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約化供水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4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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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約化供水工作意見

根據市供水總體規劃提出的“飲用水以長江、江水作為水源,不具備以上條件者將實行關閉、停產;年年底前關閉所有深井水廠以控制地下水開采;推行集約化供水,逐年關閉和取消鄉鎮水廠”的要求,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啟動鎮級水廠歸并工作,實施集約化供水。現就歸并鎮級水廠推進集約化供水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的

按照城市供水水質標準(CJ),整合資源,實行集約化管理,切實解決我區鎮級水廠存在的源水水質難以保證、工藝落后、設備簡陋、技術含量低、供水能力不足等問題,確保供水安全。

二、歸并的范圍

本次鎮級水廠歸并范圍是:朱涇深井水廠、新農水廠、松隱水廠、朱行自來水公司、漕涇自來水公司、張堰深井水廠、干巷水廠、廊下自來水公司、錢圩水廠、金衛水廠、金呂水廠、工農水廠、楓涇深井水廠、興塔水廠以及自來水有限公司下屬朱涇水廠、亭林水廠、張堰水廠、呂巷增壓站、山陽水廠、楓涇水廠。

三、職責分工

本次鎮級水廠歸并由區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區水務局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及各鎮配合實施。自來水有限公司承擔鎮級水廠歸并后的集約化供水責任,負責歸并及供水方案的制定、技術改造、運營管理、水費收取等相關工作;各相關鎮負責轄區內水廠歸并后的剩余人員安置、資產交接等工作,配合區水務局按時完成歸并和集約化供水工作。

四、鎮級水廠歸并方式

(一)鎮級水廠職工的分流及安置:各鎮級水廠現有職工原勞動關系解除,由自來水有限公司擇優錄用部分職工。以各水廠年度售水量每40萬噸錄用一名職工,加上用戶水表數每1600只錄用一名職工。具體條件、考試辦法由區水務局制訂。其余職工由各鎮按相關政策進行分流及安置。為確保人員分流順利實施,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及供水安全,區級財政對各鎮人員安置費用給予部分補貼,總計170萬元,其余由各鎮承擔。

(二)鎮級水廠資產的處置:各鎮級水廠資金(帳面資金及債權債務)由所在鎮負責處理;供水管網無償調撥給自來水有限公司。為了確保供水工作的延續性,各鎮需向自來水有限公司提供相應的營業網點。

(三)鎮級水廠的技術資料處置:鎮級水廠歸并以后,各鎮級水廠應將所有技術資料(管線圖、用戶表卡、用水量資料、計劃用水資料等)移交給自來水有限公司。

此次鎮級水廠歸并后集約化供水按照“統一取水、一網供水、統一管理”要求實施,全部納入自來水有限公司的供水管理系統。原深井取水、就近水源取水等方式全部取消。

五、集約化供水運營管理

(一)集約化過程中管網改造資金:由于各鎮級水廠供水管網各成體系,互相不聯通,為達到集約化“一網供水”的要求,在鎮級水廠歸并過程中,必須對現有的管網設施進行必要的改造并敷設大量的新管網以連接各深井水廠原有管網,以形成一個互通互聯的整體。經測算工程改造資金787萬元,其中區財政補貼400萬元,其余由自來水有限公司承擔。

(二)運營管理方案:實行集約化供水后,由自來水有限公司以“一級法人、二級管理”模式進行運營,實現人、財、物的統一管理。

(三)水費的收取:集約化供水以后由自來水有限公司按照《市供水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抄表收費。供水范圍內統一水價,由自來水有限公司按區物價局批準的收費價格統一收取水費并代征排水費等相關費用。

六、時間進度

按照條件成熟即實施歸并的工作原則,各鎮級水廠的歸并工作從2006年1月開始實施,至2006年6月底完成。在此期間,各鎮仍須做好轄區內各自水廠的運行和管理,確保供水安全。

七、組織領導

為確保各鎮級水廠歸并和集約化供水工作順利實施,區政府成立集約化供水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區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區府辦、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務局相關領導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區國資委、信訪辦、財政局、審計局、勞動保障局、水務局、社保中心、城投公司分管領導及各鎮、工業區分管鎮長(主任)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水務局分管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自來水有限公司經理、區給水管理所所長任副主任。各鎮、工業區應建立相應的工作班子,明確負責人,切實加強對鎮級水廠歸并和集約化供水工作的領導。

附:區集約化供水工作領導小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