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意見

時間:2022-03-24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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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

為了調動社會各界人士招商引資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促進我區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現就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問題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獎勵的范圍

為本區介紹引進投資項目(房地產項目除外)的社會自然人(本區黨政機關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及其他按規定不能享受獎勵的人員除外)。

二、獎勵的標準

(一)凡介紹引進外商投資項目的,在首期項目竣工后,根據其投資強度和項目大小,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2-0.6%給予一次性獎勵;凡介紹引進區外投資項目的,在首期項目竣工后,根據其投資強度和項目大小,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2-0.4%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凡引進利用非本區資源的項目,按第一納稅年度本區實得財力的5-10%給予一次性獎勵。

上述單個項目的獎勵金額以50萬元為限。

三、獎勵的實施

(一)引進項目的獎勵由項目引進單位認定并給予獎勵。獎勵經費由項目受益單位承擔。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中介人自負。

(二)本意見為指導性意見。各鎮(街道)、工業區和區屬公司等項目引進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按照中介人的實際工作量和貢獻大小,實施對中介人的獎勵。

四、本意見自之日起施行,原《關于鼓勵招商引資的若干規定(試行)》(金府[2001]22號)同時停止執行。

五、本意見由區政研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