期間是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關鍵時期,必須確保“*”期間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下,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6‰以內,到“*”末全市人口總量控制在746萬人以內(不含機械增長)。要科學制定人口控制目標,完善人口安全預報預警制度。要嚴格執行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嚴格控制生育第二個子女,禁止生育第三個子女。建立規范的二胎生育審批制度,遏制違法生育。
2.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科學制定和實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規劃及行動計劃,廣泛開展“生育關懷”行動,加強出生缺陷干預能力建設,全面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實行定期評估、通報制度。在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免費婚檢。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醫療保健機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密切配合,大力宣傳和普及預防出生缺陷科學知識;積極開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產前篩查和診斷、產后訪視、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康復等工作;促進住院分娩和母乳喂養,為貧困婦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加強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大力普及嬰幼兒撫養和家庭教育的科學知識,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
3.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認真落實《河南省禁止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條例》。建立黨政負責、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的標本兼治工作機制。加強綜合治理的過程評估和責任考核。健全對可用于胎兒性別鑒定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的設備、藥物、技術應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執業資質認證和B超使用準入制度。加強對終止妊娠藥品的監督管理。開展孕產期全程服務,加強出生人口登記工作,特別要加大對出生二孩性別比偏高的監控力度。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廣泛宣傳男女平等、少生優生等文明婚育觀念。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長和婦女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幸福工程”、“春蕾計劃”等社會公益活動。宣傳、人口計生、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公安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堅持不懈地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集中治理活動,加大對非法實施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打擊和查處力度。加強公眾對溺棄女嬰、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監督,各級政府要設立專項獎勵基金,對舉報屬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4.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一管理服務新體制。將流動人口納入流入地人口總數,實行以流入地為主的目標管理雙向考核。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和服務網絡,配備社區計劃生育專(兼)職人員。流入地按照“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納入經常性工作范圍,提供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免費服務。把進城務工人員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強化社區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實行流動人口信息適時變動、異地查詢和跟蹤管理制度。工商、公安、城建、房管、勞動保障等部門為流動人口辦理經商、務工、購房、租房等手續時,應當核查其經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或查驗過的計劃生育證明,核查情況及時通報給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企業、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成立計劃生育協會,并注重發揮外地流入人口行業計生協會的重要作用。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員的宣傳培訓、免費辦理婚育證明等相關工作。
5.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制定人口老齡事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把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點,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高度重視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障和養老服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時,要體現對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照顧。農村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體和社會共同參與的養老服務機構,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規定提供適當補助。城市要逐步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多層次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障體系。
二、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管理服務措施
6.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經濟等手段,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健全基層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網絡。村(居)民委員會要依法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將其納入村(居)民自治,促進計劃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扎實推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村務公開,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城鎮計劃生育要實行屬地化管理,落實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
7.廣泛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宣傳、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廣電、人口計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種形式,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的公益性宣傳。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傳媒,特別是主要媒體要制定規劃,采取開辦人口和計劃生育專欄等靈活多樣、生動活潑的形式,廣泛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中等以上學校要將人口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納入相關教學內容。縣、鄉、村人口學校要充分發揮主陣地作用,大力開展國情國策、人口政策、法律法規、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與計劃生育相關內容的宣傳。利用城鄉人口文化大院等各種文化場所,廣泛開展群眾性的人口文化活動。
8.依法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過錯追究制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建立健全主體合法、權責明確、程序嚴密、行為規范、制度健全、監督有效的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體制。對違法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一律征收社會撫養費,尤其是對那些社會名人、富人、企業老板等特殊群體更要做到一視同仁,除依法征收撫養費外,取消評優評先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資格,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依法予以罷免。
9.全面提高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優質服務。制定和實施農村基層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將其納入社會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公共衛生體系規劃。積極推進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改善農村計劃生育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縣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設備水平和服務能力,履行好宣傳教育、技術服務、信息咨詢、藥具發放和人員培訓等職能。堅持避孕為主的方針,認真落實生殖健康檢查制度,指導育齡群眾選擇以長效避孕措施為主的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方法。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要進村入戶,為育齡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技術服務。鄉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要加強咨詢服務能力建設,穩步推進避孕措施的“知情選擇”。深入開展創建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市、區)、鄉(鎮、辦)活動,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10.大力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要將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納入到政府信息化建設體系中,加大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力度,提高信息共享程度。人口計生、公安、統計、勞動保障、民政、工商、衛生、教育等部門要建立信息交換平臺和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人口出生、自然增長、出生人口性別比、人口流動、新婚、抱養及入學等情況。完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遷移、就業、貧困等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信息資源建設和開發利用,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決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三、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社會經濟政策
11.健全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統籌運用經濟社會資源,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緊密結合起來,在制定實施宅基地劃分、拆遷安置、扶貧開發、合作醫療、改水改廁、沼氣應用、就業培訓、新技術推廣等政策措施時,要征求人口計生部門意見,并優先安排計劃生育家庭。深入開展計劃生育“幸福家庭行動”和計劃生育“小康工程”,鼓勵經濟發達地方制定更多有利于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經濟政策。
12.健全獎勵保障制度。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每月發放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個體工商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縣(市)、鄉財政解決發放。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愿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給予2000元以上獎勵。落實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關于建立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利益導向新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鄭辦[2006]17號)的要求,認真落實我市出臺的對農村計劃生育困難家庭救助、延長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年限、對農村獨生子女及計生雙女家庭發放“節育獎”和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子女減免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參合費用等4項獎勵優惠政策。建立節育手術保險制度,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對象,全部辦理保險,手術出現意外由承保單位負責意外賠償金5000元、醫療保險賠償金1000元。參保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分擔。
13.加大優待扶持力度。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扶貧、救災、貸款等方面給予獨生子女家庭優先照顧,在就醫、就學、防疫、國有或集體資源使用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在扶貧濟困、農民工培訓、貼息貸款、就業安排、項目規劃中優先扶持。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且只生育一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由縣(市)區財政每人每月給予不低于30元的補貼。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子女參加中招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本縣(市、區)高中時照顧10分。
14.加大困難救助力度。對獨生子女死亡、因傷病致殘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并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對象,每人每年再增發500元的扶助金。
四、切實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
15.建立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策調控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人口發展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出現重大失誤,一把手負主要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建立定期研究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不少于兩次,縣(市)區委、政府每年不少于4次。市委、市政府每年召開1次各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參加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會。繼續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大事項督查范圍。各級黨、政一把手每年要進行不少于2次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專題調研工作。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專題報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各級黨委中心學習組要把學習人口理論形成制度。各級黨校、干校要開設人口理論課。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等社團組織在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生力軍作用。
16.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對黨政領導、計劃生育部門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別進行責任目標考核,落實“一票否決”制度。市政府對縣(市)區、縣(市)區對鄉(鎮)辦事處每年年初提出工作目標,平時注重跟蹤督查,年終組織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嚴格兌現獎懲。對獲得年度計劃生育工作先進的單位,市委、市政府通報表彰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市委、市政府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差的單位,視其程度分別給予通報批評、黃牌警告和“一票否決”。凡被通報批評的單位,其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計生委(辦)主任寫出書面檢查,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凡被黃牌警告的單位,其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計生委(辦)主任1年內不得提拔。凡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其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計生委主任予以免職。
17.建立穩定增長的投入保障機制。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確保落實各項獎勵優惠政策、縣鄉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經常性工作、城鄉育齡群眾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全市各級財政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投入要逐年增加,“*”期間,每年增長幅度,市級0.3元、縣級1元、鄉級0.6元。從2007年起,各行政村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投入按不低于人均1元的標準納入鄉級財政預算,其中計劃生育村民自治村人均投入標準不得低于2元。加強經費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嚴肅查處在獎勵優惠資金發放和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計劃生育事業費投入不到位的不得評為先進,更不得評為國家和省級優質服務先進縣(市)區。
18.加強黨員、干部的計劃生育管理。黨員、干部要帶頭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對違法生育的黨員、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懲處,不能擔任領導職務,不得作為后備干部。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法生育的不得提名為“兩委”班子候選人,不得進入村“兩委”班子。組織人事、紀檢監察、人口計生等部門要建立經常性的信息交流制度,及時查處違法生育的黨員、干部。組織、人事等部門要把領導干部落實計劃生育責任制的情況作為衡量政績、選拔任用、獎懲的重要內容,任期內逐年考核,離任時進行審核,對工作失職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予提拔、重用。
19.穩定健全基層工作機構和隊伍。在農村綜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區劃調整中,確保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和編制穩定,不得撤并和改變機構性質。城市新建社區要及時配備社區專職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公益服務,經費由財政保障。選拔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充實、配強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領導班子。對政績突出的人口計生干部,在提拔使用、評先樹優等方面要優先考慮。任職期間連續2次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縣(市)、區計生委主任,經全面考核符合條件的優先提拔或重用。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隊伍職業化建設,建立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末技術服務機構中的專業技術人員要達到80%以上。要按照年輕化、女性化、知識化要求公開選聘村計劃生育管理員,并享受村兩委班子成員同等待遇,由縣、鄉財政保障其待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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