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農構建總體意見

時間:2022-03-05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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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支農構建總體意見

一、充沛看法以民辦公助方法推進財務支農項目建立的實際意義

(一)近年來,我縣不時加大對農業鄉村的投入力度,促進了農業鄉村經濟的疾速開展,然則與農業鄉村開展的需求還有很大差距。履行民辦公助方法,樹立在當局積極支撐指導下,國度、農戶、社會多元化投入,一起推進支農項目建立的新機制,是現階段完美農業投入方法,處理農業鄉村投入缺乏的一條有用路子。

(二)經過履行民辦公助方法,推進完美以村民大會、村民代表大會為首要方式的民主議事決議計劃機制,促進村莊政權組織改變本能機能,親密干群關系,為支農項目建立供應需要的支撐和效勞。進步農人專業協作社在現代農業開展進程中的組織運營主體位置,擴展農人的參加和受益局限,激起調動農人民主議事、定事、做事、管事的積極性,加速推進鄉村民主治理歷程。

(三)支農項目是改善鄉村根底設備前提,進步農業出產力程度,添加農人收入的主要伎倆,在建立社會主義新鄉村中發揚著主要效果。依據新鄉村建立“二十”字方針,經過履行民辦公助方法,付與民辦公助新的內在,增添民辦公助新的辦法,加速推進支農項目建立,為新鄉村建立注入新的生機。

二、準確掌握以民辦公助方法推進財務支農項目建立的指點思維和根本準則

(一)指點思維

深化支農投入方法變革,統籌農業鄉村協調開展。以支農項目為載體,以財務資金為指導,以籌資籌勞為根底,以農人建管為主體,以底層民主為動力,以農人得實惠為目的,樹立健全“投、建、用、管”四位一體的合理機制。

(二)根本準則

1.農人自愿。要以農人民主決議計劃、自愿出資出勞為前提,以一致規劃為依托,以增強組織發動為紐帶,財務支農項目資金賜與恰當津貼,使當局投入和農人籌資籌勞相連系,一起推進支農項目建立。

2.農人主體。要凸起農人是項目標直承受益主體、自愿出資出勞主體和建立治理監視主體,以農人需求最急迫、反映最激烈、好處最直接的支農項目為切入點,執行先建后補、以獎代補,履行民辦公助。包羅農戶、大戶自建項目,聯戶建立項目,農人專業協作社建立項目,村組集體或聯村聯組(含托付專業施工步隊建立)建立項目等。

3.競爭立項。要引入競爭立項機制,對項目方案、機制立異、保證辦法、項目治理、資金整合、資金監管及以往項目建立管護、資金監視治理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尤其是對農人積極性高、根底任務扎實、底層組織得力的當地和農人專業協作社建立的項目優先賜與支農項目資金的支撐。

4.公開通明。要樹立健全各項準則,確保議事順序標準化、機制準則科學化、項目申報真實化、資金治理精密化,做到公開通明、公道公平,承受群眾監視。

三、嚴厲界定以民辦公助方法推進財務支農項目建立的合用局限和規范

(一)合用局限。除根本建立和中心、省、市、縣對財務資金運用方法有明白規則的支農項目外,凡以農人自愿出資出勞為主體,以農人為直承受益對象,以財務津貼資金為指導的支農項目資金,都應該積極履行民辦公助方法。首要包羅用于以下建立內容的項目資金:提灌站、石河堰、渠系(含支渠、斗渠、農渠、毛渠)、節水澆灌、山坪塘、蓄水池、囤水田等小型農田水利設備,戶用沼氣、平安飲水等小型鄉村公益設備,村組路途、林區路途、畜禽圈舍、出產便道、山糞池等小型農業出產根底設備,種子、苗木、種畜禽、化肥、地膜、農藥等農業出產材料津貼,新建、改建、擴建、面貌革新等民居建立津貼和鄉村新型社區的公共根底設備、公共效勞設備建立等。

(二)資金起原。在當局津貼的支農項目資金指導下,鼓勵農人自愿出資出勞,鼓舞集體經濟投入,倡議社會捐贈資助,構成支農項目標不變投入機制。在資金運用中,要依照“渠道不亂、用處不變、優勢互補、各計其功”的準則,加大資金整合力度,構成資金合力,完成全體打造,進步運用績效。

(三)支撐扶直環節及津貼規范。凡中心、省、市、縣對資金支撐扶直環節及津貼規范有明白規則的,嚴厲依照規則執行。中心、省、市、縣對資金支撐扶直環節及津貼規范沒有明白規則的,由縣人民當局依據上級津貼資金額度及資金運用指點性定見,連系項目類別、投資規劃、建立規劃、建立內容、農人出資出勞狀況以及物價要素,明白支撐扶直環節,并依照項目辦法單元方案造價的必然比例確定定額津貼規范。中心和省級津貼資金首要用于處理項目建立所需資料、東西、機械租賃、外聘技工等直接工程支出和農業出產材料支出,對小型農田水利設備、小型農業出產根底設備、小型鄉村公益設備的津貼不超越單元方案造價的50%,對農業出產材料的津貼不超越單元方案價錢的40%。扶貧資金的對應津貼規范按資金文件規則執行。

縣級津貼資金由項目縣級主管部分會同縣財務局提出支撐扶直環節和津貼規范的定見,報經縣人民當局同意執行。上級和縣本級對統一項目賜與支撐扶直的,縣級津貼資金應與上級津貼資金連系配套運用,既可以與上級津貼資金打捆用于一樣的支撐扶直環節,也可以獨自用于其他支撐扶直環節。當局對民辦公助的項目一致執行以獎代補。

執行民辦公助的財務支農項目,當局投入首要以資金津貼方式完成,非凡狀況下可以物資津貼方式完成。資金津貼執行先建后補、直補到位。物資津貼執行當局收購、發送到位。津貼對象為單位項目標施行主體,農戶單戶施行的津貼到戶,聯戶施行的津貼到組織者,單組施行的津貼到組,聯組施行的津貼到組織機構,單村施行的津貼到村,聯村施行的津貼到組織機構,農人專合組織施行的津貼到專合組織。

(四)津貼方法。支農項目津貼資金首要以錢幣方法兌現,要依照項目資金規則的津貼規范和支撐環節進行津貼。對農戶的資金直補執行財務補助“一折(卡)通”,對其他施行主體的資金直補悉數執行轉帳付出。兌現資金直補準則上在單位項目完成后一次性全額撥付,非凡狀況下可以在單位項目完成相對自力內容后撥付響應津貼。

四、實在標準以民辦公助方法推進財務支農項目建立的操作治理

以民辦公助方法施行的財務支農項目,方案經同意后,要嚴厲依照方案內容組織施行。要增強宣傳發動,調動農人積極性,自愿出資出勞,參加項目建立。在嚴厲實行民主順序,充沛尊敬農人志愿的前提下,可以接納農人自行建立、投標(比選)等方法施行項目。由項目縣級主管部分向縣財務局書面申報,縣財務局牽頭組織相關工程技能人員對其契合性進行搜檢后,報經縣人民當局同意執行。

(一)充沛表現農人在民辦公助項目中的主體位置。

執行民辦公助的財務支農項目,項目縣級主管部分應在項目初始規劃、向上申報、向下批復的相關文件中明白表述民辦公助方法的相關事項。項目相關文件該當確定農人在民辦公助項目中的主體位置。

(二)當局指導農人以民辦公助方法施行項目。

執行民辦公助的財務支農項目,項目縣級主管部分應對上級和本級曾經明白的項目相關政策、相關要求進行事前公示。項目經同意立項后,縣級主管部分和項目所涉鄉鎮應做好項目宣傳,發起有志愿有前提的農人以分歧方式積極請求施行。農人的項目請求經批復后,縣級主管部分和項目所涉鄉鎮應準確指導農人群眾接納合理有用的方式自立建管。

項目相關政策包羅項目投資方案、資金籌措、項目義務、建立內容、財務資金運用偏向、津貼規范和額度等;項目相關要求包羅項目目的、建立規范、農人投入比例或額度、自建方式、建立工夫等;項目請求方式包羅農戶單戶請求、聯戶請求、單組請求、聯組請求、單村請求、聯村請求、農人專合組織請求等;項目自建方式包羅農戶單戶建立、聯戶建立、單組建立、聯組建立、單村建立、聯村建立、農人專合組織建立、托付專業施工步隊建立等。

(三)以民辦公助方法施行的項目執行競爭擇優。

執行民辦公助的財務支農項目,項目施行方案經同意后,縣級主管部分應依據上級和本級的相關要求及各級對項目治理的相關規則,在縣級相關部分的協同下,經過競爭擇優方法確定單位項目標詳細施行主體。

1.單位項目請求。由有志愿有前提的村組、農人專業協作組織或農人個別連系項目立項部分的定見(含托付專業施工步隊建立),向項目縣級主管部分提出版面施行請求。項目縣級主管部分應明白單位項目請求的詳細方式和承受主體。縣級相關部分和鄉鎮應共同項目縣級主管部分做好請求指點。

2.單位項目評審。由項目縣級主管部分對一切請求主體進行綜合評審,并依據項目節制性目標和相關要求,對一切請求主體進行優選排序,擇優入圍單位項目施行主體。項目縣級主管部分應制訂科學合理且可操作的評審方法,評審進程應承受需要監視,以包管客觀公平、公道合理。

3.單位項目批復。由項目縣級主管部分對入圍的單位項目一切施行主體進行公示,并在公示完畢后連系反應定見,確定并批復各單位項目施行主體。公示可以接納紙質、聲訊、視媒等方式,公示期應契合法定要求。公示文件和批復文件應以紙質方式送縣財務局立案。

(四)以民辦公助方法施行的項目由農人自立建立治理。

執行民辦公助的財務支農項目,農人是項目業主,由農人在項目縣級主管部分和縣級相關部分以及鄉鎮的指點下,自立建立、自立治理、自行監視。單位項目是農戶單戶施行照樣聯戶施行、單組施行、聯組施行、單村施行、聯村施行、農人專合組織施行(含托付專業施工步隊建立),由農戶經過得當方法自行民主決議計劃。

(五)項目驗收。項目竣工后,縣大將組織縣級有關部分進行審核驗收。驗收進程必需有村委會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眾代表全程參加。驗收完畢要出具驗收申報,并有村民監視小組或理財小組代表簽字贊同。驗收申報是財務部分撥付津貼資金的一項主要根據。縣、鄉鎮要樹立項目檔案或數據庫,將村民一事一議的會議記載、村民簽字、籌資籌勞方案、物資領用發放、項目資金請求及兌付等原始材料匯總歸檔,標準治理。

(六)資金治理。要增強資金的治理,執行村民自治監視,成立3—5人的村民監視小組或理財小組,詳細擔任對資金籌集運用和工程質量的監視。接納民辦公助方法的支農項目資金準則上執行縣級報帳制治理,專帳核算,專款專用;執行先建后補,可以預撥局部資金,待驗收及格后處理清理。在前提答應的狀況下,可以探究以“一折通”的方法,將津貼資金直接兌現給受益農戶。要增強對村民出資、村組集體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的治理,必需經由村民監視小組或理財小組審核贊同報村委會同意后,方可付出。縣財務可依據實踐狀況,恰當布置資金用于支農項目勘察、規劃、設計、論證等方面的費用支出。

(七)項目管護。依照“誰投資、誰收益、誰一切、誰管護”的準則,對支農項目構成的資產,要清楚產權,歸項目主體一切。以農戶自用為主的,其產權歸小我一切。建立項目取得的財務津貼資金構成的資產,按《農人專業協作社財政管帳準則(試行)》規則量化到成員帳戶。村組集體或聯村建立項目取得財務津貼資金構成的資產,辨別歸入村組集體經濟賬內核算,其產權歸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一切。項目主體可以擔任日常管護,也可以經過承包、租賃等方式,執行市場化運作,進步項目標運用效率和養護程度,讓項目發揚應有的效能,使農人長時間受益。

(八)津貼資金兌現順序。單位項目完成后,由單位項目施行主體依照詳細項目標驗收要求向項目縣級主管部分提出版面驗收請求,并依照詳細項目標津貼資金治理規則向縣財務局提出版面津貼資金兌現請求。項目縣級主管部分對請求驗收的單位項目組織驗收并出具驗收結論,還對單位項目施行主體提出的津貼資金兌現請求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定見。縣財務局對項目縣級主管部分出具的單位項目驗收結論和提出的津貼資金審核定見進行搜檢并提出津貼資金撥付定見。縣人民當局同意縣財務局的津貼資金撥付定見后,津貼資金由縣國庫集中付出中間集中付出。

五、強化以民辦公助方法推進財務支農項目建立的保證辦法

(一)組織指導。各級各有關部分要實在增強組織指導,層層落實責任,親密共同,強化協作,一起履行民辦公助方法,加速推進支農項目建立。縣當局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擔財務和農業的副縣長為副組長,財務、發改、農辦、農業、畜牧、水務、林業、交通、扶貧移民、審計、監察等部分擔任報酬成員的財務支農項目建立任務指導小組。各鄉鎮要成立響應任務機構,做好詳細宣傳發起、組織協調等任務。村兩委干部要發揚好帶頭、表率效果,發起和組織村民展開一事一議,積極出資出勞,履行民辦公助。縣級有關部分要仔細實行職責,發揚本能機能優勢,增強催促指點,為民辦公助方法順暢履行發明有利前提。農辦、發改、農業、林業、水務、畜牧、交通、扶貧移民等項目主管部分要做好項目標規劃設計、技能指點、建立治理、工程管護等任務;財務等部分要做好資金撥付、治理等任務。

(二)民主議事。要樹立健全一事一議的民主議事機制,遵照“村民自愿、直承受益、量入為出、民主決議計劃”的準則,標準議事順序,明白議事局限,確定限額規范,細化治理辦法,準確指導農人出資出勞或以資抵勞。所議之事要契合大大都農人的需求,議事進程民主順序,施行進程和后果承受群眾監視。

(三)監視反省。加大監視反省和績效審核力度,禁絕違背民主議事順序展開村民出資出勞,禁絕向農人下達出資出勞目標,強迫農人出資出勞建立當局“形象工程”,加劇農人擔負。要發揚監察、審計、財務等監視部分的效果,按期或不按期地反省催促項目施行和資金運用等狀況,對截留、擠占、調用、滯留、抵扣、貪污及虛報冒領等伎倆騙取資金的,將依照有關司法律例嚴厲處置。

(四)嚴正規律。民辦公助觸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鄉鎮各有關部分要不折不扣地執行相關政策規則,起勁做到“四個確保、四個不得”,即:確保一事一議準則不時完美,確保最大限制地發揚支農項目資金的指導效果,確保標準治理、陽光操作、實時足額兌現支農項目資金,確保農人群眾的主體位置和直承受益;不得將支農項目釀成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添加農人擔負、發生新的村莊債權,不得將民辦公助釀成上級立項、農人配套的“垂綸工程”,不得疏于對財務支農項目資金的監視和治理、降低項目建立的質量和規范,不得給民辦公助方法在財務支農項目建立中的履行制造阻力和妨礙。