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教育督查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11-12 05:30:00
導語:區教育督查工作的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進一步加快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保障年度教育工作任務的落實,根據《山東省教育督導條例》和各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要求,結合落實全區教育年度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加強全區教育督查工作的意見如下。
一、教育督查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求真務實、公平公正和針對性、實效性原則,力求通過督查評估對全區教育工作做出客觀、真實、公正的評價,促進解決全區教育所面臨的突出問題,盡快實現“農村教育求突破,城區教育上水平,隊伍建設樹形象,整體工作創一流”的工作目標,全力打造“*教育”名片,促進全區教育健康快速協調發展。
二、教育督查工作的范圍
教育督查指對區局所屬區直學校(幼兒園)、鎮街教育辦及所屬學校(幼兒園)、民辦學校(幼兒園)所進行的督導、檢查、評估、驗收等活動。
三、教育督查工作的重點
2009年著重做好對教育五項重點工作的督查:
一是隊伍建設。重點督查三支隊伍的建設,加強對校長、教育辦主任和中層干部的履職考核,強化民主監督,注重工作政績評價。
二是素質教育。重點督查素質教育推進工作,有效避免違反省規40條行為發生,維護好我區教育質量提升的良好環境。
三是教學管理。重點督查課堂教學效益年活動,深化教師專業發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四是農村學校內涵提升。重點督查“五美校園”創建工作,結合校舍改造、“三亮三改”、布局調整,確保三年內全區農村辦學層次有較大提升。
五是安全穩定。鞏固好安全穩定工作成果,維護好全區教育良好形象。
四、教育督查工作的形式和方法
教育督查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形式進行。定期督查將依據區局制定的督查工作計劃實施,提前下發督查細則,明確督查要求,并提前通知;不定期督查依據工作實際隨時進行,不向被督查單位下發通知。
一是上級各類督查活動根據上級有關安排進行;二是教學常規檢查由教研室單獨安排;三是教育臨時重點工作根據局主要領導安排進行;四是教育五項重點工作和教育其它督查活動全部歸口督導室統一安排,年初統一制定并印發督查計劃。
教育定期督查工作要明確分工,明確責任股室和配合股室,報請分管領導同意,然后組織實施。部分不定期教育督查工作報請局主要領導批準后,由督導室負責實施。
五、教育督查工作的制度
一是繼續堅持實行局黨委成員和科級干部聯系點制度。按照分管工作及聯系單位,抓好工作推進;繼續實行分管領導下的股室責任制。
二是建立工作實名通報制度。凡教育局對工作的通報,一律按檢查情況,通報到具體單位,并下達整改通知。
三是強化過程考核和量化考核。2009年對全區教育系統崗位目標考核的方式注重過程考核,二分之一以上的指標直接使用過程考核結果,二分之一以上的股室不再參與年底統一組織的考核活動。
四是建立并完善問責制度。在對基層單位的檢查和評比中,注重對評價指標的量化,并依據量化結果進行排隊,凡兩次工作評價結果末位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局黨委寫出書面說明。同時,在適當層面上進行問責。對教育局全年工作落實情況,實行分管領導責任下的股室問責。
六、教育督查工作計劃
全區教育2009年度五項重點工作的督查計劃見附表,其它教育督查工作計劃于近期制定,另行下發。
- 上一篇:區教育局科學發展觀活動的實施方案
- 下一篇:普通高中課程設置及教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