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大力發展的實施建議
時間:2022-06-09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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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是農業現代化不可或缺的首要條件,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支撐,是生態文明建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為充分發揮水利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科學發展中的支撐保障作用,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11﹞1號)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浙委﹝2011﹞3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快推進水利改革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生態立縣、工業強縣、旅居興縣”發展戰略,按照“推動跨越發展、加快綠色崛起”的戰略部署和“十二五”總體目標,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健全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快推進防洪保安工程、水資源保障工程、農田旱澇保收工程、水環境保護生態工程等“治水保收、興水潤民”四大工程建設,進一步增強應對有力的水旱災害防御能力、合理高效的水資源配置能力、環境良好的水生態保護能力和科學規范的水利管理能力,奮力推進磐安水利跨越式發展。
(二)主要目標。力爭通過5-10年努力,基本建成四個體系,現代水利發展的體制機制基本建成:一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的防汛抗旱減災體系。城市防洪標準全面達到50年一遇以上,集鎮防洪標準達到20年一遇以上;文溪、好溪、澄潭江3條中小河流重點河段治理基本完成,規劃內病險水庫、山塘除險加固全面完成,山洪地質災害防災的薄弱環節和易發地區的突出問題基本解決。二是基本建成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年供水能力新增80萬立方米,農村供水保證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完成重點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新增節水灌溉面積1.16萬畝,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8以上。三是基本建成水資源保護和水生態健康保障體系。主要河流水生態明顯改善,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5%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四是基本建立適應科學發展的水利管理體系。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資源節約和合理配置的水價形成機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基本形成,依法治水管水的能力顯著提升,水利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顯著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防洪防臺抗旱能力建設,著力構建防災減災網絡。
1.完善城市防洪工程體系。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設,擴大工程的保護范圍,提高城市和產業聚集區防洪能力,切實保障城市安全,改善生活居住環境。“十二五”期間老城區及延伸地段新建50年一遇標準防洪堤7.2公里,新城區和云山旅游度假區新建50年一遇標準堤防5.8公里。
2.加快推進河流治理。“十二五”期間新建標準防洪堤35公里,其中小流域堤防加固計劃新建好溪、溪爐港、始豐溪、西溪、玉虹溪、雙坑溪等河道堤防2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計劃實施澄潭江、文溪、好溪三條中小河流項目,完成重點河段治理6.9公里,新建或加固堤防11.5公里;山洪溝治理完成河道堤防3.5公里。啟動河道堤防安全鑒定及動態監測,加快建設防災避災場所,提高防御山洪災害的能力。
3.深入實施“強塘”工程。鞏固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成果,加強水庫安全動態監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十二五”期間重點加強安全隱患嚴重的山塘除險加固,完成73座山塘整治,確保山塘防洪和興利等功能的正常發揮。
4.健全防汛防臺抗旱組織指揮體系。全面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防臺抗旱各項責任制,強化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作、反應迅速、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體系。修訂各類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構筑科學、完備的預案體系。鞏固深化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加強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的搶險救援隊伍建設,加強基層防指辦能力建設。
5.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健全水庫山塘、重要堤防、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等的巡查預警制度,建立健全基層群防群治的長效管理機制;編制防洪風險圖;建設重要防洪工程遠程圖像監視系統,建立防汛抗旱綜合信息共享平臺。加快應急通訊和機動監測能力建設。健全水利、氣象、國土、環保、建設、衛生等部門密切協作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環境安全的監測預報、預警體系。
(二)開展民生水利工程建設,著力構建農業生產水利保障網絡。
1.加快農業“兩區”水利設施建設。圍繞糧食功能區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同步配套水利基礎設施,完善灌排配套渠系,推進高標準農田水利建設,確保糧食生產功能區農田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確保現代農業園區防洪排澇灌溉標準達到相應農業生產要求,實現農業“兩區”水利設施的現代化。
2.大力抓好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十二五”期間計劃以高效節水灌溉、現代化灌排渠系、節水改造等工程為重點,新建渠道及輸水管道36公里,堰壩23座,完成低丘紅壤開發治理1500畝,著力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抗御自然災害能力。
3.積極實施噴微灌工程。深入推進節水灌溉建設,優先在設施農業區、飲用水源地、低丘緩坡和經濟園地建設高效節水灌溉工程,擴大噴微灌面積,著力提高農業灌溉水平。“十二五”時期建成經濟型噴微灌工程3000畝。
(三)加快推進水資源供給保障工程,著力構建供水安全保障網絡。
1.推動好溪水利樞紐和花溪水庫建設。全面完成花溪水庫工程建設,為城區飲水提供水源安全保障;開工建設好溪水利樞紐工程,及早發揮工程效益。
2.加強農村飲用水工程長效管理。繼續推進農村飲用水提升工程,鞏固“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建設成果,推進農村供水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構建工程運行和管理長效機制,設立農村飲水安全長效管理基金,制定長效管理考核辦法,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3.努力開展小型水源工程建設。重點解決農村飲用水工程水源配套問題、中心集鎮供水后備水源問題和農田灌溉配套小型水源問題。“十二五”期間新建小型水源工程14處。
(四)全面提升水資源保護能力,著力構建水環境生態保護網絡。
1.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涵養區的保護,強化飲用水源水質保護,依法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實施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開展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確保提供清潔安全的飲用水。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和管理。
2.深化城鄉水環境整治。深入實施萬里清水河道建設,結合城鎮環境建設和村莊整治,加大城鄉河網溝渠水系的綜合整治力度,改善水環境,營造水景觀,共建生態城市、綠色城鎮和秀美鄉村。積極推進水域保潔,推行河道上下游保潔聯動考核,健全水域保潔長效機制。“十二五”時期完成農村河道綜合整治117公里、河道保潔165公里。
3.加強水土保持。貫徹落實水土保持法,加強重點小流域生態修復和生態脆弱地區的綜合治理,推進易災地區、水源涵養區水土流失防治,“十二五”時期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45平方公里。強化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健全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審批和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制度,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補償制度,堅決遏制人為造成水土流失的現象。
4.嚴格水資源管理,落實“三條紅線”。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的水資源論證工作,未通過水資源論證的有關規劃不得批準實施,嚴格取水許可管理,落實用水計劃管理,沒有通過水資源論證并取得許可管理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推進建設節水型社會,理順節水管理體系,加強用水定額管理,對年取用水10萬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戶實行實時監控;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制度,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強化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管理,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區水質達標評價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著力增加水利投入,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發揮政府在水利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積極引導社會各類資金和力量投入水利建設,力爭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年高出一倍。積極籌措財政水利資金,加大對水利的專項投入;從土地出讓金總額中提取2%用于農田水利建設;按照中央關于進一步完善水利建設基金政策的規定,足額征收水利建設資金,專項用于水利建設與管理;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強對水利投入的績效評價,確保增加投入的政策落到實處。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水利建設。積極穩妥推進經營性水利項目進行市場融資,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按照“多籌多補、多干多補”的原則,加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充分調動農民投工投勞興修農田水利設施的積極性。
(二)不斷創新水利發展的體制機制
1.加快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強化水利建設行業監管,全面落實水利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深化國有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將公益性、準公益性水管單位基本支出和維修養護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明晰所有權和使用權,落實管護主體、管理責任和管理經費,增加對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護經費的補助。
2.健全基層水利服務組織。健全職能明確、布局合理、隊伍精干、服務到位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完善縣域內流域(區域)水利站“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建立流域或鄉鎮水利服務管理機構。探索建立村級農民水務員隊伍,為健全農村水利的長效管理機制開辟一條新路子。強化基層水利服務機構水資源管理、防汛防臺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利科技推廣等公益性職能。
3.強化科技支撐。健全水利科技創新體系,加大水利先進技術和適用產品推廣應用力度。強化水文、氣象在防災減災中的技術支撐作用。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技術在防汛抗災、水利工程管理、水資源管理、水政執法等方面的應用。
4.推進依法治水。深化水政執法體制改革,探索水利、國土、環保、林業、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水利執法隊伍和能力建設,落實執法保障經費,提高綜合執法能力。建立重大水事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制度,限期查處整改。維護社會水事秩序,建立水事糾紛依法調處機制。
5.認真開展全國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水利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資源環境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科學制定水利及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推動水利建設,強化水利管理等具有重要意義。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質量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必須落實責任、積極參與,共同開展工作。
(三)切實加強對水利工作的領導
1.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責任。“十二五”期間各級黨委、政府每年要定期研究水利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本區域水利建設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實行防汛防臺抗旱、飲水安全保障、水庫安全管理首長負責制。建立水利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加強對水利財政投入、項目建設、運行管理等工作的督查考核。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水利改革發展。
2.加強水利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適應水利改革發展新要求,積極搭建培養水利人才戰略平臺,加大對水利干部職工在職培訓、繼續教育力度,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職工隊伍素質,切實增強建設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鼓勵廣大科技人員服務于水利改革發展第一線。
3.動員全社會力量關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力度宣傳縣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識、節水意識、水資源保護意識,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建設。把水利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為水利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對在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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