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危舊住房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11-30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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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危舊住房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

實施危舊住房改造,是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戶困難、改善民生的重要民心工程,是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建設品味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加快危舊住房改造進程,現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市區中心城區危舊住房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錫政辦發[2009]15號)精神,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改善城區居民人居環境與生活質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目標,統籌安排,落實責任,協力推進,通過危舊住房改造,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增強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區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水平,努力構建“和諧宜人新*”。

二、基本原則

(一)為民辦實事的原則。實施危舊房改造是區政府的重要職責,要把危舊住房改造納入區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制訂周密詳細的工作計劃,落實具體工作措施,扎實有效地推進拆遷改造工作,確保兩年內基本完成危舊房改造任務。

(二)統一規劃的原則。危舊住房改造,要按城市規劃確定的改造范圍、用地性質、建設要求組織實施。涉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文物保護的,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對規模較大或需要聯動開發的項目,要統一規劃,分期實施。

(三)實物安置與貨幣化安置相結合的原則。危舊住房地塊改造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相結合,進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設速度,盡力縮短拆遷居民安置過渡時間,盡快改善居住條件。

三、目標任務

目前,全區10個危舊住房地塊中,約有72.1萬平方米危舊住房尚未拆遷改造,涉及居民約7800戶(詳見附件)。其中,第一類,對已啟動但未完成拆遷的3個地塊2.8萬平方米危舊住房,區拆管辦要加快推進,確保2009年上半年完成;第二類,對已經有建設項目內容的4個地塊約20.4萬平方米危舊住房,區拆管辦應按原計劃確定的地塊使用性質、建設內容、拆遷政策,抓緊落實推進。在2009年3月前啟動實施,2010年完成拆遷改造任務;第三類,未列入改造計劃、未辦理立項手續的危舊住房,今年先啟動3個地塊約48.9萬平方米,2009年上半年完善各項手續,下半年啟動拆遷,2009年完成其中的2個以上地塊,2010年完成改造任務。

四、政策措施

(一)拆遷政策。危舊住房拆遷改造,依據《無錫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進行實施,對其中經審核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按照無錫市住房保障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土地規劃供應政策。按照危舊住房改造計劃的規劃用地規模,爭取市有關部門的支持,及時提供合適的建設用地,一次規劃、分步建設、分批建成、略有超前,為我區危舊住房改造用地提供保障。危舊住房改造項目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立項建設。

(三)保障性住房建設政策。綜合考慮危舊住房改造拆遷安置、非拆遷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經濟適用住房(含廉租房)保障等方面因素,我區共需保障性住房100萬平方米左右。要按照一次性規劃定點、均衡布點、分步建設的要求,盡快啟動潘婆橋地塊、五愛西地塊等保障性住房建設,不斷滿足危舊住房改造和住房保障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切實抓好危舊住房改造,區政府建立由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和區長助理任副組長,發改局、建設局(城投公司)、財政局、房管局、民政局、財政局、城管局、信訪局、建管中心拆管辦、財審辦、國土*分局、市規劃局城中分局、南禪寺街道、清名橋街道、迎龍橋街道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危舊住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確定改造目標任務、改造項目地塊、改造過程中的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房管局,具體協調危舊住房改造相關事宜。發改局負責危舊住房改造項目的立項和報批等手續。拆管辦負責做好地塊拆遷的組織實施。財政局、財審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舊住房改造過程中所需政府資金的審核、撥付、監管工作,以及相關財稅優惠扶持政策的研究落實。規劃城中分局、國土*分局負責危舊住房改造地塊規劃和安置房定點。建設局(城投公司)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工作。

(二)明確目標,加快推進,加強考核。危舊住房改造時間緊、任務重,既是當前拉動內需的一項重要工作,更是改善民生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要進一步明確危舊住房改造的目標任務,并納入各部門和單位的年度目標考核,確保按時按量完成改造任務。要加快推進危舊住房改造,對已立項的危舊住房改造地塊按原定計劃完成拆遷改造;對未辦理立項手續的危舊住房地塊,盡快完善相關手續并實施拆遷改造。要加快安置房建設,按照一次規劃,分步建設的要求,落實定點安置房源,保障危舊住房改造安置需要。

(三)嚴格政策,規范拆遷。危舊住房改造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本著為民拆遷、依法拆遷、陽光拆遷、和諧拆遷的原則和理念組織實施拆遷工作,妥善處理好有情拆遷與依法拆遷的關系,既要嚴格執行補償安置標準,又要防止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發生,確保危舊住房改造工作有序進行。

(四)營造環境,形成合力。要利用多種渠道,加強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發揮輿論引導作用,爭取群眾的理解與支持,為加快危舊住房改造營造良好氛圍。各職能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協同配合,形成合力。按照“特事特辦”的要求,落實承辦科室,明確專人負責,簡化辦事程序,暢通審批渠道,積極高效地為區危舊住房改造做好服務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